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多位科學家聯名反對進化論
何天擇
十九世紀中,現代科學發源地的歐洲,一般民眾因對科學的認識不夠成熟,以致科學主義氾濫;自達爾文一八五九年出版《種源論》之後,大眾不求甚解,盲目接受,並由教育界別有用心的人所劫持。這些人沒有誠意實事求是追求真理或科學的進步,而是利用進化論作為攻擊教會的武器,維護無神論的盾牌,或因個人道德敗壞作為迴避上帝的掩護所。(主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
怎樣知道他們並無誠意追求真理?因為他們採用不實的方法宣傳,例如說:「幾乎世界上每個科學家都贊成進化論。」不但將不符合進化論的科學事實一概抹殺(註),且常有偽造證據作為支持進化言說。其中以辟爾當人(Piltdown Man)與重演說(Recapitulation theory)最為突出,但卻大言不慚,說:「一切證據皆符合進化學說」。以致造成人云亦云的局面。青年學生因無反駁能力,俯首任其灌輸,引入歧途。
有鑑於此,在美國西雅圖由優秀科學家組織的「發現學會」(Discovery Institute),於二OO二年發起邀請持有自然科學博士學位的科學家,同意以下宣言者參加簽名:「我們對『自然選擇』>與胡亂突變能解釋生物複雜性的宣稱,表示懷疑。鼓勵大家審慎查究達爾文學說的證據。」
現在已有六百多位簽名參加,包括許多優秀的科學家如:Philip Skell(美國國立科學院會員)、Lyle Jensen(美國科學促進會會員)、Stanley Salthe(生物學教科書作者)、Richard von Sternberg(Smithsonian Institute生物學家)、Giuseppe Sermonti(Biology Forum編輯)、Lev Beloussov(俄國自然科學院胚胎學家),並美國著名大學,如Yale, Princeton, Stanford, MIT, UC Berkeley, UCLA中的科學家。這名單尚在迅速增加中。
進化論的主題是自然歷史(Natura lHistory),即探討今日近兩百萬物種,無奇不有的動植物的來源問題。進化論的維護者在探討這問題之先,設立預限,即不得認為來自理智的設計或超自然者的創造,僅以無理智的物質作用為依據。因此,他們闖入了無神唯物主義的黑區,成為追求真理的敗筆。追求真理需要設限嗎?若要設限不等於在盒子內思索麼?若在界限之內找不到答案,便等於沒有答案嗎?設限的錯誤是顯而易知的。
歷史的事實都是過去的事實,無法實際觀察,非科學方法能及。那麼科學家如何得知過去的知識?他們所用的叫作外推(延伸)法(extrapolation)。由外推法所得的知識常常僅有可能性而無確定性。使用外推法必須嚴格注意條件:一、有明顯的事實作為根據;二、在外推的範圍中,環境條件不變,沒有新因素介入,令外推失卻意義;三、必須在適當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無限延伸,否則錯誤難免。進化論的維護者對這些都毫不加以考慮。例如他們將生物些微的變化作為根據,稱之謂小進化(Micro evolution)。委實,這是誤用名詞 (misnomer),些微的變化是無方向胡亂性(random)的,而進化必需是有方向(directional)嚮導性的變化,否則怎能形成一個有用的器官呢?若有數十或數百次連續地向某方向進行的變化,且有新器官的基本構造出現,才可有外推的基礎,否則只是幻想而已。
進之,他們不是外推至以往百年、千年,而是逆推至以往的數十億年的時間裡。難道以往數十億年的時間裡,環境沒有滄海桑田的變化嗎?誰能保證環境條件都一致不變?進化論以外推所得的結論,認為人由阿米巴經過數十億年進化而來。這樣的推論是毫無價值的。因為他們基於不確實的根據,並且無限外推,犯了思維上的錯誤,即「不正當外推之錯誤」(fallacy of inapt extrapolation)。
生物中分為動物界與植物界,彼此當然大不相同,即在動物界中也有巨型的大象、牛、馬,或小型的螞蟻、小蟲,有空中的飛鳥,有水生的魚蝦,彼此迥異;在植物界有大樹、花草、藤本植物、水生及吃蟲植物等等,亦各不同。在這一切之上,更有萬物之靈的人存在。進化論說都是從同一原始細胞進化的。那麼,為甚麼人之為人,獸之為獸,鳥之為鳥,蟲之為蟲,樹之為樹……?他們說是由環境條件篩選而來,稱為「自然選擇」 (Natural Selection)。環境條件是甚麼?不外乎氣溫、濕度、高度等的不同而已。一切生物不都是生活在同一時空中,同一陽光下,同一大氣中,同一地心吸力內嗎?在陸生的生物中,環境雖有少許不同,而江河海洋的環境有更大的一致性 (Homogeneity)。但其中水生的生物也極不同,有大的鯨魚,有小的草履蟲等各不相似的物種。所以說由環境條件的「自然選擇」是極荒唐的言說,只是加以意志,將這名詞位格化而已。將無意志的自然條件位格(人格、神格)化是另一錯誤思維方法,即「予無生物以位格之謬誤」(pathetic fallacy)。
數十年來,自分子生物學崛起,科學家都知道,生物彼此不同皆因細胞核內天賦DNA分子中,所蘊含資資訊,指導生物個體的發育、結構、表形、生理、老化及死亡。一切資訊都由「心意」產生,雖由文字或化學分子等記號排列表達,本身沒有重量,不佔空間,所以不屬物質範圍,而屬非物質或形而上學(metaphysics),即玄學範圍。因玄學深奧不易探究,所以許多頭腦簡單的人便認為虛而無實。但生物的資訊卻是極實際的東西,一切生物包括人自己的生存都賴遺傳資訊的指導。所以說生物種類的不同皆由外在環境的不同而致,是不攻自破的。環境只能影響生物個體的發育,而不能改變生物的種別。生物的物種已在細胞DNA化學分子中固定不變。例如人的DNA中有三十億的磩基配對(basepairs)是極精密的構造,若以人工將之改變,一般即促其死亡。
在物理學中,熱力學定律(Laws of Thermodynamics)是經過時間考驗,認為極可靠的自然定律,普遍適用於一切物質的變化,是四維時空中的基本定律。熱力學第二定律有關物質作用的方向,乃由組織至潰解,由秩序至混亂的。這第二定律也可叫作退化律,放諸四海而皆準。但進化論者說,四維時空中有一個普遍的進化律,各生物皆向上進化,由簡單至複雜,由劣至優。在生物進化之先,且有化學進化,由簡單的無機化合物進化至有機化合物,由有機化合物漸漸進化至複雜的蛋白質分子,由蛋白質分子進化至有生命的細胞。但是,在四維時空中,不可能有兩個互相衝突,針鋒相對的普遍定律同時存在。既有普遍的退化律便不可能有普遍的進化律。退化律由實驗而得,進化律由幻想產生。我們真要慎重思考,作出明智的抉擇。
近數十年來科學的進步已令唯物進化論在科學中無法立足。許多生物學教師不敢反對進化論,或許自己沒有仔細查究揣摩,或求政治性正確(politically correct),免受頑固份子排斥,危及個人職位,而不是求科學上的正確(scientifically correct)。我們對這重要的萬物(包括人類)來源問題,該由自己獨立的思考追究決定。
(註)參閱
1. ICONS OF EVOLUTION, Science or Myth ? By Jonathan Wells;
2. www.uncommondescent.com; www.ISCID.org;
3. www.DesignOrChance.com; www.ARN.org;
4. www.Discover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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