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在深入研究一段经文前,需先确定其文体。正如中国文学中有诗词、散文、小说等文体的分别,圣经中亦有不同的文体,如:叙事文体、说明文体、诗歌文体、比喻、象征、启示文学等。不同的文体具有不同的风格与特色,明白体裁的特征,有助于正确解释经文之意义。

圣经内多彩多姿的文学体裁,主要分两大类:叙事体(prose 或称散文体)与诗意体(poetry)。这两种体裁在圣经内的分布如下图:


旧约新约
叙事体40%90%
诗意体60%10%

叙事体文学(亦称narrative)可直接用字义法;但诗意文体充满喻意文字(figures of speech),需弄清楚喻意文字背后所表达的属灵教训,才能完整地建立一项真理。

圣经作者像其它东方民族的作者一样,写文章时喜欢用各种技巧,如比喻(包括明喻、隐喻)或象征;特别是诗歌体的经文有很多这样的用法。若坚持按字面的意思来解释比喻或象征的文句,便会扭曲了作者的原意。

修辞是一种多彩多姿、表现原来真理的手法。修辞用语并非与字义解释对立;它是字义解释的一部分。或许不应是“修辞解释”相对“字义解释”,而应该是“修辞字义解释”相对“普通字义解释”。

“普通字义”: 正常、简单、普通的用法,明白易懂地表达原本的事实。

“修辞字义”:形象化、与众不同的用法,用修辞手法表达原本的事实。

“字义”(历史、文法)解释要采取正确的解经原则,去解释经文中修辞或象征性用语的意义。

任何修辞手法都得倚赖语言的普通字义解释。当彼得写道:“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彼前5:8),这个比喻能够成立是基于我们对真正狮子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