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圣经的原则化

有些圣经材料本身就有直接教导的形式,譬如罗马书中就有许多,这些就不必“原则化”。解经者只要把书中的教训和义理,转变成能引起听者回应的议题即可。

但许多经文并不具直接教导形式,解经者就需作解经程序的最后工作──经文“原则化”,使经文能转变成应用及讲道之一部份。所谓“原则化”(principlizing) ,乃指从任何一段历史记录中,寻找出其基本的属灵、道德或神学的原则。这些原则隐藏在经文中,必须把它们挖掘出来。借着“原则化”,我们可以从圣经中找到灵修和属灵的真理。

例如:

A. 先知乔纳在鱼腹的故事,可找出原则为:违背神命之工人,神会管教。

B. 可4:35~41:主是大自然的主宰,我们不要胆小害怕。

C. 可五章:三个医治。

释经学的应用,最终之目的,就是明白神的旨意之后,能在日常生活中实行出来。

以断章取义的方法寻求神的旨意,是一种迷信的作法。

例如,希西家增加15年岁数;犹大出去吊死,你去照样行吧。

“原则”是指不受时空限制(影响)的真理。

举例:“要爱人如己”这是没有时空限制的真理──“原则”。

A. 抽取“原则”的步骤及方法:

  1. 辨认出在(时空)历史文化背景中不变的、普世性的因素。
    如约13:4~17彼此洗脚:不变的真理乃是谦卑自己、彼此服事。
    文化因素:洗脚(圣经有19处经文记载)。
  2. 有系统地把经文原则陈述出来(Formulate the principles)。•

B. 圣经历史记载原则化

必须要把历史事件发生之隐含原则(普世不变之原则)找出来,使之适用于今人今世。具体说即找出属灵的、道德的、神学的原则。此说可说是解经原则用尽之后的步骤。 所谓原则,是必须有其它经文支持的原则才是有效的原则。

举例:

  1. 神差遣乌鸦供应伊莱贾所需的食物(王上17:6),如何应用到我们今日的生活上呢?显然这并不表示神是要藉鸟类来喂养基督徒。这件事的原则是神有时会用不寻常的方法来供应人的需要。应用是:基督徒应该相信神会供应他们的需要。
  2. 利百加和亚伯拉罕仆人的故事(创24 章),若遽下结论说: 我们向神要妻子的方式,是要见到一个女子出现,并且她向准新郎或他的朋友行某些善事。这样的解释便是错误的。

    正确原则的应用是:只要我们依靠神,祂就会引领我们。

  3. 安提阿教会的基督徒,为犹太地信徒捐款救灾(徒11:27~30)。由安提阿教会的行动中,可以得出一个原则:基督徒应该帮助其它的基督徒。
  4. 亚伯拉罕、雅各布、戴维和许多人都不止一个妻子,这是否表示可以接受多妻制?不是的,多妻制是不可接受的制度。虽然圣经没有记载神咒诅奉行这种制度的男人,但我们知道一夫多妻是错的,因为神给亚当一个妻子,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并且新约有许多经文都指出男人应该忠于妻子(太5:27、31~32;林前7:2~3;弗5:22~23;西3:18~19;帖前4:3~7;提前3:2,12)。
  5. 读旧约先知书,要参考历史书的背景。例如“割礼”的意义,是旧约以色列人与神所立的“约”。现在不守“割礼”,并非表示信徒不守约,乃是神在新约时代用基督的血,与我们立了更严肃的约。今天我们每次领圣餐、记念主,就是遵守了这新约。

    “割礼的问题”是另一例子。割礼在旧约是很重要的,,是神和祂的子民立约的记号。所以在使徒行传里,当时的教会领袖没有勉强外邦基督徒接受割礼,因为他们认识到割礼的“民族性”(参加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