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緊鄰的上下文

例如:

  1. 馬太福音7:21 ~23「……..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這裡稱「主啊、主啊」(7:22)之人是否真是基督徒?當注意上下文時,就知道那些是「假信徒」。因為上文主耶穌勸勉信徒要防備假先知(披羊皮的狼、壞樹)。而下文主又說到房屋建造在盤石和沙土的比喻,暗示教會裡有些人只重外表,但根基卻很不一樣。
  2. 馬太福音10:34~36「我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如果不注意上下文,就容易誤解耶穌來是要世人不太平,使家庭不和睦。但看上文10:16~33 及下文10:37~39 時,就會清楚看出,這裡講的是現象,而不是主來世上的目的,是世人對祂的反應所造成的一些結果。人會因信仰緣故引起爭論,甚至信者可能被逼迫至死地(10:21)。主在此乃提醒、勸勉門徒要為此付代價,才能愛主更深。
  3. 羅馬書8: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必須看上文26節聖靈照著神的意思替聖徒祈求,不按我們的意思祈求,故每件事都有神的美意,目的是叫愛主的人得益處。而「益處」乃指下文29~30節的「得傚法神兒子模樣得榮」之益處。
  4. 你們是否常在禱告會中聽人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這是不是表示我們兩三個人在這裡,主就與我們同在呢?你知道嗎?我現在雖是一個人,主也與我同在。這句經文和我們的禱告會沒有任何關聯。若仔細研究這段經文和上下文的關係以及它一些常用文法,就知道其原意是說,若有人犯罪,無論是在教會或是其它地方,若有兩三人作見證,主說祂必與他們同在(參申19:15二、三人作見證)。因此我們在讀經時,必須研究文法,以便完全掌握經文的意義。
  5. 林後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由6:11~13和7:1~4的上下文看,非指信與不信不可結婚,乃指不可與假師傅一同在教會事奉。並且以全書的中心思想來看,保羅乃是辯護自己、證明自己是使徒,並提出提防假師傅的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