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審判誰?
錢志群
這世界總是不安寧,天災人禍似乎永無止息。面對苦難,我們又能怨指何方?除了自歎命苦,一些人的怨氣無處發洩,便通過藝術手法直指上帝。比如:
1980年播出的電視連續劇《洞察力》(Insight),在《上帝在碼頭》一集中,由理查•貝邁爾飾演的上帝,居然受到了人類的審判。
2001年馬克•喬弗導演的一部叫《唯有告蒼天》(The Man Who Sued God)的影片,講述一位粗魯固執的失婚中年男子Steve,他的漁船被閃電擊毀,保險公司以天意為理由拒絕賠付,於是他對上帝作出起訴。
2004年播出的喜劇《波士頓法律》(Boston Legal)第三季中有一集名為《胡桃夾子》(The Nutcrackers),講述一位婦女因為丈夫過世決定起訴上帝。
2008年播出的電視劇《上帝之審判》(God on Trial)中,三位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囚犯審判上帝,並裁決祂有罪,但有上訴的餘地。
虛構的惡作劇、喜劇、影視,除了譁眾取寵,也反映現實中一些人的灰暗心理和荒謬指向。有些甚至是律師、官員也荒唐地炮製此類鬧劇。比如:
1970年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律師坦西代表他的秘書彭羅斯向上帝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十萬美元。彭羅斯將自己的「疏忽」歸咎於上帝,讓一道閃電擊中了她的房子。當上帝「未能出庭」時,彭羅斯默認自己勝訴。
2005年一位名叫帕維爾的羅馬尼亞籍犯人被判謀殺罪名成立,需入獄服刑20年。這名犯人於是狀告羅馬尼亞東正教會,理由是作為上帝在羅馬尼亞的使者,他們沒能使自己遠離撒但。
2007年9月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的一位議員厄尼•錢伯斯向當地法院提出一宗訴訟,要求針對「最終裁決者──上帝」做出判決,因為祂「引發恐怖洪水、驚人地震、可怕颶風、駭人龍捲風、致命瘟疫,以及其他種種災害。」他請求法院下令被告停止以上有害活動。
相信以後還會有人不斷重演這種荒唐劇。上帝暫時沒有阻止他們,但我們從聖經中可以看到上帝早已曉諭人類的三個重點:
一、上帝不是人類苦難的創造者
上帝創造了天地萬物,而且「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31),不存在任何苦和難。苦難的源頭在哪裡?是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沒聽上帝勸戒,犯罪後衍生出的人類苦果。除了生兒育女、辛勤勞動的痛苦,至終人不是在天災人禍,就是在衰老疾病中死去(參創世記3:16-19)。一道大廚燒的美食,因為吃的人處置不當而變味或發臭,我們把過錯歸咎於廚師合適嗎?
二、上帝是人類苦難的掌管者
上帝雖然沒有創造苦難,但大能的上帝也運用和控制苦難。比如,祂在挪亞時代讓天降傾盆大雨40天,以無法想像的大洪水消滅了在罪惡中悖逆祂的人類,同時用挪亞方舟拯救了挪亞一家和一公一母的各類動物。上帝清楚地告訴人們:「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歷代志下7:13-15)
上帝的兒子耶穌來到世上,行了很多神蹟,諸如讓天生的瞎子看見、瘸子行走,使長大痲瘋的病人康復,更能讓死人從墳墓裡走出來。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賜給信祂的人有永生和天堂,把人類最大的死亡苦難徹底解決了。所以祂應許信祂的人:「……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
三、上帝是人類最終的審判者
很多人不承認有上帝的存在,對祂無償供應的天地萬有和陽光、空氣、雨露毫無感恩,對主耶穌降卑成人,在殘忍的十字架上作我們的替罪羊毫不領情。「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來書2:3)
藐視上帝的鬧劇不可能沒完沒了。那位議員在鬧劇中既然稱上帝是最終的裁決者,就不應該做上帝所厭惡的事。以他為代表的政治人物們熱衷於把上帝趕出人們的生活,趕出公立學校,誤導人們做上帝厭惡的事,甚至連男女性別都被混淆,到主耶穌再來審判時,誰能站立得住呢?屆時你還敢大逆不道地對祂開玩笑嗎?活人死人都躲不掉祂的審判:「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所以,「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拉太書6:7)這不是危言聳聽,我們當為自己的人生終局認真想想。
願我們都能謙卑到上帝面前來尋求祂,敬畏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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