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機會

方華

上週我在一家水果店買水果。因為當時兩手都提東西,就請店員為我挑幾個梨。回家一看,竟然有兩個壞梨,其中一個有一個手指頭那麼大的爛洞,只要拿起來就看得見,顯然是店員故意把壞東西扔給我。如此欺客,我決定以後不再光顧這家店。

後我禁不住想是否自己不對,不應叫人代挑水果。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以前在別家店,也曾在我不去挑貨品的時候,就蒙混次貨給我。因此我總反問,是否因我是個太不精明的消費者,所以鼓勵了他們做壞事?

我想我的原則是對人要先有一份信任。我們生活在這現代文明社會,做生意也要講求誠信,才可以立足於市場競爭中;正如我與其他人交往,我也首先相信他不是一個壞人。如果社會迫使我們把任何人都當賊,那將是很悲哀的事。

對不誠實、欺客的店,我只行使我作為消費者的絕對手段──永不光顧,沒有第二次機會;只是,對人卻不可這樣。

記得若干年前有一位朋友,他本是吸毒者,戒毒後信了耶穌,很積極參與教會機構的工作。後來有一段時間不見了他的影蹤,有一天他特地來找我,向我借錢。他說他需要一點錢去考車牌,這樣他可從目前的雜務工晉升上去。

我內心猶疑了一會兒,因為知道他久不露面,有可能已經重蹈覆轍,但最後還是決定借錢給他,就是因為我沒有證據證明他正在吸毒,而戒毒者最大的障礙正是沒有人再相信他。

這個人終令我失望,後來我得到可靠消息,他真的重蹈毒海。不過我沒有後悔,如果他並不是為毒品而騙我,而是真正有需要,我因我的懷疑而拒絕幫忙,就是對他的人生有很大的打擊,我也失去一個真正能幫助人的機會。如果他騙我,我損失的不過是金錢。

給予人另一個機會,原不是我們自己會這樣做的,而是慈愛的上帝的榜樣和教訓。人類犯罪離開上帝,上帝也給予人另一次機會,讓我們可以回轉。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代價極高的禮物。而當人接納了這個禮物,接受救恩,與上帝重建關係之後,便會發覺,上帝給我們有更多更多的機會,在人生大大小小的錯誤之後,上帝總是給人悔改的機會。

是不是一個精明的消費者,對我來說,意義不甚重要,但我渴望在我的生命中,最精明的選擇,就是選擇跟隨救主的榜樣,給予他人有第二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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