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兰姆说:“‘以经解经’这个‘经’字有双重的意思,第一个‘经’字是指全本圣经,第二个‘经’字是指部份的、一节或一段的经文。换句话说:‘以经解经’是以‘整本圣经作为背景和指引,来了解部份的经节’。”以整体的圣经来理解局部的经文。
圣经内容互不冲突,圣经本身是最好的解经者,这称作“圣经的自解性”。在同样的主题下,以经解经,互相补充。主耶稣和使徒们,也注重以经解经。人们喜爱看整体性的画面(picture),故将这段经文与其余圣经之经文连接,让人知道每件事如何连在一起。
“以经解经”的方式,是对照经文,先查同卷书。例如:路18:1~8可查考路11:1~13,然后再查同一作者的其它书卷,之后才查整本圣经,使真理叙述得最完全,并可增加解释的正确度。
“以经解经 ”要注意圣经中别处的平行经文。极为相近的平行经文对照,如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四福音书中的某些事件、罗马书及加拉太书、以弗所书及歌罗西书、彼得后书和犹大书、但以理书及启示录等,还有个别经节(例如赛2:2~4及弥4:1~3;罗4:3及来10;8~19;太11:12及路16:16等)。
“以经解经”亦要注意到“同词”之经文,即将同样用字及其用法作类似的组合。并要注意到“同类”或“同件事”之经文,即具有相似的事实、主题、意见或教训。
如在四福音书中,查同一故事的平行记载:可九章(登山变相),可参路九章、太十七 章,由此可了解整个事作之全部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