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聖經的生活應用

A. 應用的原則

注意事項:

  1. 應用必須根據正確的解釋。應用離了經文的正意,就失去聖經的權威與能力。 不能達到預期結果,不能發生果效。

    例:喇合因敬畏神而撒謊。若基督徒也如此,不能期待神因此賜福、保守。

  2. 解釋只有一個,應用有許多。

    例:林前八~十章,哥林多信徒不吃祭物乃為避免絆倒其它信徒的原則,應用在今日信徒中,就如避免跳舞、喝酒、抽煙、賭博等事情。

  3. 應用必須以聖經整體的教訓為規範,避免對聖經選擇性的應用。

    例: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乃是著重信心, 不是只要求就必得著,還要看約壹5:14~15,需「照神的旨意求」。

  4. 應用時注意,袪除歷史文化的因素。因為聖經時代的文化背景與現時不同,故有些教訓不合現代用(如猶太人之風俗)。

    例:以婦女蒙頭表達順服,以親嘴問安。

  5. 分辨命令與榜樣的不同。

    例:彼此洗腳、凡物公用,這都是榜樣, 不是命令。

  6. 用聖經提供之大原則解釋現今時代的問題(如抽煙、飲酒、跳舞)。

    大原則:身體是聖靈的殿,凡對身體有害,或對人有害的,就不要去做。以大原則應付人生的各種困惑。

  7. 注意應用的範圍及程度。

B. 基督徒在應用聖經方面常常犯兩種錯誤:

  1. 不重視應用。解釋一段經文後,就以為查經的任務已經大功告成。只將查經淪為學術練習,忽略了經文對我們生活的影響和現實意義。
  2. 太著重應用。第二種錯誤,是尚未完全正確地解釋經文以前,便進入應用。應用先於解釋,只會引致應用不當。

聖經中之應用:如:太19:16~22;•徒2:22~37;•林前10:11。

慕迪(Moody) 曾說:「聖經不是為增進知識而寫,乃是為改變人心而寫。」

C. SPECK應用法:是應用法的一種,採取五項應用項目中,每個字的頭一個英文字母結合而成。

S罪惡(Sin):從這段經文中認識有什麼罪惡,要我去避免或引為鑒戒?
•P應許(Promise):有什麼來自神的應許要我去掌握?
•E榜樣(Example):有什麼榜樣讓我傚法?
•C命令(Command):有什麼命令要我遵行?
•K知識(Knowledge):這段經文如何加深我對神、耶穌基督或聖靈的認識?

D. 默想聖經:申6:6~9;詩1:1~2

• 神命令人要將祂的話語放在家中各處,不斷反覆地思想神的話,默想神話語的奇妙。

E. 教導聖經的重要:

除了讀經、解經、默想神的話語之外,我們還要將聖經教導人。我發現自己若想要得到最多,就是給出去。在教導方面亦然。我發現在教導別人時,總是自己獲益最多的時候。講的人若想說得清楚明白,就必須先研究自己所要說的內容,真正地下功夫。

你還要記得申29:29 所說的:「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我們讀經的目的是要認識神,而認識神會令人更加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