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督的人性
基督是全人,是千真万确的事,可从六方面指出:
- 祂的诞生与常人一般,祂有肉体(约翰福音一:14;提摩太前书三:16;希伯来书十:5);为妇人所生(加拉太书四:4);是个人(约翰福音十33 )。
- 祂的长大过程与常人无异(路加福音二:40、52),祂的生活习惯与常人一般,如崇拜(路加福音四:16)律法(马太福音三:19 )、守节期。
- 祂有常人的需要,如吃(马可福音三:20 )、喝(约翰福音十九:28)、饿(马太福音四:2,廿一:18)、倦(马太福音八:24;约翰福音四:6)、哭(约翰福音十—:35);与感情,如忧愁(马太福音廿六:37)、怜悯(马太福音九:36)、悲伤(约翰福音十一:33、35)、孤单(马可福音十五:34)、喜乐(约翰福音十五:11,十七:13;希伯来书十二:2)、生气(马可福音三:5:,十:14)。
*有人说耶稣是一个食人间烟火的神(T. Carlyle语),且有常人的七情六欲。祂是完全人。(参希伯来书二:17)。
- 祂被人反对,因人认为祂是人,而祂却自称是神(约翰福音十:33)。
- 祂的死亡是真实的死亡(约翰福音十九:33、34;希伯来书二:14)。
- 祂被试探是真的试探(马太福音四:1~11),是祂的人性受试探,非祂的神性,祂的神性是不能犯罪的(耶稣如亚当般是全人,只是亚当在受试探时失败,耶稣却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