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重新再牧會……

姜武城

2009年7月1日,蒙神帶領,我放下了22年牧會的服事,加入美國中信宣教傳福音的行列。無可置疑,這是繼1987年離開服事了12年的台北華神後,在我個人服事生涯中再一次的重大轉變;其中最大的差異是,原本每主日面對同一教會的長執與弟兄姊妹,現在幾乎每個主日都在不同的教會,與許多敬重的教牧同工、弟兄姊妹們一同服事。

因擔心路況不熟,每主日總是及早趕抵服事的教會,這使得我有機會仔細觀摩各教會及屬靈前輩們,在教會服事中對宣教事工的運作,實在獲益匪淺。在一面觀摩,一面學習的過程中,我亦不斷重思:「如果我能再次參與牧會事奉,我將如何在教會中推動宣教事工?」

首先,我應確實遵行「大使命」的命令:

主耶穌復活以後即將升天時,對門徒下了一道命令,我們稱之為「大使命」。祂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太28:18-19)當主耶穌如此宣告時,乃是在頒發命令的同時,向教會及信徒們宣告祂的「主人」身份,祂為主的「權柄」。祂既是天地之主,祂所頒佈的便是「命令」,而非單是「使命」而已。

中國內地會的創始人戴德生曾說過一句名言:「大使命並非一個選項,可有可無,而是非守不可的命令!」(The Great Commission is not an option to be considered, but a command to be obeyed.)

是的,這是個命令。若只是參考資料就簡單多了:想辦就辦,不想辦就再研究研究;能辦就辦,不能辦就參考參考。但這是主的命令,不管想不想辦、能不能辦,我們都必須要辦!

猶記當年剛剛投入教會服事的時候,日日所思所想,都是關乎崇拜、團契、小組、關顧、主日學等等事工,哪還有餘力想到宣教方面的推動與安排。其實「為甚麼要宣教」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理由,但最基本的答案是:「這是主的命令。」無論當年如何以事工忙碌為託辭,若教會沒有傳福音,這教會便是個不順服主命令的教會。等到見主面時,主要明明地告訴我們說:「我從來『不認識』(原文作『不認可』)你們,你們這些『作惡』(原文作『不守法』)的人,離開我去罷。」屆時我們將情何以堪!

其次,我應確實弄清「大使命」的宣教策略:

當年和教會同工們每每論及未作宣教的原因,我們的理由是:「我們本地的工作尚未做完,本地尚有許多人未信主,為何勞師遠征,費錢費力,不如等本地工作做好之後再向外伸展。」我還曾引證聖經說:「使徒行傳一章8節豈不是說,先在耶路撒冷本地工作,等本地做好才進一步到猶太全地,猶太全地做好才到撒瑪利亞……。」

其實若仔細查考原文,並參閱多種聖經版本,使徒行傳一章8節,按其原意應譯為:「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同時(或一併)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哦!原來天父的宣教策略,乃是遠方與近處同時並進。我們豈可以私意代替主的旨意?!

有了上述基本認知,我進一步思考應如何將其落實在教會的事工上:

第一,我要靠主恩典建立一間以福音為導向的教會。

「牧會」對任何一位主的僕人或使女而言,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教會的事工又重又繁,往往有種不知從何著手的無力感。到底是先建立好「主日崇拜」還是「團契」?或「主日學」?又「講道」與「探訪」,到底熟優熟重?個人的精力與時間都極其有限,又常會顧此失彼,我應先專注哪樣聖工?

是的,教會的每項基本聖工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但我們可以思考在推動這些事工的同時,均以「宣教傳福音」作為目標導向。

參加各教會的主日崇拜,我發現多數教會非常在乎新朋友的融入;選用詩歌不只有理性的「彼此教導、相互勸誡」,更有富於情感的「心被恩感、歌頌父神」;主日的信息也具有雙重的目的,以對內為主,造就信徒,同時以對外為輔,領人歸主,亦即每一次講道既是培靈,又是佈道。

教會的「團契」與「小組」事工,更是得人如魚的好機會。藉著團契生活,操練信徒的彼此相愛,一定會令慕道朋友驚歎:「看哪,基督徒是何等相愛呀!」還記得1998年牧會時,我發現教會接連來了兩三家從中國來的新移民,立刻意識到應成立一個新的團契來迎接這群新朋友,並自己擔任輔導。如此經過十年,在2009年6月我即將離開教會的前夕,這個團契特別為我們全家舉行了一次令人難忘的歡送會,合計有37個家庭近150位大小成員出席。以宣教傳福音為導向的團契,絕對可行!

同理,教會的主日學不只是教會的教育機構而已,也應是艘得人如魚的漁船;不然的話,主日學對教會的增長就毫無貢獻。主日學教員不只要有屬靈的知識,也要有屬靈的智慧教人得人,叫教會增長,因為「有智慧的人必能得人」(參箴11:30)。這得人的智慧,當然「不是這世上的智慧」(參林前2:6),乃是「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參林前2:9)。凡是神所預備的,或說是神的恩典,都是客觀的。我們若要那客觀的成為我們主觀的事實或經歷,一定要支取,這是屬靈的大原則。雅各說得好:「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就必賜給他。」(雅1:5)主日學的教員,當為所需要的智慧,朝夕藉著祈求去支取,好教聖靈把智慧的言語加給我們,使我們的教導能供應所有不同需要的人。正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參太13:52),叫未信的人能接受主,也叫信徒在主的真道上長成基督的身量。

第二,我要靠主恩典,在教會中以身作則地推動宣教。

聖經有關「大使命」的教導,已叫我們明白宣教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每一間教會和每一位信徒的責任;也不是部分教會及信徒的「專利」,乃是人人都可以參與。鄭果牧師在八零年代已經提倡「人人宣教,家家宣教」的口號,鼓勵信徒不分年齡,教會不論大小,都要參與普世宣教。而在教會推動宣教的同時,教會的領袖必須是參與者,不是旁觀者;我們不可能只鼓勵別人去宣教,自己卻在家中圖享安樂。

近幾年在各地的華人教會參與服事,驚喜地發現許多的牧者或長執同工,是如何以身作則,火熱地投入宣教行列:在教會成立「宣教禱告會」,於主日學中安排「宣教課程」,召集對宣教具有負擔的弟兄姊妹設立「宣教團契」,鼓勵弟兄姊妹策劃並籌備「宣教年會」,招募並帶領短宣隊員外出宣教……,幾乎是「無役不與」。這和當年牧會時,自己輕忽宣教,以為別人也是如此,大不相同!

感謝主,七年來經歷了一段很不一樣的學習之旅,謹在主裡誠摯地與您分享。

(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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