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在失去「第一修正案」的根基
伍約翰
2020年秋我參與一些社區活動,挨家挨戶敲門拜訪。在與人交流的過程中,我們的話題自然會觸及到信仰、文化和政治。那段日子裡我被聖靈感動,開始認真研讀美國的《憲法》,並由此發現其中的「第一修正案」實在寶貴。
然而當我與身邊的人包括很多基督徒朋友談論它時,幾乎沒有人真正意識到它的深層意義和重要性,這激起了我與人談論它的熱情。
「第一修正案」出台的歷史背景
1776年的《獨立宣言》標誌著美洲殖民地正式宣告脫離英國統治。在經歷了艱苦的獨立戰爭後,美國終於在1783年簽訂《巴黎和約》,獲得了世界正式承認。
獨立之初,美國曾嘗試以《邦聯條例》作為政府框架,賦予各州權力,而聯邦政府的權力則極其有限。於是在1787年,新的《憲法》草案簽署,確立了聯邦制,並賦予聯邦政府必要的權力。
隨著聯邦權力的擴大,隨之而來的是許多人對個人權利保障的深切擔憂:聯邦政府的權力會不會過度膨脹,進而侵犯到普通民眾的個體權利?
正是為了回應這種擔憂,1791年12月15日美國的《人權法案》(即《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在國會獲得通過,其中前十條修正案中的「第一修正案」被視為最核心的根基,就是要限制聯邦政府過度擴權,以保護國民的基本人權。在美國的建國先父們眼中,這些權利不是政府施予的,而是上帝所賦予的,也就是所謂的「天賦人權」。因此,設立《人權法案》不過是承認這些天賦權利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罷了。
信仰自由是五個自由的核心
「第一修正案」的表述是這樣的:「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關於建立某種宗教,或禁止人民自由行使信仰;不得限制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不得限制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以及向政府請願要求糾正不公的權利。」即: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和請願權。
自那以後,我常常走進美國的大學校園,從「第一修正案」開始和學生們展開對話。我問他們:「在這五項權利中,你認為建國先父們心中,哪一項是最重要的?」絕大多數人會選擇「言論自由」。
這時我就分享了我的看法:「其實,真正排在第一位的是『信仰自由』。」我解釋道,先父們首先強調,政府不能建立國家宗教,也不能限制人行使信仰的自由。當時的「國家宗教」主要是指某一基督教宗派,先父們不希望看到像母國英國那樣只有某一宗派被立為國教。他們強調個人的信仰實踐自由,必須受到保護。
我接著解釋:「你想想看,如果政府控制了全民的宗教信仰,實際上就是控制了我們的思想。如果人民的思想都是統一的、被限定的,就無所謂真正的『言論自由』了。我曾經生活過的國家,就是政府強制灌輸無神論思想。那裡所謂的『言論自由』,不過是茶餘飯後的閒聊罷了。」
我真誠地總結道:「如果沒有信仰自由作為根基,就無所謂真正的言論自由,你同意嗎?」我發現,所有曾和我交流過的學生都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他們終於明白了為甚麼美國先父們將信仰自由放在首位──它是所有自由的靈魂和根基。
關於福音信仰的靈魂對話
既然聊到信仰,我便嘗試詢問他們的信仰狀況。一些人自稱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然而進一步追問就會發現,很多人不能清楚地說出福音信仰的核心內容。他們有的認為基督徒就是「做自己良心認為應該做的事」,有的則因為來自基督徒家庭背景,而想當然地認為自己就是基督徒。
我發現和那些有基督教家庭背景的學生交流,可以直接宣告福音的核心內容。他們畢竟在孩童時期從家庭或教會裡都聽過福音,但因種種原因沒有對主委身。如今置身於世俗敗壞的文化潮流中,大多沒有平安喜樂的生活。所以他們能聽進去我對福音重點的陳述:造物主上帝原本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但人類始祖犯罪,將我們所有人都帶入原罪中。人雖然知道善惡,卻因為罪性總是行出各種惡,招惹上帝的憤怒。上帝是公義的,祂不能對罪視而不見,祂的憤怒和審判是必然的(參羅馬書1:18;2:2-5)。好消息是,上帝的兒子耶穌降世為人,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獻上了挽回祭,平息了上帝對信祂悔改之人的憤怒,我們才得以免去了上帝的審判。主耶穌更是從死裡復活,成為我們唯一的救贖主,祂用自己的生命贖回了我們,並賜給我們永生的新生命。
在對話中,有超過一半的學生聲稱自己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即無神論者)。我也平心靜氣地讓他們知道:即使是無神論者,其底層世界觀不過是建立在另一種信仰體系之上,影響了他們的全部人生架構和體驗以及價值取捨,也就是說他們在做任何決定和選擇時,都不會將上帝放入考慮之中。
還有一些學生聲稱自己是「不可知論者」,自以為相對客觀理性,但我用比喻與他們交流,使他們認識到「不可知論者」本質上還是「無神論者」,同樣在人生的任何抉擇時會把上帝排除在外。無論是「無神論者」還是「不可知論者」,他們當中願意的,我就繼續給他們講解福音。
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會立即接受我所傳的福音,但我知道「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羅馬書1:16)。聖靈會在人心裡做工,賜一些人有悔改和順服的心。
「第一修正案」的危機正在顯現
我帶著沉重的語氣告訴很多受訪的年輕人們:「沒有了『第一修正案』,美國就不是美國了,但事實是我們正在失去『第一修正案』的根基。」學生們對我的說法感到茫然。
我繼續說:「在過去大半個世紀,美國政府正在公立教育體系中強制灌輸本質上屬無神論的『世俗人文主義』(secular humanism),把打著科學旗號的『進化論』當作不可動搖的真理灌輸給學生。」
我直言不諱地表示:「政府正在變相地把『世俗人文主義』變成一個國家『宗教』。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公立學校將基督教的聖經教育,和所有關乎基督教真理的閱讀書籍都趕盡殺絕。有的學校甚至不許有任何基督教的元素出現(如不許提及聖誕節和復活節)。這樣的教育和以共產主義思想為主導的政府所灌輸的無神論思想,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
很多學生聽到我的這樣陳述都非常吃驚,陷入沉思;也有人會立即反問道:「那該怎麼辦?難道要重新引進基督教的教育嗎?那不同樣也是在建立國家宗教嗎?」
這是很好的問題,我對他們說:「首先,我們必須明白教育是沒有中性的,千萬不要以為『世俗人文主義』教育是中性的。至少在公立學校裡,允許教導『進化論』時,也應該允許同時教導『創造論』;允許教導『世俗人文主義』時,也應該鼓勵學生閱讀基督教的文學和哲學思想的書籍。或許更好的辦法是在各州推行『學校選擇』,在稅收上給予平等支援。如此一來,大量的優質私校就會出現,至少基督徒家庭可以自由地選擇去教導聖經真理的基督教私立學校。我相信會有很多非基督徒父母們,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基督教學校受教育,而不是在反基督教傳統,變相鼓勵變性和放縱的公立學校接受強制教育。」
當然,我的智慧和建議都是有限的;但不管怎麼說,如果美國的公立教育現狀不改變,美國的未來令人堪憂。基督徒和教會當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提摩太前書2:2)恆切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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