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经简史
以下简单介绍“字义解经”及“灵意解经”的演变过程,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底那一个方法比较合乎圣经的教导;而且从不同的解经系统,可以提醒我们一些借鉴和教训,对今天解释圣经帮助极大。
解经史可以分成下列几个时期:
A. 旧约时期 (1400-400 B. C.)
根据历代志下34:30 的记载,当祭司在圣殿里找到律法书以后,“……王就把殿里所得的约书,念给他们听。”“念”就是宣告和讲述的意思。换句话说,约西亚王是根据字义来讲述圣经。在尼赫迈亚记8:8说:“他们清清楚楚的念神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文士以斯拉也是用字义法来教导百姓有关神的律法。从王国时期直到归回时期,解经者都是用字义解经的方法。在两约中间时期,犹太人的拉比也是采用字义解经的方法。
从新约里可以看到当时两约之间的拉比,主要分成两大学派:撒买派(Shammai)及希路派(Hillel)。这两派都是按着圣经的字义来解经。撒买派的解释比较严谨狭窄,解经趋向“字句主义”(letterism,极端字义化),就是每一个字都要实际按着字义来解释。例如申命记6:6-7“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当他们念到“起来”时,他们整个人都要即刻站起来。希路派也是按着字义来解释圣经,但没有撒买派那么严谨。保罗在归主以前是个拉比,是希路派希路的孙子,在迦玛列那里受教。
B. 两约之间的时期
居住在埃及亚历山大的犹太人采用寓意法来解释旧约,其中最著名的是斐罗(Philo 20 B. C.-50 A. D.),他是亚历山大贵族的犹太人。他着重经文字面底下神秘的属灵意思,认为字义是“奶”,灵意是“肉”;头脑简单及懒惰的人才采用字义法。
C. 耶稣时期(新约时期 4BC-100 A. D.)
耶稣是按着字基本的意思来解经,是不折不扣的字义法解经家。使徒和门徒们也都采用字义法来解经。从使徒行传就可看见彼得和保罗的讲道都是用旧约的字义来解经。所以,使徒的释经法不是源自犹太拉比,乃是直接从他们的师傅(耶稣)而来。
D. 教父时期(100-500 A. D.)
早期教父的释经法分为两个主要学派,而这两学派是依他们的教区地点而定。其中一个派别是安提阿的教父,他们持守字义法的解经。安提阿在今天叙利亚的北边,耶路撒冷教会受到逼迫后,门徒去到了安提阿,后来教会的中心也转到安提阿。安提阿的信徒秉承了新约时代耶稣和使徒们的释经方法,就是用字义来解经,一脉相传。其中有一些著名的学者,如屈梭多模(Chrysosto, 公元310-407年),讲道大有口才,被誉为“金口”,他也是以字义法来解释圣经。所以,教父时期,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当时的教会都提倡字义解经。
同一时期,在埃及亚历山大那里的圣经学者秉承了斐罗的传统,对圣经的解释采用寓意的解经法,其中包括奥利根和奥古斯丁。
E. 中古教会时期(A. D. 500-1500)
在这段将近一千年的时期,字义法解经比较衰微。此时教会中心从东方转移到西方的罗马,罗马教会秉承奥古斯丁的教导,重传统高于神的话。他们认为解释圣经者应该注意经文深层的意义。特别是罗马第一任教皇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 590年),全力支持奥利根和奥古斯丁的寓意法解经。所以,整个中古教会时期,寓意法控制了教会的讲道将近一千年,只有少数犹太学者和拉比主张以字义法释经。
这段时期,教会里产生了神秘主义。那些人主张以神秘经历来与神相交,又强调思想经文背后的属灵意义。他们很多是修道院的修士,其中有颇负名望的经院学家亚奎那(Thomas Aquinas,公元1225-1274年)、伯尔拿和伯纳达等人。他们注重与神相交的主观感受。亚奎那说:“字义是作者之意,但神是更高的作者;惟靠与神密交才能找出神的心意。”他高举理智、辩证法和利用哲学的方法来解经。这些都是中古世纪解经的策略。
F. 宗教改革时期(主后1500-1600年)
在这时期神兴起一些改革家像威克理夫(Wycliff, 1324-1384)、丁道尔(Tyndale, 1480-1536)和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等,他们提倡回到圣经。马丁路德认为一定要按着字义来解释圣经,要强硬地(militantly)宣告圣经的字义(sensus literalis)才是真义。加尔文(Calvin,公元1509-1564)也是采用字义法作为讲道解经的根据。宗教改革家们认为圣经是人人可读的,不像罗马教皇当时所说,只有圣职人员才可读圣经。宗教改革家主张,隐晦不明的经文要由含义清晰的经文来助解(就是以经解经)。他们也强调基督论和救赎论方面的解经。这是改革宗教者的解经原则,值得我们多学习。
在宗教改革时期,教会里出现了一些敬虔派人士,否认理性派的荒谬,提倡读经必须要有圣灵光照才是真读经。因此,在解经方面,敬虔派是采用灵修式的解经法。在释经上,他们极力强调“里面的光照”,以灵里的“得着”作为解经的取舍,往往对圣经的应用超越了解释,看重个人感受过于经文本身。他们又认为读经单是为帮助灵命成长,所以不太注重教导真理,只注重灵命主观的经历,注重超自然的感觉。这群敬虔主义者的释经态度对后世影响甚大,如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 约1710年)及C. H. MacKintosh(约1850年),他们在解经上的重大贡献不仅及于当代,更影响后代及全世界。
基本上,在宗教改革时期,解经家大多采用字义解经或灵意解经为主。其中有字义加上灵意解经,或灵意加上字义解经,取决于当时的解经者个人偏重于那一方面。
G. 宗教改革以后,在1700-1890 A. D.这段时期称为理性时期。
理性时期的兴起是因当时欧洲理性主义抬头。这时期的思想家强调:理性为抉择任何事件最主要的条件和力量。所以读圣经也是以理性为前提,他们把圣经变成一本文学作品,声称圣经的内容错误百出。如果圣经有不合理性的逻辑(例如神迹奇事),他们就将之剔除。理性主义不但否认超自然的事情,且以理性来批判圣经。他们把圣经当作是人的作品,认为圣经只适合当时代的人使用,又认为圣经只是导人向善而已,不承认圣经是从神而来的启示。虽然如此,仍有很多忠于圣经的学者如本革尔(Bengel, 1687-1752年)、韦斯利(Wesley, 1703-1791年)和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 1562-1714年) 等,他们还是严谨的按着字义来解经,而且制定信条和信仰的根据,例如威斯敏斯特信条。
在理性时期,除了理性主义的抬头,敬虔主义也非常兴盛,其中最有名的是史宾尔(J. P. Spener, 公元1635-1705年)。
H. 现代时期(1890年–现在)
现代主义的特点就是理性主义再进一步,演变成自由主义和主观主义。德国一些学者像杜平根学派(Tubingen),承袭了理性主义研究者的态度,在自由主义的架构下,把圣经当作人的产物,根本没有神参与在其中。先知的权威(如用“耶和华如此说”),只是在指导公共崇拜时的“礼仪开场白”,因此他们只注重圣经的伦理部份。他们更进一步批判圣经,说许多书卷的作者都不是原来的作者,而是由多位编者纂辑而成的。又认为圣经只是古历史与古伦理教训的混合品,因此解经方法也常用寓意法来表达。他们的言论和思想直接影响信徒,控制了现代欧洲的神学及现代的神学思考,因而产生了自由派。他们认为圣经不是神的话,圣经里的神迹乃是“神话”。
但在这时期,正统派仍然强调用历史和文法的字意释经法,坚持字义解经法,强调圣经是没有错误的。不像这些新派或自由派人士,认为圣经不是神的话。
到了近代的神学,基要派、保守派(也称作福音派)坚信圣经是神的话,而且解经的原则是跟随耶稣和使徒时代的解经方法,就是按字义来解释圣经。换句话说,就是相信圣经是神给人的最高启示,解经的工作要竭力去了解它的历史背景,明白当时作者的意思。不单如此,研究圣经不只是学术的研讨,更是让我们信心坚固,认识神,认识自己,认识神所创造的这个世界,使人的灵命成长并帮助人来遵行圣经的教训。
二十世纪有新正统派出现,代表人是巴特(Barth,公元1886-1968年)。他们认为阅读圣经时必须辅以信心。那一段经文感动你,那段经文就是神的话;若没有感动就不是神的话。所以他们的论点是“圣经包含神的话”(Bible contains the word of God),意思是说圣经里有神的话,也有不是神的话。然而福音派(也称为基要派)或正统派持守的立场是“圣经就是神的启示”(Bible is the word of God.),无论有感动与否,圣经仍然是神的话,仍然是神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