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教訓

黃彼得

大約120多年前,福音傳到外祖父的家鄉,外祖母信了耶穌,卻遭族人反對逼迫,認為信洋教不吉利。奇怪的是,他們越受逼迫,越蒙上帝賜福。所養的牛、羊倍增,田地的作物也都加倍收成。外祖父母親身經歷上帝的看顧,信心越發堅固。

我母親陳鴻治就是在這樣清寒的農家長大。外祖父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母親排行第四,曾受私塾教育,學習女紅和治理家務。她17歲時嫁給父親,並引導父親信了耶穌。

祖父是讀書人,在清朝曾考秀才。父親自幼熟讀經書,他信耶穌一年後就獻身傳道,進神學院,母親則進婦女學院。三年後,二人同在莆田、仙遊一帶傳道。家父於1932年10月去世後,家母除了身兼父職,獨自撫養我們六個兒女長大成人外,還繼承家父的志願,熱心傳道,傳揚天國的福音,讓同胞們對人生有盼望。

父親去世時,我年紀還小,記憶不深;但母親的教導令我一生受用,蒙福不淺,所以想和大家分享:

一、凡事禱告。母親教導我們無論遇到甚麼大事小事,或被誰欺負了,或者生病、出門、工作,都要禱告。那時我們種田,都先禱告。我從小就這樣做,凡事倚靠上帝,也的確看到上帝的幫助。

二、要專心服事上帝。母親教我們要為上帝工作。她是傳道人,每週定期教婦女識字班,去探訪鄰里。每天她都把家裡的事務處理妥當,然後就專心為主工作,聚會必準時出席。

三、為人要勤奮。記憶中母親沒有閒過,白天為上帝做工,晚上在家做女紅,常紡紗織布到深夜。在抗日期間,她還要下田,經常早出晚歸。母親教我們做人要勤奮,培養喜歡勞動的習慣,切忌好逸惡勞。

四、守信。母親又是一個守信的人。記得父親患病兩三年,為了醫病,家裡欠下不少債。生活雖然這樣艱難,母親卻堅持欠債必還,常說「無債一身輕,總要設法還清債務」。因此,我們都努力工作,把還債看作己任,自己省吃儉用,直至把所有債務清還。

五、儉樸。母親常說:「省吃錢債輕,省穿衣裳新。」她自奉甚儉,我們孩子個個步她後塵,養成儉樸的習慣,同時也體會到量入為出、不欠債的輕省。

六、樂於助人。雖然家貧,母親教我們省吃儉用,可是她絕不是一毛不拔的守財奴;相反,母親極樂意幫助有需要的人。記得中日戰爭爆發後,人們生活都很困難,但只要有人來我們家求助,母親總不吝嗇伸出援手,寧可自己更省,也要幫助有需要的人。除了物質上的幫助,母親還關懷人心靈的需要,常為他們禱告,把他們帶到更有能力幫助他們的天父上帝面前。

七、有志氣,奮發向上。母親教導我們做人要有志氣,要奮發,不向貧窮和惡劣的環境低頭。她常說:「不要怕窮,只怕沒有志氣。」「貧窮也不要犯罪,不要偷竊,不要做損害他人的事。」

八、不自己伸冤。我小的時候,不但家貧,母親是寡婦,加上我個子小,常被人欺侮,所以心中總是忿忿不平。但母親常用聖經的話開導我,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19)後來我就把這些話當作我人生的座右銘,不論別人怎麼欺負和毀謗我,都不自己伸冤。年齡漸長,我越發體會報仇真的是下下之策,正所謂冤冤相報何時了。很多人受了冤枉,以為報仇能將事情擺平,結果種下更多仇怨,人生更是痛苦。母親說:「我們給人多大的恩惠,都不要記住;別人對我們的恩惠,不論多少,都不要忘記。無論別人多麼對不起我們,有多大的仇怨,都要忘記。至於我們,無論欠人多少,都要還清。」

九、要有始有終。母親看重責任感,她教我們做人要有始有終,不要半途而廢。凡交給我們辦的事,不論大小,都要全力以赴,把大事小事都辦得妥當,成功之後不求獎賞。我們小的時候做事常半途而廢,母親就會責備我們。

十、要自省。母親從不隨便打駡或誇獎我們。小時候我們如果犯錯,她不立刻打駡,每天晚上家庭禮拜後,就叫我們自省有甚麼過失,然後說明其危害,按輕重懲罰。有一次,我背著母親做了錯事,她沒有作聲,等了好幾天,母親都沒說甚麼,一天半夜裡,我聽見她流淚禱告,為我這個不孝、不肯主動悔改的孩子禱告。母親的流淚禱告叫我心裡慚愧,於是向她認錯悔改。

我還沒出世前,先父已經患病,他求上帝再給他一個男孩,以繼續他未竟的傳福音工作,上帝應允了他的禱告。後來我到印尼,蒙上帝選召作傳道,母親很高興,不斷為我禱告,能完成先父遺願。

母親活到81歲,因是女傳道,所以在三反五反和文革的年代,少不了受到逼迫,多次被人發動公審。奇妙的是,上帝都看顧她,每次不是她生病了,就是因為甚麼緣故公審會被取消,母親因此沒有受到公審的羞辱。

母親一生沒有生過大病。1974年,她患感冒兩天就離開了世界。送殯的有一千人左右,這是我們家鄉最空前的葬禮。上帝是看顧孤兒寡婦的神,有祂就有一切。祂不會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敬畏祂、倚靠祂和遵行祂旨意的人。

(作者曾任印尼東南亞聖道神學院及澳洲華人教牧神學院院長,澳洲中信顧問等職,現居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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