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下文的用法
研究字與字的關係,找出它在經文中確實的用法,其中可參考聖經作者之用法,或著作時的風格和一般習慣用法。有些字的意義,需要與上下文相映或對比後才能斷定。聖經中的「字」或「句子」,其意義往往受上下文的限制與影響,因為聖經是整體的,不可忽略此原則,以免斷章取義。例如:
A. 林前9:27「棄絕」乃指「無用」之意,而非「滅亡」。
B. 「血氣」:加2:16,凡有「血氣的」,指一般未信主之人;而林後10:3保羅憑「血氣」行事,指帶著人的性情。
C. 「呼召」:H. 約2: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主稱其母親為「婦人」似乎是不敬。但在當時,這稱呼是尊敬的,相等於尊貴的婦人。主用這名稱,一方面表示祂的神格,一方面是尊重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是一句成語,意思是「對這問題,我們有何相同之處?」即「為何找我?那是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