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才是受害者(三幕剧)

田舍

幕後朗诵: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祢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麽?”那人说:“祢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妳作的是甚麽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世记三9-13)

第一幕

时间:一九六零年代前
地点:法院
人物:猫丶老鼠丶法官

猫:启禀大人,老鼠偷油时,被小人当场逮捕,现在人赃并获。此乃老鼠留有指纹的油瓶,请大人过目明断。

法官:老鼠,你可肯认罪?

老鼠(满脸惭愧):小人认罪,小人实在穷得没有饭吃,逼不得已铤而走险,还望大人开恩,小人以後不敢再犯。

法官:本席宣判,老鼠偷窃罪名成立。

第二幕

时间:一九九○年代
地点:法院
人物:猫丶老鼠丶法官丶狐狸丶心理学家丶精神病学家丶社会学家丶遗传学家丶陪审员等

猫:启禀大人,老鼠偷油时,被小人当场逮捕,现在人赃并获。此乃老鼠留有指纹的油瓶,请大人过目明断。

法官:请老鼠代表律师上庭。

狐狸:法官大人,本人请了四位专家上堂来为老鼠作证,望大人允准。

法官:允准四位专家上堂作证。

(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社会学家,遗传学家依次登上证人台。)

心理学家: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根据本人替老鼠做的详细心理测验显示,老鼠小时曾受虐待,在人们歧视中成长。人类养狗丶养猫,却一直视老鼠为小偷,为窃贼。这对老鼠成长的心理,造成很大伤害,形成他日後有一种报复行动,要去偷,去破坏。老鼠其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精神病学家:老鼠患的是偷窃狂,他不是偷上了瘾,而是病入膏肓,他已不能不偷,不能自制,他干甚麽自己也不知道。他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为疾病折磨,他自己才是可怜的受害者。

社会学家:老鼠自小就跟着父母和兄弟姊妹去偷,别无一技之长。他们整个家族都偷,没有人告诉他,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他只是重复父母和家族的行为,这种社会行为,已成了他的天性和求生技俩。他不能不偷,因为他别无所长,也因为他穷,找不到工作,没有人肯信任他丶给他机会。没有人请他看门口丶抓老鼠,他只好偷。社会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是他的家庭丶家族,和社会的受害者,惩罚他是不公平的。

遗传学家:我研究了老鼠的基因,他偷窃的习惯是先天性使然的,他的基因与别不同,自然界不知为甚麽出了这麽一个错误的基因,老鼠生下来非偷不可,他不能不偷,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自己才是个可怜的受害者。

(老鼠在狐狸的授意下,痛哭失声。)

狐狸:老鼠你有甚麽话说?

老鼠(泣不成声):呜呜……呜呜……我也不是想偷的,我每次偷完,都好难过,但又不能不偷。我觉得在我体内,好象装了一个程式,使我不能自己。我已受到世界上最痛苦的惩罚,就是一生一世,都得作小偷。全世界都没有人了解我,呜呜……呜呜……。

(哭声从法庭各个角落此起彼落。)

狐狸:法官大人,我想问猫先生几句。

法官:请求获准。

(猫登上证人台。)

狐狸:请问猫先生你可曾偷过东西?

猫(机警地):我是原告,是来证实老鼠偷油的,不是来被审讯的。

狐狸:法官大人,这是牵涉到证人供词是否可信的问题。根据本人调查,猫曾於某年某月某日,在主人的厨房里偷了一条鱼。又在某年某月某日在主人客厅里的鱼缸中,抓了一条活鱼。猫先生,我说的可是真话?

猫(脸涨红):我过去的事,与本案无关。即或我曾有过,并不代表老鼠无罪。

狐狸(面有得色):法官大人,我希望你明白,此案乃是贼控告贼的案件。我的话说完。

法官(拍惊堂木):老鼠身世可怜,偷窃乃不得已的事,是社会的错丶人类的错丶家庭的错。如果有造物主,是造物主的错。本席宣判,老鼠无罪释放。猫你有人养,却不体谅老鼠觅食艰难和受人歧视的痛苦,以後你得好好同情老鼠才是。退庭!

第三幕

时间:一九九○年代,比第二幕稍後
地点:法院门外
人物:市民甲丶乙丶丙丶丁丶一白发老者
场景:老鼠为患,鼠疫流行。死者丶病者倒卧街头

市民甲:天啊!你为何使老鼠为患,加害我们?

市民乙:上苍何其残忍,以鼠疫杀害众生!

老者:让我想一下,好象有甚麽事不对劲。我已够老了,看到许多的事。是不是我们有甚麽地方出了问题?当初始祖生活在伊甸园里,多麽快乐逍遥。上帝派他们管理全地各样的活物,又是多麽尊荣。现在我们却落得躺卧街头受老鼠欺凌。是不是我们犯了上帝设计创造上的一个大忌,譬如触动了一个降祸的枢纽,致使灾祸延绵?

众人:我不明白你讲甚麽。

市民丙:疯子!你想咒诅我们丶指责我们不是吗?你是谁?你有资格吗?你无过吗?

市民丁:你想为上天申辩,把罪过都归到我们头上吗?

(众人上,来势凶凶,欲打老者。)

──幕下──

幕後慢板诵读: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以赛亚书五20-21)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一19-22)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一9)

不要以恶报恶,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马书十二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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