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貪財嗎?

張琨

我在武漢大學讀書的時候,有一女博士生,長得非常漂亮。在一次會議中,一位有錢的商人一眼就看上了這位女生,這位女生也看上了商人的錢財。他們認識後,女生居然和男朋友合謀圖財害命,把商人騙到家裡將他殺害,屍解並將之藏於冰箱和床底。東窗事發後,兩人很快被繩之以法。消息傳開,滿校園沸沸揚揚,有的說這女生狠,有的說她傻,名校畢業,又是博士,畢業還愁找不到高薪工作嗎?花樣年華就此葬送。

這樣的傻人其實還有很多,究其原因,都是一個「貪」字。貪眼前的錢財,貪既得利益,以至於利令智昏,不能權衡利弊,進而做出愚蠢的選擇和行動。貪婪是心思集中關注在財產、物質、成功、聲望、地位、名譽、名氣、職位、外貌或是想要擁有本屬於別人的一切。也許有人說,我可不會做這樣的傻事,但是貪財的心幾乎人人都有,常常攪得人心神不寧,機會來了,可能就會鬼迷心竅。正如聖經所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聖經裡有一個亞哈王,雖貴為國王,卻貪戀老百姓拿伯的葡萄園,王后耶洗別助其殺掉拿伯,奪得葡萄園,雖然暫時得到了他想得的,可等待他的卻是不能承受的審判。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列王紀上21:19)貪得了一時,又不能長久擁有,搭上自己的性命,最後還要面臨審判,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上帝的眼目無處不在,人又如何能逃過?

聖經還勸導我們:「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再者,人貪巨額財富,能花的了嗎?就像一個小品裡說的,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走了,錢沒花完;然而更可怕的是人走了,卻不知往哪裡去?人離開世上後,如果不認識上帝,不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就無法進到祂的家──天堂,唯一能去的就是可怕的地獄。

如何能除去貪財之心呢?靠我們自己立志是很難的,因為貪心是人罪的本性。唯有來到主耶穌面前,求祂十字架上的寶血先塗抹我們的罪,再靠著上帝的聖靈進住我們的心,翻轉我們的生命,也許有一天你也會像主耶穌的門徒保羅那樣,「……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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