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福音(腓利門書、歌羅西書四7至9)

王其昌

你知道嗎?聖經中有一書卷以我為名。我叫腓利門(Philemon),《腓利門書》是保羅寫給我的信,內容是一個劃時代的信息,出於聖靈感動,後來被收進聖經裡。

我是公元第一世紀的人,住小亞細亞的歌羅西城。那時,羅馬帝國統一天下,可社會階級分明。男人和女人、自由人和奴隸、羅馬人和猶太人,各屬不同階級,身分明確,不能逾越。

我家有一個奴隸阿尼西母(Onesimus)逃走了。離開前,順手偷了我的東西。要是我抓到他,按當時的法律,我可以隨意施行酷刑,或鞭打,或鐵烙,或丟進池裡餵食人魚,什麼都行,否則我們便無法管束那些力壯如牛的青年奴隸了。

我們找不到阿尼西母。直到有一天,友人推基古忽然和他同來。我正要呼人把阿尼西母拿下拘禁,他卻從身上拿出一封使徒保羅交我的親筆信。拆信一看,保羅說:阿尼西母原已逃到羅馬,後來在獄中遇到因傳福音被下獄的保羅,悔悟前非,接受耶穌基督,之後如脫胎換骨,變了另一個人。本來阿尼西母盼留下服侍保羅,但保羅不答應,他不願意在未經我同意下,悄悄收留我逃走的奴隸,於是修書一封,讓阿尼西母帶來請罪,並懇請饒恕。信中保羅請我看在大家同是基督徒兄弟的關係饒恕阿尼西母。

慢著!阿尼西母是個奴才,怎麼成了我的「弟兄」,和我平等啦?但保羅說得不錯,我們在教會 確以弟兄姐妹相稱,沒有主奴之別。這是怎麼一回事?是我們文化中沒有的觀念!

我想了許久,終於想通了,明白了。耶穌基督赦免阿尼西母的罪,何嘗不也赦免我的罪?我們在上帝眼中同是罪人,同被基督的血買贖,同是上帝的兒女,是平等的。反之,那些「主人」、「奴隸」等階級分法,不過是世人眼中的分類,上帝可不是這樣看法。

基於這個原因,我不但不追究阿尼西母的罪,我還給他自由。這在當時社會是轟動一時的舉動呢!不過可不是被人稱讚的行為,而是被詬罵不已的驚世駭俗之舉。朋友們都怪我破壞法規,教他們以後管不住自己的奴隸。但我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是要給全人類幸福,饒恕和平等僅幸福中的一角。要是將來有更多人信耶穌,行祂的道,奴隸制將會被廢除,更多人會有幸福。

(許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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