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聖經中的文體
A. 何謂文學體裁(Literary Genre)?
「體裁」(Genre)為一法文字,源自拉丁文genus,意思是文學的類別。「文學體裁」指寫作的類別或種類,特徵是具有特定的形式或內容。
識別聖經中不同的體裁,能幫助我們更正確地解釋聖經。我們肯定注意聖經不同部份的文體、形式及風格,是正確釋經的必要條件。我們肯定必須按字面或慣常的意思來解釋聖經。按字面的意思就是按文法、歷史的意思,亦即按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來解釋。
B. 聖經中有哪些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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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體裁(Narrative)
是對一件事情或一個故事發生經過的描述。敘事文當然是故事形式;但聖經中的敘事體最終目的,是藉著敘述聖經人物的故事、疑難及境況,傳達信息。聖經中的敘事是有選擇性的,具說明性質的,因為作者不是要寫完整的傳記,刻劃聖經人物生平事跡的每一點滴。作者謹慎地選擇需要的題材(在聖靈的默示下進行的),以達到某些目的。
敘事體通常都有一個模式,就是在敘事開始不久便呈現一個問題,之後就愈加複雜,直至達到高潮,問題會逐漸得到解決,故事最終以問題得到解決而結束。
當問題展開時,懸疑通常會增加,問題及關係變得錯綜複雜,直至達到戲劇性的高潮。以下的圖表闡明這種敘事體的模式:
情節(plot)/人物(character)/佈景(setting)/意見(point of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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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體裁(Gospels)
有人閱讀福音書時,把它當作歷史敘事看待,好像福音書僅是為了記載基督的生平而已。福音書顯然不是一般的傳記,因為其中省略了許多耶穌基督生平題材,是一般歷史傳記應該包括在內的。福音書的確有許多關於基督的傳記,但是它們不單是傳記,同時也是教義、敘述,主要提供有關對耶穌基督的認識。福音書記載了耶穌的神跡、與人的接觸,以及比喻和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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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講論(Logical discourse)(議論文)
又稱說明文:是某個觀念的論述,或一項真理的說明及議論。這種體裁的聖經文學又稱為書信文學(epistolary literature),其中包括:論點、論據、論證、結論.。新約使徒書信羅馬書至猶大書,一般包括兩種題材:
- (1)釋經講論,解釋某些真理或教義,通常有邏輯論證支持;
- (2)勸勉講論,根據釋經講論中所呈現的真理,勸勉人跟隨某些行動、發展某些品格。
使徒書信的開頭通常包括作者的自稱、收信人、問安語。
使徒書信都是寫給某地的信徒群體或個人(如提摩太、提多、腓利門),我們應注意如何將使徒書信當時信徒的特定處境,應用到今日的生活。書信中明顯的普世性教導,對任何時代及文化的讀者均適用。此外,要找出真理的原則化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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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體裁(Legal)
律法書通常指聖經的首五卷書;是法律的題材,即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命令。律法書有出埃及記20 至40章、利未記全書、民數記的部份(5至6章,15章,18至19章,28至30章,34至35章),以及申命記的大部份內容。有十誡、宗教與禮儀律和民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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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體裁(Poetry)
喬布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是舊約主要的五卷詩歌書。這類書滿有豐富的感情、活潑的創造力、簡練的文詞,來描述神的作為與聖徒靈性的心路歷程。
聖經詩歌體的特色是兩行(有時是三行或四行)的經文以平行句形式寫成。詩歌第二行通常會提到第一行所說的。
舉例:詩篇19:1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穹蒼傳揚祂的手段。」
箴言9:8(對比)
「不要責備褻瀆人,恐怕他恨你。
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
研讀及解釋詩篇時,最重要的是:
- (1)注意其中的修辭手法。
- (2)注意經文的平行結構。
- (3)研讀詩篇歷史背景。
- (4)找出詩篇的中心思想或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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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
智慧書包括喬布記、箴言和傳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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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文學(Prophetic literature)
這類文學是先知借口述或文字,來傳遞有關未來事件的信息。「預言」是指神將來要成就的作為。敘述與詩體混合。預言文學中較特別的是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它針對末世,以象徵性語言來表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