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血贖罪的奧秘

妮娜

上帝的救恩不是開玩笑的,因為上帝跟人是用「血」立約,而且是上帝自己上十字架忍受酷刑流出的寶血。這血除滅罪惡、醫治傷痛、更新生命,而且依然有效,不斷湧流,一直到今天還在為祂的子民做清潔、修復、拯救的工作。從古至今,任何一個得著上帝救恩的人,都已在基督寶血的活泉中得到潔淨,也藉此進入至聖所,得以親近聖潔的上帝。我們所傳福音的核心奧秘是基督寶血的大能,因為只有藉著這血,罪人的靈魂才能得到潔淨,人裡面邪情私慾的源頭才能被除滅。基督的寶血是永活的,接受祂洗滌的人,必從一切罪惡中得釋放。

罪是一種酵母

我們所以對以血贖罪「心懷二意」,是因為根本不瞭解罪的可怕性以及犯罪要付上的代價,正如上帝在伊甸園裡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亞當信不信上帝的話呢?他若信,就不會吃了。結果他不光經歷到喪子之痛,自己有一天也歸了塵土。

罪,必定會帶來流血、痛苦和死亡,人間一切惡事都是罪的後果。魯迅說中國的歷史每頁都寫著「仁義道德」,但是字縫裡寫著兩個字──吃人。我們可以說,整個人類歷史發展到如今,充滿了吃人、殺人、害人、折磨人、凌辱人、踐踏人的罪惡,今天你打開互聯網滿眼看到的都是罪惡的新聞。

罪,是一種酵母。加拉太書五章9節說:「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亞當一人犯罪,全人類都跟著陷在罪裡。大痲瘋菌只要沾上,人的全身都會潰爛流膿;大衛王多看了拔示巴一眼,「連喪四子」的報應和「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母耳記下12:10)的咒詛一一應驗。這也是為甚麼上帝要讓以色列人吃「無酵餅」,吃的食物裡都不能有酵;而且逾越節之後還有一個「除酵節」,因為罪酵不除就永遠污穢,永無寧日,「五旬節」的聖靈就不能降下來。

罪酵是隱藏的,難以看見。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加福音12:1)法利賽人特別注重外在方面,包括言語、行為、儀表、宗教禮儀等,但耶穌批評他們假冒為善,表明這些人的罪是在心裡悄悄運作的,隱而未現。罪可以是思想、意念、動機、立場、取向,是「……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馬太福音23:27-28)人可以騙人,將罪的慾念埋藏在心底,外表裝作很敬虔,但是上帝早知道這些宗教人士的生命已經被罪酵嚴重侵蝕。

罪的源頭在靈界

罪的源頭其實在靈界,始作俑者就是那條創世記裡的蛇、啟示錄裡的大龍、帶著三分之一天使墮落背叛上帝的魔鬼撒但,牠用一條謊言就把亞當夏娃陷入萬劫不復之地。耶穌說:「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

因為罪不光屬肉體,也是屬靈的;所以,人在罪的試探面前常常軟弱無力,很難勝過。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教導門徒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馬太福音6:13)詩篇一篇1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哥林多前書五章11節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上帝希望人逃避和遠離罪人、罪惡、罪酵,因為那會給人的屬靈生命和基督肢體帶來不可遏制的敗壞。

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理解,為甚麼上帝派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時,要求他們殺光城裡的異教徒,而且不能心軟,有時連婦女、兒童、動物都不放過。上帝真的這麼殘忍嗎?好像一些自由派神學家說的,以色列的上帝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的、製造戰爭的、種族滅絕的、暴躁的、殺人的、嫉妒的風暴之上帝」;而且當以色列人背約離棄上帝的時候,他們遭遇的痛苦、折磨、死亡真讓人感受到希伯來書十章31節所說的:「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難道上帝嗜血成性、毫不憐惜世人?

這些問題必須從上帝對罪的審判以及屬靈爭戰的角度理解。我們如果深刻認識到罪酵的破壞作用,認識到屬靈黑暗國度的殘忍邪惡,認識到拜假神、拜偶像者背後的邪靈勢力,認識到魔鬼撒但對於「光明之子」的刻骨仇恨、攻擊和反撲,我們就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傻白甜」想法絕無可能。屬靈爭戰是你死我活的鬥爭,重點是魔鬼不會停止作惡,不會停止迷惑和殘害上帝的百姓,更不會停止敵對和破壞上帝的救贖大計。

從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被蛇誘騙吃下禁果那一刻開始,這就是一場「開弓沒有回頭箭」的戰鬥。你想溫良恭儉讓,婦人之仁?你想坐下來談判,和平解決?你不想流血死人,刀劍出鞘?那你會被魔鬼吃到連骨頭渣都不剩。我想任何一個有過屬靈爭戰經驗的基督徒都會認識到這場戰鬥的嚴酷性。

事實上,恰恰是因為以色列人沒有嚴格執行上帝讓他們把迦南人「徹底趕出去」的命令,他們其後的屬世生活和屬靈生命才一塌糊塗,不斷地被攻擊、欺壓、殺戮,不斷地陷入迦南人的邪風惡俗之中,不斷地犯罪背離上帝,跟污鬼邪靈同流合污,甚至泯滅人性殺死自己的兒女來給假神獻祭;最後,國破家亡,在萬民中被拋來拋去。

罪當付血的代價

我們要是對罪的可怕性、對黑暗靈界的真實存在、對屬靈爭戰的殘酷性沒有深刻的認識,我們對上帝的「救贖之工」就無法有合乎聖經的認識。罪,必定會帶來流血和死亡;因此,罪也必須用血和生命償還。古話說:「血債血償。」罪給全人類和整個受造界帶來的是「滔天血債」。

這筆「血債」要怎麼一筆勾銷?上帝在舊約訓練以色列人一次次用祭牲之血來遮蓋人的罪,這是權宜之計。一方面,聖潔的上帝不與罪同在,骯髒污穢的罪人要如何來到上帝面前?必須靠著完美無瑕疵牛羊的血來遮蓋;另一方面,上帝也以這種方式訓練以色列人的「罪感意識」,犯罪就必須付出血的代價,毫無含糊。這場經年累月的動物獻祭從摩西建會幕到第二聖殿被拆毀,一共持續了一千多年。我們一般想像聖殿是很乾爽潔淨的地方,但現實可能恰恰相反,聖殿裡是血淋淋的,到處是血!

當然這些都是預表。希伯來書十章3至7節說:「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啊,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那時我說:上帝啊,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這裡說祭牲之血斷不能「除罪」,只能作暫時的遮蓋,最終必須靠著「既為無罪的人又為全能的上帝」的基督把祂永活的、大能的血傾倒出來,人類的罪才能被洗淨赦免,這是上帝「道成肉身」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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