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罪的观念反映出他对神的观念。因为若他认为神是存在的,罪就是一种与神关系的破裂,罪就是违反了神定下的一些标准、规条、吩咐、律法。

若他不相信神的存在,罪就变成一种心理上的不平衡、社会上的不公平、经济的不景气、国家的不安、他不会将罪与神关联在一起。

中国人对罪的“观念”顶有意思,古人造“罪”字时,将“网”(网)与“非”两字结合为“罪”字,意说“非分之事构成网罗,如天罗地网般,把整个人类罩在其中,无法逃避”。

罪是天下第—号刽子手,它扼杀了人生的幸福,它摧毁人大好的前途。人在罪面前毫无抵抗的能力,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皆承认它的权能,如古罗马哲学家Seneca(尼禄该撒之老师)谓:“世人都有罪,或多或少。”另一罗马哲学家Ovid言:“人不能逃避不犯罪。”希腊Socrates亦感叹:“人晓得行善的重要,然而行出来的都是恶。”中国古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表示人人有罪;俚语说:“世上只有两个善人,—名已逝世,另一还末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