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圣经的本质

约翰福音五章2至10节记载,主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一名瞎眼、瘸腿、血枯的人,描太人都反对主耶稣,说祂破坏神的律法,并妄称与神同等(约翰福音五:18),耶稣随即从五方面辩称祂与神同等是理所当然的(约翰福音五:30~47),其中—项是耶稣引用圣经证明祂是赐人永生的主(约翰福音五:39),这正是圣经的正确功用,多年后保罗也认同此思想,谓圣经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后书二:15);故此,明白圣经的本质是信仰基要神学的第—课。

认识神的第一步,就是认识圣经;认识圣经的第一步,就是认识圣经的本质。圣经的本质有三:它是神的启,它是神的默示,它是神的权威。

(一)圣经是神的启示

  1. 启示是由上而下,是有知教导无知。有知是神,无知是人。
  2. 启示是神将人不能知道的事直接或间接地告诉人,这启示是关乎神的过去、现今或将来的作为,藉着不同的方法让世人知晓(希伯来书一:l~2)。
  3. 神给人的启示可分为二类: 因为普通启示有它的限制(如只知创造主的存在,却不知祂是何样子的创造主),故此便有特别启示的必要。

(二)圣经是神的默示

  1. 默示是圣灵的工作,圣经是默示表示圣经是神人合作的产品(参使徒行传廿七:15、17“刮去”及“飘去”与彼得后书一:21的“感动”是同字)。
  2. “默示”原文带有“神的灵吹过”之意(提摩太后书三16),表示神的灵带领著圣经的作者,藉着他的文学修辞,正确地将神的心意记录下来(参彼得后书一:21)。
  3. “默示”一字指出一个过程及一个后果,是神的灵在感动、在提示、在催引圣经的作者,将神的心意无误地写成(参马可福音一:12的“催”字)。
  4. “默示”背后表示三大效果:

(三)圣经是神的权威

  1. 权威是吩咐、号令、能力背后的一种地位,是无上的地位。
  2. 权威可分三类:
  3. 从这三种权威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