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兒女行正道

羅妮麗

近日走訪了一對美國老夫妻,丈夫叫斯坦(Stan),已經90歲,妻子恩惠(Grace)也已86歲。他們結婚64年,膝下有三個兒女、七個孫子,品才兼備。我和他們很熟,常有往來,每次應邀到他們家作客時,他們都是那麼熱情,且在吃喝中聽到很多有益的智慧話語,給人輕鬆愉悅之感。

有一次,兒子學校開展一項請祖父母參加的活動,我們的父母都在中國,他倆就作兒子的臨時爺爺奶奶,在校陪同半天,唸故事書,還特意買一個很好看的大杯子送給我兒子,謝謝他不嫌棄他們老,邀請他們作爺爺奶奶。感恩節之時,他們還會邀請來當地上大學的中國學生們到他們家過節。總之,還有很多交往中的細節,他們都留給人們很好的印象,見證他們的愛心。

斯坦曾經是一所中學的校長,後來成為教育局的局長。恩惠大學畢業,自有了孩子就一直在家帶孩子,直到孩子們都上大學之後才開始工作。他們是在大二那年認識並相愛的,兩人都是基督徒,後來結婚成家。妻子懷孕時,他們已經對自己的孩子有所期望,就是希望孩子從小能成為虔誠的基督徒。大女兒出生後,他們又生了兩個兒子。

問及他們的育兒經,他們總結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聖經管教

在孩子人生的每一個階段,他們都用禱告來托住孩子。他們始終用聖經的價值觀教育自己的孩子。雖然他們特別愛孩子,但當孩子不聽話的時候,也會打孩子,教導他們走向良善。因為聖經上有教導:「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十三2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言廿三13至14)

幾十年過去了,夫妻兩個還記得女兒三歲的時候,有一次丈夫在家裡油漆房子,三歲的女兒不聽爸爸的,硬要把油漆塗到弟弟身上,於是丈夫打了女兒。還有一次過馬路,女兒不聽話,隨便亂跑,結果回到家又挨了一頓打。

當他們第二個孩子上高中時,有一次全家人坐在車裡等他一起去教會,等了很久,兒子都沒有準備好,老爸因此用棍子打了兒子一頓。過後,媽媽對兒子說:「我們愛你,但今天看到你被爸爸打了一頓,很為你感到難過。」出乎意料,兒子卻這樣回答:「非常感謝爸爸打了我,這樣才能讓我成為更好的人。」自從那次挨打後,兒子去教會再也沒有遲到過,做任何事都守時了。實際上孩子們都很聽話,打的機會很少。小兒子更是各方面都優秀。

二、品行尤為重要

斯坦和恩惠體會到,養育孩子無外乎是注意他們的安全、健康、品行和知識。在品與學的關係中,品行更為重要。要教會孩子良善、愛心、誠實、孝順等,勝過黃金財寶。「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廿二6)

在教養孩子的時候應該有耐心,對不同特點的孩子,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只能用不同的方法管教。孩子只要成為他們最好的自己就可以了,不必給孩子太多的壓力,也不必要求孩子一定要拿個學位,只要孩子成為一個好人,一個好的基督徒,這才是最重要的。

在成才上,他們盡量不讓孩子感到沮喪,並且認為自己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在任何事情上,不管孩子成不成功,只要孩子盡力而為就行。比如,二兒子動手能力很強,但讀書能力卻較弱。在上學的時候讀書很慢,但任何一個東西都能夠把它裝好。當時老師覺得他是個笨孩子,但後來二兒子還是很成功,自己創辦了一間公司,出行工具是私人飛機,他的雇員為他工作都感覺非常開心。他也是一位好丈夫,很樂意為他的妻子和岳父付出,同時也幫助了很多的人。他說:「對自己的家人要像朋友一樣,而對朋友要像家人一樣,這就是我為人處世的方式。」

因為以前家裡並不富裕,斯坦一個人工作,孩子們在高中的時候就開始自己打工賺錢了。女兒課餘時間在農場裡採摘和清洗馬鈴薯,兒子有時候為別人割草。兩個兒子還在農場裡幫忙打掃動物糞便賺錢。當時兄弟倆得了個綽號「挖屎兄弟」(當談到這裡時,夫妻倆開懷大笑)。他們賺到錢之後,不管多少,都拿出一部分奉獻給上帝。

三個兒女都很有責任感,都是愛家的人,孝敬父母。比如,孩子們在擇偶的問題上,二兒子常常打電話問爸爸、媽媽、姊姊和弟弟對女友的看法。三個孩子一開始談對象時,都先是與兩人以上群體在一起,不單獨和異性相處,直到正式訂婚後。這樣做,是免於在試探下做了不規矩的事。

三、多與孩子相處

他們認為,養育孩子最快樂的時候就是和孩子們在一起。孩子是上帝委託給父母的產業,不是委託給社會的。

起初丈夫一個人的薪水要養活全家,經濟上並不富裕,妻子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都放在給全家燒好吃的飯菜,把家裡打掃得一塵不染,以及自己給孩子做衣服上,而真正陪伴孩子的時間卻比較少。現在想來仍有遺憾。假如重新開始,她寧願選擇用更多的時間去陪伴孩子,而不是把主要時間放在做家務上。

三個兒女成家後,女兒及媳婦當了媽媽,在孩子小時都選擇不外出工作。當孩子放學回到家裡,看到自己的媽媽在家,就會感到無比溫暖。孩子們大了,她們才出去工作。

四、不用負面話語

恩惠強調說,為人父母的教養方式會代代影響。她教養孩子的很多方式、方法也是從自己的父母那裡學到的。她母親養育了八個孩子,家裡規矩很嚴。舉個例子來說,全家人要一起吃飯,要是哪個孩子在吃飯的時候遲到了,那他只能坐在旁邊的小桌子上喝牛奶吃麵包,而不能到大餐桌上享用豐盛的美食和與大家聊天,所以孩子們在吃飯時都能準時來到餐桌前坐好。不過規矩再嚴,母親也從來沒有跟孩子們大喊大叫過,孩子們照樣被訓練得都很守家規。

斯坦和恩惠對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家規嚴格。女兒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所以有很多期望,希望她完美無缺,要求她處處按照他們的想法來做。但女兒到了兩歲半時,就開始不聽他們的話了,越批評她,她越不聽話。恩惠的姊姊打來電話告訴他們,不要用負面的話來跟孩子說教。後來他們一直用正面的話語鼓勵孩子,不向孩子大喊大叫,常常憑著耐心輕柔地跟孩子要求。孩子有不好的行為時,他們會坐下來,眼睛看著孩子,解釋為甚麼他這樣是不好的行為。當然在要求孩子的事上,作父母的要以身作則,先做榜樣,夫妻兩人的意見一定要一致。

在我要離開這對老夫婦家時,老人悄悄告訴我:「一定要記住,孩子的心靈很弱小,當我們的一句話傷害到了孩子,再用一百句話補救都來不及。」是的,「溫良的舌是生命樹」(箴言十五4);「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箴言十六24)。

兒女既然是上帝的產業,作父母的又怎能隨意教養呢?箴言裡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言三5)

(作者是師母,美國某大學終身職教授、早期兒童教育系主任,也是美國幼教NAEYC機構最高管理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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