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上帝看為很需要的事
雯滴
有一對小夫妻,妻子在醫院裡工作,認識一個末期癌症病人。病人三十多歲,被丈夫離棄,唯一的小女兒六歲,彼此無力照應。做媽媽的自料必死,不知死後如何,十分害怕。小夫妻倆便抽空去看她,陪伴她,牽著她的手,告訴她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又帶她的女兒出外玩耍、到教會做功課。
醫院和老人院裡有多少孤單的病人、老人?現代人關係疏離、易碎,加上各奔前程,不但病人、老人,連中、青年都煢煢孑立。
有一個青年隻身來美國闖蕩,我聽到他的消息時,他已是中年,一個人孤伶伶客死異域,警方正找尋他的親友。
常言遠親不如近鄰,倘若人人都像那對小夫妻,愛他們的鄰舍,則無論是自我孤立或被遺棄的人,都不致太孤單寂寞。
主耶穌說,有一天,上帝要對義人說:「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回答:「我們甚麼時候見袮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袮呢?」
上帝說:「這些事你們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參馬太福音廿五31至40)
上帝沒有需要,但是我們為一個有需要的小人物做事,就是為上帝做祂看為很要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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