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金錢的經歷

陳衛田

中國文化中有許多感天動地的孝子故事,孝敬父母被視為美德。中國人講究對父母的孝心與愛心,用自己所掙得的金錢回饋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天經地義的。

我從做研究生有收入時開始,就盡己所能幫助在農村辛苦生活的父母。記得1991年夏天,我剛畢業工作,手裡只有幾百塊錢,我就拿出了200元左右,為父母安上了電和吊扇。父母自然是很開心。後來收入高了,每年都會給父母一些錢,儘管不是很多,卻能讓他們在經濟上不再有困難。後來出國,遠隔重洋,萬里迢迢,對父母就虧欠更多,金錢就成了主要盡孝心的方式。

決志信主之後,除了人間父母之外,我還有了一位在天上的父親。這位天父愛我,以至於讓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在十字架上受死,來除去我的所有罪債,為的是要我也成為祂的兒女。這是何等大的深恩!

我知道天父儘管在天上凡事都是豐豐富富,可祂在地上的教會有需要。我父的家裡既然有需要,作為孩子,在金錢上有所奉獻就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給神奉獻從來沒有成為我的問題;因為這對該有孝心的中國人來說,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情。

我在2001年決志信主之後,就一直堅持奉獻至今。儘管應不應當奉獻不是我的問題,可是以甚麼心態奉獻和奉獻多少,卻是這些年來我感到掙扎的地方。

我信主後聽到兩個關於金錢奉獻的原則,第一個原則是關於奉獻數量的,就是十分之一奉獻。這是舊約時代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對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應當奉獻多少,聖經中沒有明確要求,所以就有了不同的觀點。比如說是否應當嚴格遵守十分之一奉獻,還是可以有所通融?即便十分之一奉獻是不可退讓的最低標準,那麼到底是稅前十分之一,還是稅後十分之一的奉獻?

其實,關於第一個原則的不同觀點,歸根究底與奉獻的第二個原則有關,就是關於奉獻的態度。因為奉獻態度若對了,數字就不會成為問題。

那麼甚麼是正確的態度呢?就是要知道我們是給誰做奉獻。首先,我們是奉獻給至高的神─我們的天父有極大的權力和榮耀。其次,祂用重價買贖了我們,拯救了我們,祂是我們的救命恩神。中國人常說,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弟兄姊妹們,我們應當如何做呢?最後,耶穌基督既然拯救並重生了我們,我們的全部就是屬基督的。我們也應當將全人當作活祭,奉獻給祂。所以,基督徒在神的面前,實在不能宣稱自己真正擁有任何東西,包括我們的金錢。神照著自己的恩典賜給基督徒金錢,一是要基督徒可以有今日的飲食,更重要的是,要基督徒可以用金錢來幫助和祝福其他的人;因為基督徒要活出一個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生命。另外耶穌基督也給我們一個極其嚴重的警告:不能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金錢)參太六24;路十六13)。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九章6至8節教導:「『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所以正確的奉獻態度是:盡最大努力,歡歡喜喜的奉獻。

主耶穌重視人奉獻的態度,大大超過奉獻的數量。記得那個窮寡婦,只奉獻了兩個小錢,主卻說她所奉獻的比眾人都多。因為她敬畏神,將養生的錢都奉獻上了;而其他人都是將手裡餘下的一部分奉獻。

我在初信主的時候,因著讀經和其他信徒的教導而非常清楚奉獻的原則。可是知道歸知道,我在對神的金錢奉獻方面,卻走得一路蒙福,一路虧欠。若不是我的神有恩典有憐憫,我決不配得到現今祂賜我的一切。感謝神,祂沒有完全照我所行的對待我。

我開始奉獻是我在SFU作博士後剛剛決志的時候。那時的工資很低,一年只有兩萬多。聽說要什一奉獻,我覺得太多,不捨得。就對帶領的人說:「現在收入太低,等將來收入多了,再作什一奉獻吧!」記得她說:「掙錢少反而容易做到。等你掙錢多了,一計算,十分之一那麼多的一筆錢,就更加捨不得了!」

在她的教導下,我儘管不能做到稅前什一奉獻,卻是照著自己的力量開始奉獻。後來妻兒與我團聚,一家人要靠兩萬的工資生活,我要付學費、房租,加上生活費,每一年都所剩無幾,之後又生了大女兒,花費更多。記得在溫哥華團聚的前幾年裡,我們沒捨得去飯店吃過一次飯。唯一一次全家去飯店吃飯,是在2007年我博士答辯順利完成的那天。在我們經濟不寬裕的那段日子,我都沒有停止或減少奉獻。

神顧念我只是一個吃奶的基督徒,也顧念我妻當時還沒有信主,所以聖靈並沒有責備我,我的良心也未覺得太虧欠;因為我奉獻給神的比給父母的更多,我覺得這樣應當可以了。

在溫哥華讀書的日子,我們也經歷到神的恩典與看顧。在2002年我要讀博士的時候,當時有一些擔心;因為我們的資助都是在13,500到15,000美元之間。我想我最多也就是15,000美元吧。那樣我們一家的生活就不夠。我就禱告神,求神看顧這件事,否則我就無力再奉獻了。神又一次垂聽我的禱告。

當我拿到老板的錄用信,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打開的時候,我急著看我的資助。感謝神,老板給我的薪資和我替他作博士後時的一樣多。這真是出乎我預料之外。因著這樣的資助,我們儘管經濟不寬裕,卻是一切夠用,我也過得更加心裡放鬆。現在想來,溫哥華讀博士那段時光真是我一生中最舒適的日子。溫哥華的回憶總是美麗、輕鬆和寫意。

1998年,神賜給我在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博士後的工作,我的收入是我在溫哥華的三倍還多。可是澳大利亞三年卻是我在奉獻上大大虧欠神的時間;因為工資漲了那麼多,我給神的奉獻卻沒有增長。這一次,聖靈常常責備我,我卻總是躲避神,盡量不想奉獻的事情。儘管我也事奉,並帶領一個團契;可是我的生命沒有太多長進,事奉也沒有果效。直到最後一年,神管教的竿與杖臨到我。關於這一段的經歷,後面再詳細分享。總而言之,我對神小氣,神的祝福就不能臨到,又因我還不能信靠神;所以我在澳洲找工作的事上總是一敗塗地。

我被神恩典的杖打著,帶著很深的失望來到了加拿大溫莎。因為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老板是世界上最頂尖的科學家,而溫莎大學的老板只是一般的教授;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是世界名校,而溫莎大學卻沒有那樣有名。儘管失望,我卻決定不論前景如何,都要好好信靠與事奉神。第一件事就是要在奉獻上長進。來溫莎後,收入比澳洲少了一半還多,我和妻子卻決定增加對神的奉獻。

奉獻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我們的收入不能平衡支出,而且很巧的是,如果我們停止奉獻,就可以基本上持平。當時,對我和我妻來說,停止奉獻是一個很大的誘惑。

可是感謝神,祂提醒我要信靠祂並抓住祂的話語,就是瑪拉基書三章10節所說的:「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當我軟弱的時候,這句話給了我很大的提醒。另外,我也想到在遠志明牧師製作的《十字架》中的一個故事。就是為了主坐監幾十年的袁相忱牧師的妻子,她分享她做什一奉獻的經歷。當時袁相忱在獄中,全家只靠她一人的工資糊口。她每月二十幾元的收入,奉獻三元後,家裡就不夠用,可是她憑著信心奉獻。有一次,她沒有錢買糧,就禱告神說:「神袮要讓我們挨餓嗎?」可是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主差遣祂的門徒,以匿名的方式每月給他們家50元錢。從那以後,儘管袁相忱坐監,神親自供應養活他們一家。

神的話語和前輩聖徒的榜樣和見證,使我做了一個決定。我對妻子說:「我們堅持繼續奉獻一年時間,看神怎樣待我們。若神還是不給我們開路,就可停止奉獻。」

感謝神,妻子也同意了。我當時相信我們這樣的信心必定蒙神的悅納,神也會顧念我們全家的需要。我心裡禱告神,讓我和我妻在這件事上經歷祂。

稍後,一些事情發生了。首先是神感動一位弟兄送給我們一輛車,因為我們500元買的1994年的福特車實在是故障頻出。然後神在2012年11月份開始顯明祂要給我們更大的祝福。祂感動一位弟兄給我打電話,為著福特公司的一個工作向我要簡歷。說實話,我對到工業界工作完全沒有信心。第一,我是個笨手笨腳的人,動手能力極差。第二,我所有的知識都是理論性的,中看不中用。第三,我一丁點工業界的經驗也沒有。由於覺得根本沒有甚麼希望,便隨便準備了一份簡歷寄出去,卻得到了電話面試,再是四個月的漫長等待。終於,神將我認為的不可能變成可能。我在2013年3月底正式到福特公司上班。

現在想來,我們的神沒有讓我們等一年,祂只讓我們等了不到半年,就將天上的福氣傾倒在我們身上。

感謝神,祂是信實的。祂確實是那位連麻雀都看顧的恩主。祂知道我們的需要,就照著祂豐盛的恩典來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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