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同行三十年

單丹尼

我在台灣高雄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說一位美國牧師義務教人學英文,我想學英文,便跟他聯絡。一年多後,我看到牧師對上帝的熱愛,對人的關懷和誠懇服務,實在深受感動,自動要受洗入教。

但我對所信教義所知不多,內心仍很剛硬,習性難改,老為世俗的事煩擾憂慮,與受洗前沒有兩樣,不過每禮拜天參加禮拜,協助牧師司會工作,幫忙做些雜務而已。

一九六零年代的台灣,許多人心情憂鬱,我也因口舌不慎,被小人密報,受到專案列管,不准出國,不能升職,不得擔任重要工作,還須暗中接受考核。我十分煩惱,滿腹冤氣,孤寂難過,痛苦不堪。我把這些事說給牧師聽,他替我禱告,也要我不住禱告,向上帝訴說。我依囑而行,連續虔敬禱告,誠懇向上帝訴說。果然不久之後,獲得平反,資料撤消,一切雨過天晴。更使我不能置信的是:一位當時我不很熟識的姐妹,竟然主動向我表示,願意給我介紹婚姻伴侶。但在陰差陽錯,歪打正著的奇妙安排下,我認識了現在和我牽手同行的純真姊妹--我的太太。認識她後,我欣喜若狂,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真正體驗到上帝的恩典。

婚後不及一年,純真懷孕,四個月後感染急性肝炎,病情危急,母子生命堪虞。加上巨額醫藥費用,我的經濟拮据,喘不過氣來。我受不了這個打擊,向上帝發怨言。事後上帝醫治純真,她神奇迅速地復原,體力絲毫未減,三十年來也不曾再犯。長子也平安出生。然而,我在這次人生的試場上失敗了--我埋怨,沒有信心,考試沒有合格。

一九八零年我移民中美洲一島國,事業不很順利。我向國家銀行貸款,買了房子後,忽然該國貨幣連續在數年間猛烈貶值十多倍。那即是說,我只需付原價之十分一便可得這房子!這等於該國政府白白送我一棟百坪連院住宅,又免買公債給我一家四口護照。這真是極少人能享受到的優惠(後來外國人不得向政府貸款購屋),全是神的恩典。但我還不知道感謝,反怨上帝沒有幫助我開拓事業,於是連禮拜天的崇拜也不熱心了。

記得一九八五年的受難節,純真帶兩個孩子參加教會舉辦的郊外退修會,我不願參加。一位女工說:「今天是耶穌受難日,要記念他受苦,不可歡樂。」我一概置若罔聞,開車去海邊看熱鬧。我的心已沒有上帝,忘了對祂的誓言。然而在回家的途中,我經過機場的高速路口,突然發生了車禍。我的車頭把一個剛從海邊游泳歸來的青年彈出三丈多。他滿身是血,躺在地上呻吟。我當時嚇得目瞪口呆,驚惶極了。但一瞬間頭腦清醒起來,立刻想到:「這是上帝的管教,不是普通車禍。」於是我大聲認罪,一邊走向該青年,一邊用華語大喊:「主啊!我錯了。求你救我,原諒我。只有你能改變眼前的一切。只有你能改變,只有你能……」並舉起雙手,連續喊了十多遍。周圍的當地人大惑不解,不知道我在說甚麼,還以為我瘋了。但上帝聽到了我真誠的認罪與呼喊,送這青年到醫院檢查時,神蹟顯現,醫生說他沒有內傷,外傷也只是擦破了頭、臉和皮膚。我見他的雙肘可以反方向彎曲九十度,以為骨頭折斷了,非常害怕,醫生卻說,他是先天性如此的,並無任何傷害。當警察問他和解的條件時,他只要求賠償卅美元,別無要求。這一下又使我驚呆了,我久久說不出話來,結果我把身上的一百多美元全給了他,心裡直喊「感謝讚美上帝!」

一九九一年六月我們一家移民美國,對上帝再不敢怠慢了。但人就是人,是健忘的動物,也是忘恩的動物,一鬆懈就會舊病復發,口出怨言,忘記上帝的存在和恩典,像以色列人一樣。我自己也是如此。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九日,我與純真從聖路易湖市開車外出購物。車上談到對上帝的態度問題。我冥頑的說:「上帝對我好,我當然感謝祂。但祂若不保護我,使我遇到災難,而仍要我感謝祂有恩典,那未免太不合理,太強人所難了。」純真說:「你不妨試試看。姑且相信。下次再遇到災難的時候,先不要抱怨,只禱告祈求。看看會有甚麼結果。」

我當時當然不信。說來真巧,就在當天下午三時左右,我們回家的路上,從聖查理市二二七交流道進七十號公路的紅燈前,由於我的車頭超出白線兩呎多,被一輛右來左轉的特大貨櫃車的車尾,掃到了我的左車頭,把前保險桿撞脫了,左車燈全碎了,左護板壓扁了,左車門也打不開。當時貨櫃車如泰山壓頂般駛來,使我驚嚇過度,一時說不出話來。驚醒之後,我剛要抱怨上帝不保平安,純真立刻以手制止我,使我想起了早上的談話,馬上閉口不言。繼而跟隨純真向上帝禱告。果然奇蹟出現,雖然我一再向警察表示「錯全在我」(因我車頭超出白線),但警察卻判定貨櫃車的司機錯,理由是「他在不能通過的情形下強行通過」,並舉例說:如果一小孩站在路中央,小孩固然不對,但你卻不能把小孩撞死。對方保險公司還頻頻從印州來電話安慰我,詢問有否受傷,並一口承諾全部修車費用,包括換新配件、重新噴漆,把一部七年多的老車,變成新車一般還給我。也不需驗看我的車子,就在第三天下午,寄來一張一千六百三十九元八角二分的支票(我保留著這張支票存根),讓我付清了全部修車費用。這一奇蹟般的結果,使我因禍得福,也使我在上帝的面前,再一次羞愧地低下了頭。

這兩次車禍的發生,使我牢記:每次抱怨或違背上帝心意時,祂必管教,使我付出相當代價。而認錯悔罪後,祂又必給意想不到的賞賜。回想結婚卅年以來,上帝的恩典實在太多,數說不盡。僅以兩個孩子到美國接受教育來說,兩人先後共求學十二年,每年學雜費用平均超過兩萬,這廿多萬美元我沒有出過一毛錢,連吃飯、住宿、零用所需,我也沒有出過。這是何等大的奇異恩典!

自我卅一歲決意跟從耶穌,卅五年以來,思想上走過許多彎彎曲曲的冤枉路,也經歷過多次悲傷挫折。最後我終於認清楚了一件事,就是:先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你的所需,不必開口,神自會預備。(馬太福音六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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