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第三者
曉君姐姐︰
我是個安靜、不大愛說話的女孩子。最近喜歡一個高大、熱心、活躍參與教會義務工作的男孩子。有時真想對眾人宣告: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但還沒來得及告訴人,就知道他有了女朋友。我只好自動退出。可是不知怎的,我無法忘記他。腦子裡每時每刻都有他的影子。
或許這和我的家庭背景有關。我厭倦活在第三者的陰影之中。我的母親是父親的小老婆。家庭境況和電視劇裡的婚外情截然不同。母親需要對家庭全部付出,無論是在金錢或愛心上。父親沒對我們付出愛,也沒有在金錢上支持我們。
現在我既想得到別人的愛,又害怕愛的後果。曉君姐,請給我一些意見。
~困惑的人上
困惑的人︰
謝謝妳對我信任,將心中的難題告訴我。
我想,妳的問題是喜歡一位已有女朋友的男孩子,雖然知道這事,妳還是戀戀不捨,不能忘記他。妳為這事煩惱,想到母親的三角關係:愛上有婦之夫,做人的姨太太;結果自己痛苦,兒女們也痛苦。這種關係使妳對愛裹足不前。
其實妳的猶豫是對的。愛是需要有準則和範圍來規限的。六十年代的嬉皮士,在愛的旗幟下,打破道德準則的規範,實行性開放:只要說「愛」,甚麼事都能做。其結果引致九十年代的家庭婚姻破裂、社會道德每況愈下。
若妳想得到愛,又不想有不良的結果,我以下有些建議供妳參考:
一、先讓自己學習怎樣去愛別人、關心別人。妳既是基督徒,這更加容易。在教會裡有不同的人,妳能關心他們嗎?人有需要時,妳肯伸手幫助他們嗎?妳有否關心人們靈性的需要,將福音傳給他們?這些都能幫助妳、訓練妳,使妳成為一個能愛、也被人所愛的人。
二、妳可替自己訂下一個交友、擇偶的原則:若對方已有妻子或情人,無論他如何吸引妳,或如何追求妳,妳總堅決選擇不介入別人的感情中間;不破壞別人的關係;不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妳若持守這原則,便一定不會重蹈母親的覆轍。其實現在妳馬上有一次實習機會了,就是放棄妳所心儀的高大男生。
三、因為妳不覺得父親愛你們和負起家庭責任,我想妳與父親的關係一定不怎麼好。你們大概也沒好好相處,妳更不知道如何愛他、尊重他。在這情況下,妳最好不要太早交男朋友或結婚,因為若妳心智、性格、感情還沒有成熟穩定,潛意識裡妳會將男朋友或丈夫作父親的代替品,總要求對方填補妳得不到的父愛。但另一方面,妳又不知道如何去愛和尊重對方;妳想這種關係會美滿嗎?
四、在還沒有交男朋友前,最好先讀些關於交友、戀愛的健康書籍。甚至不妨讀讀婚姻和家庭的書籍。有兩本書我建議妳要看:《為甚麼我不敢愛?》和《為甚麼我不敢告訴妳我是誰?》。
五、為妳的交友、婚姻大事交託、仰望、禱告神;求天父教導妳並幫助妳成長,為妳安排適合的終身伴侶。
妳有為父親的救恩禱告嗎?有求天父幫助妳饒恕他嗎?有求天父給妳愛心、能力與機會,去和他建立良好的父女關係嗎?聖經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先學習愛天父,遵行天父的旨意,天父會祝福妳,賜給妳所渴望的愛,並且在愛裡面就沒有懼怕。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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