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思想
曾雅芳/張宇理
曾雅芳:
我的外公是個好人,沒有任何信仰。在基督教,不信耶穌的人都會下地獄,那他也會下地獄嗎?如果是,那對他就太不公平了。一個殺人犯在被處死之前信耶穌,那他就可以被原諒,又可上天堂,那每個人都在做完壞事後,再信耶穌,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了,這世界會好嗎?
信耶穌的國家就有福,那其他國家不信耶穌的良民百姓,是不是就該不幸或滅亡呀?有些國家尚未得知耶穌的人民怎麼辦呀?我喜歡一句話,上帝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不過,如果我們不去找尋,就算我們信了耶穌,仍不懂甚麼是真理。如果我們沒有決定要走出去,我們也不需要有道路。如果我們不愛惜生命,生命仍是自己的,一切都得靠自己,好像並非上帝了。那上帝是甚麼呢?我會說,是一種精神寄託。可是如果是精神寄託而已,我就不用去選擇佛教或基督教了。
張宇理:
你的問題,我在本刊上曾陸續發表文章討論過。為免重複,請你參考以下幾篇文章:
- 第三八八期《難道不信就全都滅亡?》;
- 第三七一期《因果報應與因信稱義有衝突嗎?》;
- 第四二三期《怎樣獲得上帝賜福?》;
- 第四二六期《先享受人生,臨老才信耶穌?》。(歡迎來信索取影印本。)
你的問題很多人都問,我從前也問,但想深一層,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為聖經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三16至17)──分明說好了耶穌基督降世,是要救人,怎麼我們的想法都恰巧相反,說上帝要毀滅我們呢?
錯誤思想之一:人類處境甚好
究其原因,是在我們腦子裡,先存有許多錯誤的思想。舉例來說,第一個錯誤思想是:人類的處境甚好。進化論者說,人類由低等動物進化而成,將會進化為更高等的生物。幾乎所有人都相信人類越來越進步,越來越聰明,越來越文明,世界將越過越美好。極少人覺得人類需被拯救。因此,聽得耶穌基督要來救世,大家都莫名其妙,感覺沒有必要。可是,聖經卻還說下去:「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三18)這豈不分明在說,如果我們不信耶穌,祂便把我們毀滅嗎?
看到了沒有?這種感覺和反應,全根據「我們的處境甚好,很平安。不需被拯救」這思想衍生出來的。
但問題是,這個思想是否符合事實呢?如果符合,那當然最好不過。我們可以安心,不必相信耶穌,也不必理會聖經上其他的話。
可是,如果我們錯了呢?如果我們無自知之明、當局者迷,都分明快要死了,郤還自以為平安,那麼,現在就是我們臨崖勒馬的好機會了。拒絕被救,豈不等於自絕後路嗎?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關係我們的生死。不能掉以輕心。不能不調查清楚便貿然以一句「我覺得很平安呀」,就輕忽帶過。我們豈不同意,當被人批評時,最好的反應莫如先自我反省,「有則改之,無則嘉勉」?若連一句簡單的批評話──又不是與我們的生死有關,尚且不應漠視看輕,那麼,對於關係我們生死的警告,豈不更當令我們警愓,努力找出真相嗎?
到底事實真相如何呢?我們每一個人自生下來以後,不是每一時刻,都一步一步邁向死亡嗎?死似乎是人類唯一的終局。不論在世曾怎麼風光過,曾怎麼叱吒風雲,到最後仍是一死。把希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嗎?下一代也死。他們的下一代和下一代的下一代都不免一死。我們說生生不息,卻也是死死不息。到最後,生命都要被死亡吞滅。看來死才是最終的勝利者。聖經說我們活在死中,需要被救,這說法不比我們樂觀的自信,更接近事實嗎?現實是殘酷的,我們刻意或潛意識要迴避的事實,聖經竟然直言不諱,因為上帝知道逃避現實,解決不了問題。我們必須勇敢地面對現實,承認自已活在死中,然後明智地接受耶穌的拯救。祂請我們信祂,意思就是請我們信祂說的全是真話,是事實,我們確實需要被救,而祂來,就是為救我們,不是要害我們,所以這才是福音──不然,像我們的腦子反過來想的,便成了禍音,不是福音。
當然,很多人讀到這裡,便禁不住反駁:那你們基督徒也得死呀!
是的,這必朽、會病、會衰老、會傷殘的身子,必須歸回塵土。聖經從不諱言「人人都有一死」──即使是神子基督降世,道成肉身,也選擇了受苦和死亡這一條途徑。上帝用耶穌的人生,肯定苦難和死亡之實在。並且更進一步啟示,神子之所以降世,取了血肉之身,就是為要與我們一樣,同有血肉之體,因此可以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二14至15)。這話可有證據?證據是:耶穌從死裡復活了,「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十七31)。耶穌不但復活了,祂還好像一個初熟的果子── 一個樣板,讓我們信祂的人知道,將來我們也要像祂復活,勝過死權(請看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
耶穌確實是人類唯一的一線曙光和出路。
錯誤思想之二:自以為知
但是,一個人若無自知之明,他當然不知自己無知。甚至還會自以為知得很多呢。舉例說:我們一般都自以為很了解自己,也很了解某某某某人,可是別人眼中的「我」和真實的「我」往往差別甚大。當然有時是他們看錯,可也有時是我們看錯了自己。相同的是大家都有錯卻同時不自覺。所以我們大部分人都不相信自己是罪人,也不能接受自己所認為是好人的人是罪人。事實卻是「人誰無過」,世間沒有完人。我們對己對人的認識,一般都極之膚淺片面。幾乎每個小孩都覺得自己的公公和婆婆是好人,因為每個小孩都只看見他們做公公做婆婆時的慈祥面目。至於他們平日為人如何?私下裡是怎樣的人?曾怎應對待自己的子女、公婆、兄弟姐妹、親友、鄰里、同事、下屬……?有否對妻子或丈夫不忠?對陌生人,是否見死不救?有沒有自私?可曾做過損人利己的事?有沒有傷害過別人?曾否和人勾心鬥角、居功邀寵、貪心、佔人便宜、撒謊、驕傲、瞧不起人?是否糊塗昏庸,是非不分,助紂為虐?是否見風轉舵,沒有立場?是否咄咄迫人?處身危難,或利益衝突,或非常時期,例如文革鬥爭時,是否就露出了本來面目?種種事情,我們都不知道。別人也不會讓我們知道。連我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只是「時窮節乃見」罷了。請不要誤會,我不是說你外公,而是說,人是非常複雜的,有多個層面,不是每一個層面都坦呈於人前;也不是每一個層面都漂亮可人。我們虛弱的心理常叫我們不敢正視自己的處境與醜惡。我們理想中的自己,只是美化了的自己。看人,我們更易以偏蓋全,「人看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7),所以上帝說每個人都是罪人,並非無因,因祂看得深入,看得透徹,看到內心隱而未現的醜惡。許多我們窮一生才逐漸領悟(或至死不悟)的事,上帝早就藉聖經坦率道來。可嘆我們因無知己與知人之明,而不能接受。我們甚至自以為很認識古人,所以常說:「某某某古人這麼好,難道也得下地獄嗎?」事實上我們根本不認識某某某古人。我們需要自認無知,同時信任上帝全知、公義、善良、慈愛。
錯誤思想之三:做壞事後被赦免是佔盡便宜
第三個我想在這裡討論的錯誤思想是:我們常不知不覺把做壞事看作是一個利益,所以覺得那些「做完壞事後,再信耶穌,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的人,豈不佔盡了便宜?
事實卻是,犯罪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個極大的虧損。就像一個金桶(我們寶貴的生命),被拿作糞桶用,這是極大的委屈和糟蹋,並非佔盡便宜。幸而天父沒嫌棄我們污穢,祂潔淨、收納我們。但罪雖蒙了赦免,歷史卻不能改變,過去的一段「臭史」仍客觀存在;浪費掉的生命與時光不再回來。沒有人能重活過去,無論現在我們多麼神聖、虔誠,也無法好好利用已逝去的光陰。做盡壞事之後,才悔改信主,是懊悔也來不及,損失很大,絕對不是佔盡便宜。我們之所以常這樣想,無非是思想已被扭曲和污染,所以才把縱情恣意作壞事看作利益,倒把對己對人都有益的行善看為虧損。
不錯,你說的對:「一個殺人犯在被處死之前信耶穌,那他就可以被原諒,又可上天堂,那每個人都在做完壞事後,再信耶穌,就可以洗掉所有的罪了,這世界會好嗎?」這個世界不會好,就像現在。因為我們,這些世界居民,都有這許多錯誤的思想。甚至錯到以為可以抓上帝的漏洞,走法律縫隙,先做盡壞事,死前悔改。但擁抱和留戀罪惡,並非真悔改。人可以自欺欺人,但卻騙不了上帝,因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上帝看到誰真心悔改,誰投機取巧。祂比我們聰明、公正。我們不必為祂操心。最要緊的,還是從自己起,追求認識真理,認識耶穌。這樣,我們才不致老繞著幾個由錯誤的大前提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不停兜轉,浪費時間和生命,不知可以節省多少時間做正確的事。例如:假如我們真關心人,就該先自己努力認識真理,找出一條人生活路,然後立刻積極告訴大家,叫大家一同得救,一同蒙福。這才是最實際的關心。聖經上有一段記載,有一次,門徒遇見一個天生失明的乞丐,就問耶穌:「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說了這話就醫好瞎子的眼(約翰福音九1至7)。耶穌用祂的言行給我們一個強烈信息,就是不要光在那裡問許多對人沒有實際益處的問題,我們應當坐言起行,立刻把握時機去幫助他人,彰顯天父的慈愛和榮耀。
最後,耶穌是真理的意思,是說,祂所說的都是事實;認識祂,我們才開始認識真理,才能正視事實真相。繼續追求認識祂,我們才能在真理的汪洋上深入勘察,逐漸了解多方面的事實真相。
不論我們願不願意,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刻,都在走一條肉眼看不見的人生路。每一個人都有走完的一天。所不同的是,有人走迷了路,誤入永死;有人因為虛心,相信耶穌的指示,走對了,便歡然進入永生。
生命怎麼說也不屬於我們,有一天上帝會在不須徵得我們同意之下收回。惟有相信耶穌,接受祂拯救,接受祂的生命,我們才可以得著永生。
信耶穌的其中一大福氣是,祂不僅使我們死後蒙福,今天,祂就賜恩給我們,叫我們享受心靈裡的平安、喜樂。我們的天父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是「拯救我們的上帝」(詩篇六十八19),對於祂,我們不僅可以「精神寄託」,更可把我們的生命、整個人生和一切的重擔交託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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