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艾 梅 (Amy Carmichael)

贾艾梅在英国各宗派妇女中之地位,犹如穆乐蒂在美南浸信会妇女中之地位。贾艾梅的着述有三十五部之多,皆详细记载她在印度五十五年的情况,这些着作使她成为历来最受人爱戴的宣教士中的一位。她为人谦虚丶和蔼丶真挚,因此得以列在难得的“完人”名单中。

宣教士元老暨作家艾迪舍活(Sherwood Eddy)深受她的美德吸引,认为普世布道成功的关键在於宣教士的品格。他说:“很多宣教士就是在这个地方倒下来。一般来说,每位宣教士最初踏上征途时,总是心怀大计,但本身却是位极不完全的基督徒……,个人的品格是最弱的一环……,她因为生命丰富,所以凡与她有密切接触而又了解她的人,都蒙受福气……。贾艾梅是我平生所见最富有基督品性的人,据我所知,她的生命芬芳馥郁,满有舍己为人的精神。”1

贾艾梅一八六七年生於北爱尔兰米利数(Millisle)小村庄的一个小康之家,贾家经营面粉厂,相当成功,足以左右该村庄的经济。贾艾梅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至十三丶四岁时,才进寄宿学校就读。她十八岁时,父亲逝世。贾家七个儿女中,她排行最长,所以家庭的重责便落在她的肩头上。她父亲生前曾借下巨款,无力偿还,使家庭陷入严重的经济困境。不久之後,贾家迁往贝尔法斯特(Belfast),就在这城,贾艾梅得人介绍,知道城市宣教工作有何报酬。她因为有机会在城中布道,所以将属灵的事看得很重。但是,使她生命扭转过来,并刺激她属灵长进的,不是别的,乃是凯锡克运动(Keswick Movement,一个超宗派的研经大会,所着重的是“生命更有深度的神学”——认为得胜的属灵生活可使基督徒克服犯罪的倾向)。

贾艾梅蒙神呼召的方式跟其他宣教士一样,是直接的丶个人的。她从神听到了“所以你们要去”,别无选择馀地,祇得顺从。她的决定并非没有遇到反对——特别来自凯锡克培灵会(Keswick Convention)的主席威尔逊(Robert Wilson)。他认为,任何一位年轻女子,祇要不是贾艾梅,若献身宣教事工,实在是值得赞赏的事。威尔逊自太太和女儿逝世後,贾艾梅便成为他的乾女儿,跟他一起住,照顾他。因此当他听到贾艾梅出国的打算时,便大为震惊。虽然他无奈地让贾艾梅达成心愿,却不时苦苦请求贾艾梅回到自己身边,这事令贾艾梅时感痛心,直到威尔逊在一九○五年逝世为止。

贾艾梅於一八九二年接受她的“马其顿呼声”时,年方二十四岁,翌年她已身在日本,渴望投进工作,但正如许多宣教士一样,摆在她面前的,有很多令她失望的事。对她来说,学习日语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并且宣教士社区不如她所憧憬那麽和谐。她写信给母亲,说:“……我们在这里跟在家一样,没有丝毫比较好些,并且魔鬼异常忙碌工作……,宣教士搭乘的船只本是情况良好的,但沉船事件竟时常发生。”贾艾梅的健康亦是一个问题,後来她跟艾迪谈话时,坦白承认自己“在头一年的……服事中,曾经精神崩溃,并且像一些外国人一样,患上称为日本头痛的病症。”她给母亲的家书说:“天气对脑子有恶劣的影响。”2

当了十五个月宣教士後,贾艾梅深知日本不是神要她到的地方,因此乘船往锡兰,连她的主要支持者凯锡克培灵会,也没有通知一声。但她怎能替自己这样冲动的决定辩护呢?“简单地说,我离开日本,目的是要休息和转换环境,并且我相信在上海时主要我跟从祂前往锡兰,所以我现来到锡兰。”3 贾艾梅因收到急讯,须回国照顾患了重病的威尔逊,所以缩短逗留在锡兰的日子。但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重返亚洲——这次是前往印度,一去便五十五年,连一次休假也没有。

自当宣教士开始,贾艾梅在同工和国内部分支持者眼中认为她有点古怪。她主张与神直接对话,这个主张令一些人感到困扰,特别是当她的主张干扰差会的计划或事工时。她决意对宣教事工不抱乐观的看法,这点令某些人心感不快。她寄回国出版的手稿,有一分被退回,原因是差会董事会“希望手稿稍作修改,叫人读後更得鼓舞”。贾艾梅拒绝这样做。手稿後来终於得以出版,名为《事情的真相》(Things As They Are)。

贾艾梅抵达南印度几年後,即迁到多纳华(Dohnavur),开始参与她毕生受人纪念的工作——拯救庙童(特别是女孩子)脱离痛苦堕落的生活。印度教其中一个“鲜为人知的罪恶”,就是贩卖孩子为庙妓,“嫁给诸神”,然後成为经常到庙参神的男印度教徒寻芳的对象。但有些外国宣教士绝不相信事情好像贾艾梅所说的那麽普遍。有些人认为,她所寻找的那些孩子,根本并不存在,这样做简直浪费时间。然而贾艾梅并不气馁,藉着信主印度妇女的帮助,其中有些更走遍通国,充作探子,她慢慢开始揭发那可怖的事实。虽然她并非孤军作战(印度的改革者亦对这伤风败俗之事感到愤怒),但却面临猛烈的反对。她多次遭遇起诉,被控绑架罪名,并且时刻有生命危险。可是贾艾梅坚持拯救行动,直至一九一三年,即她从事具争论性的事工十二年後,她已照顾了一百三十名儿童。往後的数十年间,多纳华的儿童获得拯救和安置者达数百人之多。

多纳华团契(她的组织以此名为人所识)是一独特的基督教组织,其工作人员(包括欧籍人士)皆穿印服,他们的子女都取印度名字,外国和印度本国的同工统统住在一起。他们的子女有书念,生活得到照料,各人的“基督徒品格”发展且受到特别关注。有些人批评她着重肉身的需要丶教育和品格的建立,不够切合福音。对这些批评,贾艾梅反驳说:“……我们不能单单拯救灵魂,然後把灵魂叉起来投入天堂……,灵魂总是牢牢地附系於身体……,既然不可能将灵魂取出,分别加以对待,就得两者同样对待,无分轩轾。”4

贾艾梅为了多纳华团契牺牲一切,期望她的同工也照样作。多年前她在日本时,也了解到,馀下一生她可能要独自度过,这是一场艰难的争战,虽经四十多年,她在笔下仍无法提及,只不过跟其中一个“孩子”私下谈及。她教导这“孩子”要走与她相同的路:“多年前的今天,我独个儿走到阿拉玛(Arima)山的一个山洞。因为我对前途感到害怕,所以才走到那里,要单独与神亲近。魔鬼不断低声说:‘现在一切很好,但以後如何?妳必会十分寂寞。’魔鬼当时对寂寞的描绘,如今仍历历在目。我好像陷入绝境,便投靠神,说:‘主啊,我能作甚麽?我怎能走完全程?’主说:‘凡信靠我的,必不致凄凉。’这句话从此一直随着我,而且实现在我身上,也必实现在你身上。”5

在贾艾梅看来,别人和她一样委身放弃结婚和家庭,是既实际又属灵。多纳华团契所需要的成员,要能够全然交出自己,作为众儿童的母亲和属灵辅导者。为这缘故,她成立了一个专属单身妇女的宗教团体,名为共同生活姊妹团(Sisters of the Common Life)。这团体为一志愿组织,最初由贾艾梅和七位印度年轻女子组成,她们皆不受誓约束缚,但日後一旦决定结婚,便须离开该团。

贾艾梅认为,在心灵和精神上,姊妹团是婚姻生活外其中一个可行的选择。单身妇女如今有一个“家”作为归宿,并产生归属感,不致因寂寞和遥遥无望的婚期而感苦恼。这个构想取法於一个十四世纪的宗教社区,名叫共同生活弟兄团(Brothers of the Common Life),由一名罗马天主教神秘主义者革若特(Gerhard Groot)所创,因此神秘主义便成为姊妹团不可或缺的部分。精神上与基督联合可补偿肉身爱情的缺乏,而贾艾梅及其“姊妹”见证了一种深入和令人满意的平安。一九五○年代,共同生活姊妹团已成立了三个分团,但要成立相应的弟兄团,虽经多方努力,总没有成功。

多纳华团契虽然力求促进团员间的关系和团结,但免不了和其他基督教团体一样面临内外问题。虽然贾艾梅记述这些问题时总是暧昧其辞,没有详细描写,但曾暗指团契多次摩擦,并且自己屡屡为此担忧紧张。因此,多纳华团契并不如某些访客所声称那麽完美,然而它毕竟是由一位杰出的女子所创办丶经营的一个着名组织。虽然贾艾梅最後的二十年(经过一次严重跌跤之後)疾病缠身,仍然着书不辍,替她亲爱的孩子辩护。一九五一年贾艾梅终於多纳华,时年八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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