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神的属性
(一)神的属性对人来说可分二方面
(二)在诠释上,神的属性可分为三大项
神的本体(存在)、神的道德(感情)、神的工作。
(1)神是灵(约翰福音四:24),故此,人不能看见祂 (歌罗西书一:15 ),人只可在灵方面才能与神相交。
(2)神无所不知(诗篇一〇三:14;以赛亚书四六:10;耶利米书十六:17;列王纪上八:39;希伯来书四:13)。
(3)神无所不能(马太福音十九:26;马可福音十:27;路加福音十八:27;约伯记四二:2;以赛亚书一:24;耶利米书卅二:17;创世纪十八:14)。
(4)神无所不在(诗篇一三九:8;耶利术书廿三:23~24;罗马书十:6~8:使徒行传十七:27~28;历代志下十六:9;“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
(5)神是永恒的(诗篇十八:46,四二:2,九〇:2;出埃及记三:14;罗马书九:26;希伯来书三:12;提摩太前书一:17;创世记廿一:33;马太福音十六:16;使徒行传十四:15;约翰福音十二:34;尼希米记九:5;启示录七:2)。
(6)神是不变的(希伯来书十二:8,一:12;六:17~18;诗篇一〇二:27;玛拉基书三:6;雅各书一:l7)。
(7)神是独一无二的(出埃及记廿:3;申命记四:35~39,六:4;以赛亚书四四:6,四五:5~6:列王纪上八:60;马可福音十二:28~32;约翰福音十七:3;提摩太前书一:17;犹大书25 )。
(1)神是创造主(创世记一:l;诗篇卅三:6;耶利米书十:12;尼希米记九:6;以赛亚书四五:18;约拿书一:9;约翰福音一:3;希伯来书—:l~2):表示神独一无二,不可妄拜假神。
(2)神是天父(约翰福音十七:1l;以赛亚书六三:16;耶利米书三:4):表示神的慈爱与眷顾。
(3)神是万有的维持者(希伯来书一:3;歌罗西书一:16~17;诗篇六六:9;箴言二:8):表示神的供应及看顾。
(4)神是万军之耶和华(撒母耳记上一:3;以赛亚书一:9、24,九:7,十:23,十三:4,廿四:23,廿九:6;诗篇卅四:7):表示神的保护及引导;信徒是“长胜军”。
(5)神是救赎主(以赛亚书四三:14;马太福音八:23~27):表示神不单是灵魂的救赎主,也是生命肉体的拯救者。
(6)神是审判官(诗篇五〇:6,五八:11;传道书十一:9;但以理书七:26;希伯来书四:13;启示录廿:11~13):表示神是轻慢不得的,无论何人总要在神面前交账。
(7)神是永远的王(诗篇廿四:10,廿九:lO;以赛亚书四三:15;启示录十九:6):表示神在人的生命中永远执掌王权:祂也在地上设立一个能执掌王权的王国,使人在祂的国度内永享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