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析句法、句子的構造 (syntax )
瞭解句子的構造、文法的結構及詞句間彼此的關係,可助斷定經文的意義。
A. 名詞:注意其是單數 (種子seed,加3:16) 或複數。
B. 動詞:
- 過去式(已完成),例如羅3:23:「世人都犯了罪」
- 現在式(繼續,習慣),例如:
- (1)羅12:1~2「獻上當作活祭」指繼續地獻上。
- (2)約壹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犯罪」原文為現在進行式動詞,表示不停地、習慣性之犯罪。雖然沒有一個基督徒能夠完全不犯罪(1:8),但他不致於不斷地犯罪(3:9),因為是一個新造的人,是從神生的。
C. 介詞:「藉著」,又稱「前置詞」
D. 連接詞: but, because, therefore, in order that, for (希臘文gar), and (kai)
Kai之用法:
- 約三5(參結36:25) 「水和(kai)聖靈」=「水就是聖靈」
- 約4:23~24「心靈和誠實」即「誠實的心靈」。
- 太6:33神的國就是祂的義。
- 弗4:11「牧師和教師」指牧師/教師一人。
E. 分詞:主的大使命有幾個分詞(太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