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較經文」的功用:

A. 可以使經文的意義顯得更清晰、豐富,使不被注意的地方突顯出來,使平凡的變為特別。

B. 互作補充,彼此幫補,使整個事件或講論的意義更明朗,有時可藉此解答一些潛在的問題。

「以經解經」可用含義清楚的經文來解釋含義不明的經文,並以對照之經文來支持、解釋你的論點,藉此增加可靠性並加強教義,也可顯出經文間之和諧性,和教導之一致性。切勿以含糊的經文為根據,來建立教義。我們必須根據全本聖經的教訓,來規範我們的解經,避免得出偏差錯誤的教義。如遇到含義不明的經文,我們可以用別處含義清晰經文來解釋。例如:林前15:29為死人受洗;彼前3:19耶穌去陰間「傳道」等經文。

讀經時,凡信徒皆可自讀自解;但若誤解聖經的原意,或解釋不得其法,將會引出嚴重的後果。摩門教創造人Joseph Smith以亞伯拉罕為例,贊成多妻主義,他又根據林前15:29 主張為死人代受洗禮。

例(1)為死人受洗為何意?

經文:林前15:29

解釋:「為死人受洗」的「為」帶有「因為」之意,活著的人因想要與死去的信徒相見,便激發他們信主,進而接受洗禮,這樣在復活時必能相遇。

例(2)人死後還有機會信主嗎?

經文:彼前3:19~20

解釋:查「傳道」(kerusso)原意是「宣告」,所以主耶穌死後曾下陰間,只是宣告祂的救贖大工已經完成。

例(3)人死後是否仍有福音傳給他們?

經文:彼前4:6

解釋:他們是彼得時代的信徒,尤其是為主受苦而殉道的人,這些人在肉體上受了「人的審判」(指受逼迫),捨去生命,但是靈魂方面(中譯「靈性」)是得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