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看不见

方华

许多年来,我养成一个习惯,半夜起来活动,不必开灯。无论是上厕所丶喝水丶吃药丶给孩子盖被,以至睡不着自己一个人独坐一会,都在黑暗中进行。

说黑暗,也是相对的。家住市区,街上灯光或多或少折射进来,室内并非漆黑一片。最近搬了家,位置不同了,突然发觉晚上关灯以後,室内比以前黑暗,要做些甚麽,不免要开灯。过了几天,熟悉了各样家俱的位置,我又可以摸黑往来了。你说看得见吗?也不一定,但因为熟稔周遭,也就不用看得清楚。

想起儿时住乡郊地方,没有路灯,晚上回家,要不带手电筒照路,要不走黑路。当然,皎洁明月高挂的时候,自有天上的柔和光辉,但也有一脚高一脚低,摸黑前进的经验。长辈教导:“黑泥丶白石丶光水洼”── 黑的地方是泥路,微白的是石头,反光的地方千万别踩,那是水。以此为准则前行,也就平安回到家。

也许是童年的训练令我长大以後,掌握到在微弱光线中活动的能力。严格来说,看得见吗?当然是看不见;可是,真的看不见吗?也不是,我是凭轮廓再加上对环境的记忆,觉得自己看得见。所以到了完全陌生的地方,这种半黑中摸索的能力就大大降低。

原来在信仰上也是类似的,在人生的路途上,不免有黝暗的日子,以前持守的行为和原则,是不是在这些不太看得见的日子,同样发生效用呢?这就看你对平常日子的记忆有多深了。我的牧师告诉我,在他人生极低潮的时候,他的长辈劝勉他:“在黑暗的日子,不要怀疑你在光明中所见过的东西。”我想,熟习在光明中所见的东西在平常日子真是十分重要,这会成为一种储备,到黑暗时候来临,你不会轻易忘记你在光明中所见过的东西。这样,在黑暗中我们不大看得见,但我们也不是看不见了。

不但在对上主的依靠上如此,在亲情丶友情上也是如此。挚爱的人也会闹意见,亲密的人也有分离的时刻。看不见对方的时候,我们是凭记忆去看见他的,凭光明中的记忆去与他相连相系。否则,“人一走,茶就凉”,那不是足以使我们人生扎实有根基的关系。

当我在屋子内摸黑往来,做这事做那事时,我知道我是熟知这个环境的,但愿在人生的低谷日子,我也熟知一切美丽光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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