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督的神性
- 基督是旧约顶言的弥赛亚,而这位在旧约的弥赛亚是有神之属性的,如永恒(弥迦书五:2),因只有神才有永恒(哈巴谷书一:12),故此为基督的神性。
- 祂也称为耶和华的使者,那是祂在未道成肉身前的出现(如创世记十六:7、9,廿一:17~18;出埃及记三:2;士师记二:1),而耶和华的使者是神,这是不容置疑的。
- 基督是永恒的(约翰福音一:l,八:58;歌罗西书一:15),祂来自天上(约翰福音三:13、31,六:51、62,八:42),有属神的全知(约翰福音二:24~25,四:26,十六:30)、全在(马太福音廿八:20)、全能(马太福音廿八:18、20;希伯来书一:3;提摩太前书六:15~16)、全善(希伯来书四:15,七:26:以弗所书三:19)。
- 基督能作神能作的(约翰福音五:17—18),如创造(约翰福音一:1;歌罗西书一:16;希伯来书一:2 )、如赦罪(马可福音二:5、7、10;约翰福音八:11;路加福音七48:马太福音九:5~6 ),受人敬拜(约翰福音九:38,廿:27~29;启示录十九:10 )、使人复活(约翰福音五:21,十一:43)、审判(约翰福音五:22、27),及一般性的神迹奇事(约翰福音三:l~2;马太福音十一:2~4;路加福音七:16)。
- 基督宣称祂与神同等(约翰福音五:17~18,十:30,十七:22:腓立比书二:6 );祂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十:30)及合而为一(约翰福音:十七:22 );信祂如信神(约翰福音二:24 );认识祂如认识神(约翰福音八:19,十:15、十四:7)见祂如见神(约翰福音一:18,十二:45,十四:9);得祂如得神(约翰福音五: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