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的堕落
人本是“天之骄子”,但圣经却称呼他为“可怒之子”(以弗所书二:3),“死在罪恶过犯中”(以弗所书二:1),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来人不甘诱惑、犯罪顶撞神,结果本身受咒诅,连累子孙万代。
人的堕落过程与结果如下:
(一)神的吩咐
在伊甸园里的两种果树是神的教学法,教导人蒙福避诅之法。
(二)神的律法分两个特征
可与不可、蒙福与被咒,在神心意中,有些事人可作及当作,有些事不可作及不该作。这是神律的正反两面。行正面的必蒙福(如永远不死),行反面的必被咒(必定死)。
(三)魔鬼的试探
- 方法:怀疑(“神岂是真说”,创世记三:1)、否认(“不一定死”,创世记三:4,二:17)、曲解(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三:5;神“没说”当“有说”就是曲解)。
- 利用:食物(肉体情欲)、眼目(眼目情态)、智慧(今生骄傲)(约翰壹书二:16)使人犯罪。
(四)堕落的结果
- 神人关系破裂:羞耻(创世记三:7)、躲藏(创世记三:8)、惧怕(创世纪三:10)、推卸(创世记三:12~13)、生活艰苦(创世记三:17~18;诗篇九〇:5~6,一四四:3~4;以赛亚书四〇:6~7)、死亡(创世记三:19,五:5)。
- 动植物界被咒诅均受连累(创世记三:14~17)。
- 人在世上的日子短暂,生活不好过(诗篇九〇:5~6,一四四:3~4;以赛亚书四〇: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