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再婚
曉君信箱
曉君:
我有問題請教。男的第二次結婚,婚後有了孩子;因為女方堅持而離婚。後來男的與別人登記,但沒正式結婚;因為分居兩地,又辦理離婚手續。
女的婚前與有婦之夫同居,婚後又結新歡,而且堅決主動離婚,男方被迫離婚,自己帶著孩子。男方離婚後,靈命長進。女的離婚後,繼續與新歡來往,不再見前夫。這兩個人今後的路該怎麼走?他們應重歸於好嗎?但女方不願意。男的還能與別人再結婚嗎?
~求問人
親愛的求問人:
謝謝來信。你所描寫的男女關係認真複雜,反映了現代人的任意離合,以及廿一世紀充滿裂痕的婚姻。你問,這對離合無常的男女,日後的路當怎麼走,是否應重修舊好?男的能不能跟別人再婚?
我告訴你,美國有個研究報告,再婚者的離婚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幸的是,這個數字也包括了再婚的基督徒。每個人都希望婚姻美滿,因此,容我奉勸大家,如果你打算結婚,不論是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都請你謹慎從事,不要輕率跨進婚姻的門檻。多參考有關的書籍,禱告求問上帝、認識上帝的旨意,都會助你建立穩固幸福的婚姻。
首先,你問我,這對男女今後的路當怎麼走?我的答覆是:上帝給每個人有自主權。他們二人都是成年人,前路怎麼走,是他們自己的抉擇和責任。旁人縱然熱心指點迷津,但是聽不聽、走不走、怎麼走,最後決定的全是他們。將來要承擔後果的也是他們。
至於男方應不應該與第二任(或第三任?)妻子重修舊好?從來信看,女的全沒有這個意思。那怎能重修舊好呢?須知婚姻關係必須是兩個人的心情意願,一廂情願是行不通的。
最後你問我:「男的還能與別人再結婚嗎?」我想用較詳細的篇幅分析這個問題,讓你參考。
一、為何婚姻一再失敗?
來信所描述的弟兄婚姻接二連三失敗,都因為女方要離婚。男的在毫無選擇下,只能接受離婚。這裡沒有提到他第一次婚姻失敗,是否也是因為女方要離開他呢?若是,他是否應該反省,為甚麼他屢次被迫離婚呢?究竟失敗的原因何在?是不是沒好好對待對方?是不是不懂得愛和尊重對方?是不是不懂得妻子的心理、性格與需要?還是不懂得如何建立健康的婚姻關係?抑或有心理障礙,不知道怎樣溝通,不懂處理衝突與維持關係?還是不知道為何總遇上容易變心的女人,不知道甚麼原因總被這些女人吸引,又被她們離棄?
以上問題,若能以客觀心態、冷靜的頭腦,仔細反思,自我檢討,加上以聖經的教導為基礎,並參閱有關婚姻家庭的書籍,接受知心朋友的坦誠相告和父母親友的勸諫,都可以找到些蛛絲馬跡。不然尋求心理專業人士的輔助,認識自己,明白待人處世之道,也可幫助他以後在愛情道上和人際關係中不再重蹈覆轍。
二、離婚與再婚問題
「男方離婚後,靈命長進」,這是不幸中的大幸。離婚是極慘痛的經歷,對於當事人打擊很大。他因此抓住上帝,好像人在大海中漂浮,終於獲得拯救。但願他經過這許多痛苦的磨煉,對人、對己、對上帝、對命運,都有新的見地。究竟有多少苦難出於上帝,有多少是人為的,受我們的性格和抉擇所支配?求天父賜他智慧,看出甚麼是可以改變的、甚麼是不能改變的。關於離婚、再婚,聖經上有以下教導:
1.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十九9)這裡說,若對方犯姦淫,和他(或她)離婚就不算犯姦淫。男的妻子跟情夫走了,離婚不是犯姦淫。但是,如果再娶要看他娶誰。倘若娶曾經犯姦淫,如與有婦之夫同居的女人,這是姦淫。所以,如果那弟兄想再婚,我勸他不要隨便找一個願意嫁他的;應該先了解上帝的原則,耐心禱告等候,並找教會的牧師或長執們輔助。
2.在聖經馬可福音七章21至23節裡記載,主耶穌說:「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其實,不只姦淫是罪,貪婪、嫉妒、驕傲等,都是罪。不過離婚、再婚等經歷,有目共睹,無法隱藏。既然公開,教會就須有立場、有原則,同時也非處理不可。至於其他罪,第一,沒有那麼黑白分明,要處理也不容易。第二,對人所造成的影響和傷害一般不及婚姻破裂那麼深遠。不過,無論甚麼罪,都是罪,都有星火燎原的可能。所以,我建議,在對付罪的事情上,不要只針對某某人婚姻失敗,卻不反省自己也犯過許多別樣的罪。同時,在我們輔導軟弱的弟兄姊妹時,不要只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該全面留意整個屬靈生命的更新,和心思意念的徹底改變。對驕傲、貪婪、嫉妒等罪,不要等閒視之。假如我們常牢記自己也是罪人,需要主耶穌的寶血潔淨赦免,我們對人就必多一分同情,不只流於譴責。同時,我們若常牢記,上帝是聖潔的,不以有罪為無罪,我們就不會像世俗人一樣將罪視作尋常,只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上帝的意思。
3.論到婚姻,主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受聖靈感動,提到正反兩方面:
a.「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哥林多前書七26至27、32、35)
b.「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七8至9)
你問:「男的還能與別人再結婚嗎?」我的答案是,要按這人對上帝的話領略多少,能接受多少。
三、有沒有想到孩子的需要?
來信說,男的已有孩子。他第二次離婚後,孩子在毫無抉擇的情況下失去母親,跟著又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要叫一個陌生女子做母親,與她同住。然後又再在無選擇的餘地下失去她。你想,這孩子心裡有安全感嗎?
會知道甚麼是愛嗎?能信任人嗎?要是他周圍最親的大人都只顧滿足個人慾望,孩子的需要有誰來關心?他內心的痛苦有誰明白?又有誰來安慰他?
這位男士經過幾次婚姻失敗,仍不放棄再婚念頭,我相信,這是因為他渴望愛與被愛。問題卻是,他知道怎樣去愛對方嗎?知道怎樣維持彼此的關係嗎?是否他只有希望而沒付出,讓對方不感覺被愛?所以,我勸他不妨暫時放下自己的需要,專心用幾年時間養大孩子。先學習主耶穌犧牲的愛,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23節:「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你說弟兄靈命長進,但不知怎麼長進?除讀聖經、禱告外,可有遵行主耶穌的話,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上帝,並愛人如己?怎麼量度呢?最現成的莫如有否為孩子長遠的利益打算並犧牲?有沒有關心孩子的心理和靈命健康?我覺得,他可藉父子(或女)關係,學習捨己無私的愛,被上帝塑造、鍛煉,反映上帝無私聖潔的愛。我盼望,他不單靈命成長,而且成熟,有豐盛生命。將來不論結婚與否,都能活得喜樂充實。如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11節所說:「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
願上帝賜福!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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