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分真與假

方華

那天一位攝影師朋友來訪,正聊天的時候,一個同事說:「有一次我走過家居附近的山坡,看見一個修女坐在石上,背後恰好是一道大大的彩虹,可惜沒有帶照相機。」攝影師朋友說:「要是讓你拍到這張照片,其他人一定說是在電腦上做成的效果。」

我想起了另一位攝影師朋友,她因為醉心攝影,工餘去大學進修。有一次問她近況,她不無懊惱地說:「整天就是在電腦上搞效果。在電腦上可搞的花樣真多,可是我還是喜歡用攝影機實地去拍。」

因為電腦科技的進步,經電子處理的照片很多時候幾乎沒有瑕疵,移形換影堪稱神乎其技。現在我們欣賞一張照片,嘖嘖稱奇它的構圖或取景時,心中便不無疑惑,究竟是真是假?

本來,把照片當作藝術品看,沒有真假的問題,只有好與不好的問題,正如觀劇時真假根本不成問題一般(註)。可是,攝影從起初就有一個「真」的包袱,使人不免執著。鏡頭是人類眼睛的延伸,我們很介意自己看到的東西是真的。要是目擊的事件都不真,我們真不知何去何從,必會產生很大的混亂。從小孩子到成年人,對於看見的東西,都有很大的興趣和較深刻的記憶,會得興致勃勃跟人說:「我看見了甚麼甚麼哪!」而所謂目擊証人,也說明「看見」和「真實」之間的重要連繫。

追求「真」,是人類的天性。科學家鍥而不捨的尋求,是求真的表現。藝術家專注的創作,也是求真的表現。而哲學家苦苦思索,更是求真的表現。至於我們一個普通人,一樣有求真的需求,要不然也不會慨歎:「難分真與假,人面多險詐。」我們慨歎,因為我們期望真假是分明的。

「真」的重要,是因為它是我們人生質素的指標,是生活行為的主要參數。這是為甚麼孔子會說:「朝聞道,夕死可矣。」也說明了當耶穌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時其中的震撼力。

人類會追尋真善美,是因為上主在創造人類時把這個特質放在人的心中,離開了創造的源頭,我們要求真,就不免吃力兼不討好了。在求真的過程中,我們不免要發現原來人類是如此詭詐的生物,強詞奪理、指鹿為馬、箝制思想,不都是人類歷史中不斷搬演的項目嗎?真誠的追尋者,必要在求真的路程中,絕對地謙卑下來。人類固然有求真的特質,顯出其靈性的可貴特性,可是人類的表現,也說明人類是慣於自欺和虛妄的,惟有降服在創造主面前,接受祂,抹去我們障眼的罪惡,我們才可真正得見真理。當世俗的是非混淆、黑白不分使我們心靈困倦的時候,且聽耶穌柔和堅定的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註創作需要從現實生活中有提煉和加工,所以說不存在真假的問題,但藝術創作本身的理念,仍然重視作者對人生宇宙的真誠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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