二、救赎的步骤
救赎的步骤有五,由神的责任到人的责任,大功才告成:
- 神的预定:神在自己的“前知”(亦称“预知”)里早已预定救赎大计,祂按部就班地作成救赎(以弗所书一:4)。
- 神的律法:神以律法唤醒人对罪的敏锐(罗马书三:20,五:20,七:9:约翰壹书三:4),叫人倚靠神恩得救赎(加拉太书三:19、22)。
- 神的呼召:神主动呼召人(约翰福音六:44),否则人永不自动到神面前;神拣选那些响应(应召)的人赐他们永生(马太福音廿二:14 )。神拣选性的呼召或呼召性的拣选亦视乎人的心田如何(马太福音十三:16)。
- 人的悔改:悔改是人对神的呼召作信心接受(约翰福音一:12;哥林多前书一:18~24,此段表示神拯救相信的人,亦即蒙召的人),先有态度上的改变(认罪),再有生命的改变(重生)。
- 救恩是神人合作:是基於人凭信心接受神的恩典(以弗所书二:8),神不是硬性地强迫人接受赐给,也不是蛮横拣选主权的实施(约翰福音六:47,七:37,八: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