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怕得罪男友
親愛的曉君︰
我剛滿十九歲,是一名預科生,正等待放榜。但就在考完高考不久,生日前的一個多月,發生一件讓我一生都愧疚的事──我有了孩子。幸好只有一個多月,在我這個年紀,當然自私地決定把孩子打掉。
我和男朋友一起已一年多,他亦是一位基督徒;但幾年前曾走歪過,雖現在已經回轉,可惜在性方面仍有所渴求。最初我當然拒絕,但他說自己血氣方剛,又說這是情侶間正常事,何況我們對將來也有所計劃。我就在這種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跟他發生了關係,後來就出事了。自從墮胎後,我們有一段日子停止了性行為。但後來他又說有需要,故此又回復以往般,當然比較小心。
由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到有了孩子,再到現在,我的心都是很難受的。覺得自己實不配作一個基督徒。我為此,特別是墮胎一事而耿耿於懷,感到自己很可恥。曉君,請問主會怎樣看待我這樣一個人呢?我跟男朋友的感情關係是否不被神接受呢?希望妳能為我解開心結。
~不知名上
親愛的不知名上姊妹:
妳只有十九歲,本來對前途充滿憧憬,可是為了滿足男朋友的肉慾,將自己陷於痛苦和愧疚中。妳年紀還輕,卻已有一段不敢告人的秘密。讓妳深深內疚,卻是欲罷不能。只要男朋友開口,妳便順從,為自己不停製造苦惱。可妳不問「怎麼能解決妳眼前的苦惱呢?」只問:一、主會怎麼看待妳這樣的一個人?二、妳跟男朋友的感情關係是否不被上帝接受?妳是一個很看重關係的人。妳珍惜和男友的關係,所以百般遷就。妳也不完全忽視和上帝的關係,所以雖然為了男友而背棄上帝,但心中始終愧疚。
一、上帝怎樣看妳?
親愛的姊妹,妳雖不為自己設想,不關心自己,不問怎麼解決苦惱,看來妳的男友也不關心妳是苦是樂;但是我告訴妳,上帝愛妳,祂關懷妳。上帝叫人保持婚前貞潔,目的其實是為了保障人們的幸福。上帝創造人類,祂知道什麼對人類有益、有害。就以妳的情形為例,妳觸犯上帝的誡命,頭一個受害人是妳:妳苦惱、自卑、抬不起頭做人。墮胎後,「一生都愧疚」,情況好像越來越糟?
我明白,性解放人士會說,妳的煩惱都來自吃人禮教,只要打倒上帝,打倒禮教,將人從道德桎梏中釋放出來,所有人都接納人所做的任何事,那麼妳便沒有煩惱,可公然同居、墮胎。但這是謊話。時間是最好證明。現在社會普遍已經沒有禮教的束縛,人人公開談性,可是苦惱的人更多:性生活越放縱的人越看不起自己,也越不被對方尊重;性伴侶越多者越寂寞,越不敢信世上有真愛;婚前已發生性行為的人,婚後更易分手;一個破碎的家庭,帶來三倍痛苦,不僅家中成員個個受害,更連累了雙方的父母也憂愁掛心。
親愛的不知名妹妹,上帝知道妳的名字。上帝愛妳,所以呼喚妳悔改,呼喚妳停止傷害自己,要為自己的幸福設想。
聖經記載,有一個婦人曾有過五個丈夫,現在又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但她不快樂,抬不起頭做人。她不敢跟其他婦女一起打水,只在中午烈日當空,大家都躲在家裡時,悄悄往井旁打水。但她沒因此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仍舊過著見不得人見不得光的生活。她是個極矛盾的人;心裡很苦,既自卑,又寂寞,卻不思改變。耶穌看出她的痛苦,看到她需要被拯救,便冒著炎熱走近井旁和她說話。告訴她,她需要救主。婦人一聽說耶穌自稱是救主,就興奮萬分,即時「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約翰福音四28至29)。這說明了什麼呢?說明了她信了耶穌,歡喜被拯救。並且,生命因與耶穌的一席話而有所突破,有所改觀。過去她因罪的緣故自卑,把自己鎖在黑暗的角落中,不敢見人,現在,她居然到城裡人多的地方,告訴人耶穌將她素常所做的事說出來。她改變了,她被釋放了,因為她遇見了救主。
親愛的不知名妹妹,妳需要被拯救,妳需要救主。妳問:「上帝怎樣看待我這樣一個人呢?」我倒要反問妳一句:「妳怎樣看待上帝呢?」妳說,妳和男友都是基督徒;但你們是怎樣的基督徒呢?一個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全不把上帝的誡命放在眼裡的基督徒嗎?恕我直言,我一點也看不出妳的男友是一個認耶穌基督是主的人。至於妳,對男友千依百順,可對上帝卻只有愧疚,沒有聽從。妳不是把男友當作了上帝吧?難道在妳眼裡,上帝可隨便得罪,男友卻得罪不得嗎?「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六7至8)親愛的妹妹,妳需要耶穌,妳需要救主。但我再問妳,妳願意脫離罪嗎?願意被拯救嗎?
二、你們的關係上帝喜悅嗎?
我相信這答案妳很清楚。雖然現今社會敗壞,把婚前性關係視作平常,可是人多不等於真理。上帝不會跟隨社會敗壞的風氣走。反之,祂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哥林多後書六17至18)。
上帝是聖潔的,祂賜福一男一女婚姻中的性關係,別的都視作淫亂。「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六18至20)若妳真看重上帝怎麼看妳,妳應當馬上停止你們的性關係,要不然就馬上結婚。
婚姻是上帝設立的,為要讓人間最親密的關係受到保護,以免付出越多,傷害越大。在你們結婚前,我以為你們還是盡少來往為妙。因從你們的年齡,並以往在一起的習慣來看,妳必無法抗拒對方的要求。結果必是歷史重演:1.妳再懷孕,再墮胎,再加添終身愧疚的事;2.妳越來越不能尊重自己,也不能尊重對方。妳不覺得被愛,反覺被玩弄;3.失去正確抉擇的能力;4.繼續生活在罪中,無法自拔;5.隨時有被對方拋棄的危險。
我的建議是:1.妳先向上帝認罪悔改,求上帝赦免妳,救妳脫離罪。2.靠上帝的力量,不再單獨與對方約會。3.找教會牧師師母,或妳信任的女性屬靈長者坦白談這事,請她監管妳,輔助妳。4.寫信或錄音,告訴妳的男朋友,妳為你們的性關係深感不安和愧疚。決定結束這樣的關係,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和他結婚,一是離開他。要是他愛妳,他會願意娶妳。不然就由他走好了。無論如何,妳都可以展開妳人生新的一頁,從頭來過,靠著上帝做一個抬得起頭來的人。
願主幫助妳!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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