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功不如认罪

朱泓

我曾经自以为比许多周围的人更有资格成为神所眷顾的人,因为我诚实丶善良,从不加害於人,也不占人便宜;因为我正直丶疾恶如仇,从不做违反道德丶良心或法律的事;因为我从不跪拜任何偶像,无论是菩萨还是关公;因为我有自信,从不求签占卜丶烧香磕头;因为我淡薄名利,远离物欲,从不妄想非分之财;因为我珍惜家庭,尊老爱幼,从不敢逾越界限。许多人都说我是难得的好人。

很久以来,我一直不明白为甚麽神的光辉迟迟未能降临到我的头上。直到我读到新约圣经路加福音十八章,才恍然大悟。

在这里,耶稣讲了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祈祷: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祷告给自己听,这样说:『上帝啊,我感谢,我不像别人勒索丶不义丶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我的一切都奉献十分之一。』税吏却远远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这个人(税吏)回家去,比那个人(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常说,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我也说过。说这话的人有几分沮丧,也有几分抱怨。那个法利赛人也会抱怨。你瞧,他做的事情看上去都是对的,都是符合上帝的教义。他按规矩奉献,他按道德丶律法去处事,他感谢上帝。难道他甚麽地方做错了吗?为甚麽上帝并不特别眷顾他,反而欣赏那个税吏呢?这些抱怨的人把自己算作好人,比周围的人好;想不通为甚麽一些道德上丶行为上似乎不如他的人,在生活的道路上似乎十分得意,好像永远顺利,好像有上天永远的关照。他们在祈祷的时候,不忘向上帝邀功,不忘向上帝提醒自己做的好事。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好与坏只是自己对自己的评价。自己认为自己不错,与众不同,理应得到与众不同的回报,至少不能比别人得到的少,那是高举自己了。真正的评价应该来自上帝。只有上帝才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公正的评判。在上帝那里,人(包括所有人──人的群体,每个人──人的个体)从一开始就是罪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说他自己不是罪人。这个罪既是原罪,也是最广义的罪。尽管一个人不杀人放火,不奸淫偷盗,但他仍无法摆脱世俗的行为,做到像出生婴儿一般的纯洁。所以,活着的人,其实没有完全的好人。套用一句中国的经典语录: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做一个好人,当然没错。做一个好人,却由此生出一丝居功不羁的念头,当然有错。上帝看重的不仅是做对了事,更重要的是以罪人的心态和身份向上帝乞求宽恕。你瞧,那个法利赛人“站着,祷告给自己听”,活灵活现地显示了想与上帝平等对话的态度。一个世俗之人,尽管按照世俗标准是个好人,如果在上帝面前没有谦卑到五体投地,没有谦卑到战战兢兢,没有谦卑到忘掉自己,没有谦卑到给上帝吻脚尚觉不配,他所做的一切单为表彰自己,就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在上帝的眼里,表功不如认罪。

反观那个税吏,路加福音用几个短而有力的词来描绘他的举动:“远远站着”,“不敢”,“捶着胸”,“可怜我”。每当我读到这里,我就会想像到,一个谦卑丶虔诚丶被上帝的伟大所震撼丶为自己的罪而痛不欲生的人。他真诚的认罪一定会把他引领到服侍上帝的道路上,也一定会指引他做世俗的好事。认罪是本源,认罪後必然按律法行事。只是按律法行事,没有认罪在先,是本末倒置。做了好事,却把好事归功於自己,只会导致沈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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