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由女神像談自由

錢志群

自由女神像屹立於美國紐約已有一百多年了。我們在旅遊參觀時,有沒有想過:這位高舉火炬的「自由女神」所指向的,到底是哪一種自由?其實自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向,一種讓人走向光明,另一種卻讓人走向混亂。

自由女神像是法國在1886年贈與美國,紀念美國《獨立宣言》發表100週年的禮物。它高46米,底座另有45米,重達225噸,以鋼鐵為骨架,銅片為外皮,內外以30萬隻鉚釘固定。外貌上,她雙唇緊閉,頭戴七道光芒的冠冕,象徵七大洲;右手高舉火炬,左手緊握刻著「1776.7.4」的書板,腳下的斷鏈象徵著脫離暴政的束縛。

美國接受了這份象徵自由的禮物,卻不代表法國與美國對「自由」的理解是一致的。法國大革命所吶喊的「自由」,更多是從擺脫宗教傳統的角度出發,強調「沒有神聖約束的絕對自由」,強調「人本身就是尺度」。在許多法國人眼裡,自由成為高於一切的價值,甚至成了一種可被崇拜的偶像;然而,當自由成了偶像,人往往會失去真正的自由。

美國最早的建國者多數來自清教傳統。他們離開歐洲,並不是為了追求「隨心所欲」的自由,而是為了「能在上帝面前自由地活著」,不再被罪惡的捆綁所轄制。他們理解的自由是在信仰之下的自由,是從上帝而來的心靈安穩,是被真理光照而甦醒過來的生命自由。因此在他們的視野裡,自由固然珍貴,卻決不等同於最高的權柄,不應被放在上帝之上。他們敬畏的對象不是自我和慾望的自由,而是那位賜下真理中自由的上帝。

然而今天的美國越來越回到法國啟蒙思想中的所謂自由,越來越偏激的文化潮流,越來越混亂的價值觀,使得沒有信仰約束的自由變成無形的洪水,越過道德的堤壩,讓罪的影響迅速蔓延,連最基本的性別都被人為地錯位。人們以為自己在「追求自由」,卻往往是把自己交給了無形的捆綁。要知道,真正的自由不是想做甚麼就做甚麼,不是陷在罪中享樂的自由,而是內心深處的罪不再被放縱的自由。人本性上都是罪的奴僕,再強大的人也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掙脫內心罪性的枷鎖。自由女神像腳下的斷鏈,是外在政治壓迫被打破的象徵;然而一個人生命裡真正的鎖鏈,常常比銅和鐵更堅固。自由的火炬可以照亮紐約的海面,卻無法照亮人心。唯有真理的光,才能讓人看見自己裡面的本相,也看清那條通往永恆的道路。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甚麼是真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所以,唯有回歸上帝、回歸聖經,唯有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才能獲得那種從深處開始改變人的自由。那是一種心靈的恢復,是與上帝關係重建之後的平安,是從黑暗中走向光明的自由。「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以賽亞書30:21)

自由女神像在經歷百年風雨後仍矗立在紐約的海港邊,但如果只嚮往自由而又遠離真理,人終究會迷失自我,國家會迷失方向。願我們都能在彎曲悖謬的時代裡,不是仰望自由的象徵,而是要尋見自由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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