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艾梅在英國各宗派婦女中之地位,猶如穆樂蒂在美南浸信會婦女中之地位。賈艾梅的著述有三十五部之多,皆詳細記載她在印度五十五年的情況,這些著作使她成為歷來最受人愛戴的宣教士中的一位。她為人謙虛、和藹、真摯,因此得以列在難得的「完人」名單中。
宣教士元老暨作家艾迪舍活(Sherwood Eddy)深受她的美德吸引,認為普世佈道成功的關鍵在於宣教士的品格。他說:「很多宣教士就是在這個地方倒下來。一般來說,每位宣教士最初踏上征途時,總是心懷大計,但本身卻是位極不完全的基督徒……,個人的品格是最弱的一環……,她因為生命豐富,所以凡與她有密切接觸而又瞭解她的人,都蒙受福氣……。賈艾梅是我平生所見最富有基督品性的人,據我所知,她的生命芬芳馥郁,滿有捨己為人的精神。」1
賈艾梅一八六七年生於北愛爾蘭米利數(Millisle)小村莊的一個小康之家,賈家經營麵粉廠,相當成功,足以左右該村莊的經濟。賈艾梅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直至十三、四歲時,才進寄宿學校就讀。她十八歲時,父親逝世。賈家七個兒女中,她排行最長,所以家庭的重責便落在她的肩頭上。她父親生前曾借下巨款,無力償還,使家庭陷入嚴重的經濟困境。不久之後,賈家遷往貝爾法斯特(Belfast),就在這城,賈艾梅得人介紹,知道城市宣教工作有何報酬。她因為有機會在城中佈道,所以將屬靈的事看得很重。但是,使她生命扭轉過來,並刺激她屬靈長進的,不是別的,乃是凱錫克運動(Keswick Movement,一個超宗派的研經大會,所著重的是「生命更有深度的神學」——認為得勝的屬靈生活可使基督徒克服犯罪的傾向)。
賈艾梅蒙神呼召的方式跟其他宣教士一樣,是直接的、個人的。她從神聽到了「所以你們要去」,別無選擇餘地,祇得順從。她的決定並非沒有遇到反對——特別來自凱錫克培靈會(Keswick Convention)的主席威爾遜(Robert Wilson)。他認為,任何一位年輕女子,祇要不是賈艾梅,若獻身宣教事工,實在是值得讚賞的事。威爾遜自太太和女兒逝世後,賈艾梅便成為他的乾女兒,跟他一起住,照顧他。因此當他聽到賈艾梅出國的打算時,便大為震驚。雖然他無奈地讓賈艾梅達成心願,卻不時苦苦請求賈艾梅回到自己身邊,這事令賈艾梅時感痛心,直到威爾遜在一九○五年逝世為止。
賈艾梅於一八九二年接受她的「馬其頓呼聲」時,年方二十四歲,翌年她已身在日本,渴望投進工作,但正如許多宣教士一樣,擺在她面前的,有很多令她失望的事。對她來說,學習日語似乎是不可能的事,並且宣教士社區不如她所憧憬那麼和諧。她寫信給母親,說:「……我們在這裏跟在家一樣,沒有絲毫比較好些,並且魔鬼異常忙碌工作……,宣教士搭乘的船隻本是情況良好的,但沉船事件竟時常發生。」賈艾梅的健康亦是一個問題,後來她跟艾迪談話時,坦白承認自己「在頭一年的……服事中,曾經精神崩潰,並且像一些外國人一樣,患上稱為日本頭痛的病症。」她給母親的家書說:「天氣對腦子有惡劣的影響。」2
當了十五個月宣教士後,賈艾梅深知日本不是神要她到的地方,因此乘船往錫蘭,連她的主要支持者凱錫克培靈會,也沒有通知一聲。但她怎能替自己這樣衝動的決定辯護呢?「簡單地說,我離開日本,目的是要休息和轉換環境,並且我相信在上海時主要我跟從祂前往錫蘭,所以我現來到錫蘭。」3 賈艾梅因收到急訊,須回國照顧患了重病的威爾遜,所以縮短逗留在錫蘭的日子。但不到一年的時間,她便重返亞洲——這次是前往印度,一去便五十五年,連一次休假也沒有。
自當宣教士開始,賈艾梅在同工和國內部分支持者眼中認為她有點古怪。她主張與神直接對話,這個主張令一些人感到困擾,特別是當她的主張干擾差會的計劃或事工時。她決意對宣教事工不抱樂觀的看法,這點令某些人心感不快。她寄回國出版的手稿,有一分被退回,原因是差會董事會「希望手稿稍作修改,叫人讀後更得鼓舞」。賈艾梅拒絕這樣做。手稿後來終於得以出版,名為《事情的真相》(Things As They Are)。
賈艾梅抵達南印度幾年後,即遷到多納華(Dohnavur),開始參與她畢生受人紀念的工作——拯救廟童(特別是女孩子)脫離痛苦墮落的生活。印度教其中一個「鮮為人知的罪惡」,就是販賣孩子為廟妓,「嫁給諸神」,然後成為經常到廟參神的男印度教徒尋芳的對象。但有些外國宣教士絕不相信事情好像賈艾梅所說的那麼普遍。有些人認為,她所尋找的那些孩子,根本並不存在,這樣做簡直浪費時間。然而賈艾梅並不氣餒,藉著信主印度婦女的幫助,其中有些更走遍通國,充作探子,她慢慢開始揭發那可怖的事實。雖然她並非孤軍作戰(印度的改革者亦對這傷風敗俗之事感到憤怒),但卻面臨猛烈的反對。她多次遭遇起訴,被控綁架罪名,並且時刻有生命危險。可是賈艾梅堅持拯救行動,直至一九一三年,即她從事具爭論性的事工十二年後,她已照顧了一百三十名兒童。往後的數十年間,多納華的兒童獲得拯救和安置者達數百人之多。
多納華團契(她的組織以此名為人所識)是一獨特的基督教組織,其工作人員(包括歐籍人士)皆穿印服,他們的子女都取印度名字,外國和印度本國的同工統統住在一起。他們的子女有書唸,生活得到照料,各人的「基督徒品格」發展且受到特別關注。有些人批評她著重肉身的需要、教育和品格的建立,不夠切合福音。對這些批評,賈艾梅反駁說:「……我們不能單單拯救靈魂,然後把靈魂叉起來投入天堂……,靈魂總是牢牢地附繫於身體……,既然不可能將靈魂取出,分別加以對待,就得兩者同樣對待,無分軒輊。」4
賈艾梅為了多納華團契犧牲一切,期望她的同工也照樣作。多年前她在日本時,也瞭解到,餘下一生她可能要獨自度過,這是一場艱難的爭戰,雖經四十多年,她在筆下仍無法提及,只不過跟其中一個「孩子」私下談及。她教導這「孩子」要走與她相同的路:「多年前的今天,我獨個兒走到阿拉瑪(Arima)山的一個山洞。因為我對前途感到害怕,所以才走到那裏,要單獨與神親近。魔鬼不斷低聲說:『現在一切很好,但以後如何?妳必會十分寂寞。』魔鬼當時對寂寞的描繪,如今仍歷歷在目。我好像陷入絕境,便投靠神,說:『主啊,我能作甚麼?我怎能走完全程?』主說:『凡信靠我的,必不致淒涼。』這句話從此一直隨著我,而且實現在我身上,也必實現在你身上。」5
在賈艾梅看來,別人和她一樣委身放棄結婚和家庭,是既實際又屬靈。多納華團契所需要的成員,要能夠全然交出自己,作為眾兒童的母親和屬靈輔導者。為這緣故,她成立了一個專屬單身婦女的宗教團體,名為共同生活姊妹團(Sisters of the Common Life)。這團體為一志願組織,最初由賈艾梅和七位印度年輕女子組成,她們皆不受誓約束縛,但日後一旦決定結婚,便須離開該團。
賈艾梅認為,在心靈和精神上,姊妹團是婚姻生活外其中一個可行的選擇。單身婦女如今有一個「家」作為歸宿,並產生歸屬感,不致因寂寞和遙遙無望的婚期而感苦惱。這個構想取法於一個十四世紀的宗教社區,名叫共同生活弟兄團(Brothers of the Common Life),由一名羅馬天主教神秘主義者革若特(Gerhard Groot)所創,因此神秘主義便成為姊妹團不可或缺的部分。精神上與基督聯合可補償肉身愛情的缺乏,而賈艾梅及其「姊妹」見證了一種深入和令人滿意的平安。一九五○年代,共同生活姊妹團已成立了三個分團,但要成立相應的弟兄團,雖經多方努力,總沒有成功。
多納華團契雖然力求促進團員間的關係和團結,但免不了和其他基督教團體一樣面臨內外問題。雖然賈艾梅記述這些問題時總是曖昧其辭,沒有詳細描寫,但曾暗指團契多次摩擦,並且自己屢屢為此擔憂緊張。因此,多納華團契並不如某些訪客所聲稱那麼完美,然而它畢竟是由一位傑出的女子所創辦、經營的一個著名組織。雖然賈艾梅最後的二十年(經過一次嚴重跌跤之後)疾病纏身,仍然著書不輟,替她親愛的孩子辯護。一九五一年賈艾梅終於多納華,時年八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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