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护卫人的尊贵
李悌华
上帝说不可杀人,因为上帝是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人轻视人的生命,也就是轻视上帝。上帝把人的生命看为宝贵,甚至不惜赐下祂的独生子主耶稣舍命来救人;但是有些人却轻看他人的生命,一次战争令多少生灵涂炭,而平日因暴力、凶杀、自杀(更多的是慢性自杀)等丧失的生命更是不计其数。上帝看着人类自相残杀,心多伤痛!
圣经旧约里不是有很多战争的记载吗?对,但请別忘了,旧约是人类的历史啊!
那么上帝也曾命令人去打仗杀人,这又作何解释?上帝这样做是出于祂的公义。“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6)爱若没有公义来平衡,就不是正确完全的爱。为受害者伸冤,是爱的行动,也阻吓人不可杀人。
无论如何,慈爱的上帝绝对不愿意看见人被杀,因为祂实在是爱惜生命。为了止息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上帝差派祂的爱子耶稣基督降世,为赎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以弗所书2:16),叫人与上帝和好、与人和好,故此主耶稣被称为“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主耶稣的门徒保罗劝人把伸冤之权交给上帝,由公义的上帝负责(参罗马书12:17,19)。
上帝要人以善胜恶:“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44)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主耶稣这番话,以及上帝颁布的十诫中的第六诫“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所指的乃是个人的道德规范。至于因抵御外来的侵犯,保卫自己及同胞的生命而参战杀人是被许可的,因为不是由于个人的仇恨。不过上帝也教导人,开战之前要先与敌人和谈(参申命记20:10),万不得已才可开战。出于侵犯、邪恶的战争,必定失败。纵观近代史,处处是明证。
上帝极愿意帮助人解决问题,但人却拒绝了祂,以至于仍然活在战争、互相伤害、种种人为的祸患苦境中。人虽然偏行己路,但总不能超越上帝所定的最基本的大原则。亲爱的读者,请勿忘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样式造的,极其尊贵。求上帝保守我们在祂里面,自尊自爱,并爱人如己,活出上帝荣耀的形像。
(本文节选自作者在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丛书之一《基本要道系列(三)──人》,欢迎联络中信书室订购。)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s20220904
转载请注明"原载《中信》月刊第725期(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