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聖經的原則化

有些聖經材料本身就有直接教導的形式,譬如羅馬書中就有許多,這些就不必「原則化」。解經者只要把書中的教訓和義理,轉變成能引起聽者回應的議題即可。

但許多經文並不具直接教導形式,解經者就需作解經程序的最後工作──經文「原則化」,使經文能轉變成應用及講道之一部份。所謂「原則化」(principlizing) ,乃指從任何一段歷史記錄中,尋找出其基本的屬靈、道德或神學的原則。這些原則隱藏在經文中,必須把它們挖掘出來。藉著「原則化」,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靈修和屬靈的真理。

例如:

A. 先知喬納在魚腹的故事,可找出原則為:違背神命之工人,神會管教。

B. 可4:35~41:主是大自然的主宰,我們不要膽小害怕。

C. 可五章:三個醫治。

釋經學的應用,最終之目的,就是明白神的旨意之後,能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

以斷章取義的方法尋求神的旨意,是一種迷信的作法。

例如,希西家增加15年歲數;猶大出去吊死,你去照樣行吧。

「原則」是指不受時空限制(影響)的真理。

舉例:「要愛人如己」這是沒有時空限制的真理──「原則」。

A. 抽取「原則」的步驟及方法:

  1. 辨認出在(時空)歷史文化背景中不變的、普世性的因素。
    如約13:4~17彼此洗腳:不變的真理乃是謙卑自己、彼此服事。
    文化因素:洗腳(聖經有19處經文記載)。
  2. 有系統地把經文原則陳述出來(Formulate the principles)。•

B. 聖經歷史記載原則化

必須要把歷史事件發生之隱含原則(普世不變之原則)找出來,使之適用於今人今世。具體說即找出屬靈的、道德的、神學的原則。此說可說是解經原則用盡之後的步驟。 所謂原則,是必須有其它經文支持的原則才是有效的原則。

舉例:

  1. 神差遣烏鴉供應伊萊賈所需的食物(王上17:6),如何應用到我們今日的生活上呢?顯然這並不表示神是要藉鳥類來餵養基督徒。這件事的原則是神有時會用不尋常的方法來供應人的需要。應用是:基督徒應該相信神會供應他們的需要。
  2. 利百加和亞伯拉罕僕人的故事(創24 章),若遽下結論說: 我們向神要妻子的方式,是要見到一個女子出現,並且她向準新郎或他的朋友行某些善事。這樣的解釋便是錯誤的。

    正確原則的應用是:只要我們依靠神,祂就會引領我們。

  3. 安提阿教會的基督徒,為猶太地信徒捐款救災(徒11:27~30)。由安提阿教會的行動中,可以得出一個原則:基督徒應該幫助其它的基督徒。
  4. 亞伯拉罕、雅各布、戴維和許多人都不止一個妻子,這是否表示可以接受多妻制?不是的,多妻制是不可接受的制度。雖然聖經沒有記載神咒詛奉行這種制度的男人,但我們知道一夫多妻是錯的,因為神給亞當一個妻子,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並且新約有許多經文都指出男人應該忠於妻子(太5:27、31~32;林前7:2~3;弗5:22~23;西3:18~19;帖前4:3~7;提前3:2,12)。
  5. 讀舊約先知書,要參考歷史書的背景。例如「割禮」的意義,是舊約以色列人與神所立的「約」。現在不守「割禮」,並非表示信徒不守約,乃是神在新約時代用基督的血,與我們立了更嚴肅的約。今天我們每次領聖餐、記念主,就是遵守了這新約。

    「割禮的問題」是另一例子。割禮在舊約是很重要的,,是神和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所以在使徒行傳裡,當時的教會領袖沒有勉強外邦基督徒接受割禮,因為他們認識到割禮的「民族性」(參加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