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得救的第三者

黎明

我從二OO三年七月受洗歸入基督,上帝就給了我一個傳福音的負擔。第二年回中國後,第一個帶信主的是一個弟兄,他的妻子是我的好朋友。他們夫妻分居長達五年之久。我本想弟兄信主耶穌基督後,家庭關係會有所改善;可是他信耶穌一年多了,家庭問題卻一直沒有解決。他的妻子對我說:「他從不間斷去教會,可卻沒有改變。妳讓我所作的努力,我都做了。我看他沒有指望了。」他的行為絆倒了妻子。他妻子曾對我說:「等妳這次回國,我會在決志信主上給妳一個滿意的答案。」可現在福音傳不下去了。

我用盡了人的各種辦法,卻沒有多大的果效。只好來到上帝面前哭訴,禱告,求問。果然上帝動了工。這次回中國後,上帝感動我約了弟兄到家中。他來之前,我禱告求上帝膏抹我的口,傳達祂的信息,成為祂話語的出口。讓上帝智慧的靈開啟我,使問題有個突破。我驚奇的是,我講出的第一句話是我不曾想過的。我對他說:「你有沒有第三者?」他好像知道我這話不是隨便問的。他低下頭很久才告訴我,他在外面包二奶已有七年之久。這女人小他十幾歲。信主耶穌一年來,他心中很掙扎,愧對妻子和兒子。他想悔改,卻不能自拔,怕第三者自殺。又想到晚年這女人的歸宿,更是愧疚。他也把她帶到了教堂。她每次來到教堂都泣不成聲、哭著喊著要信主。弟兄問我能不能帶她作個決志禱告。

當我知道實情後,第一個感覺是受騙了。尤其是痛恨這插足的第三者破壞了這個家庭。因我和他妻子感情很好,更是為她抱不平。何況這個弟兄是用他妻子的錢包二奶,而他妻子竟毫不知情。我就拒絕見這個女人。

然而這弟兄在我去教會禮拜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把她帶到我的面前。當介紹我們認識時,我用一種鄙視的眼光瞪著她,使她低下了頭。我甚麼也沒有說。那女人走後,我又氣又惱,大發脾氣,責怪弟兄沒經我的同意便帶她來見我。

事情也很巧,就在這時,女兒從美國打來電話。我把事情對她講述。女兒說:「媽媽,您不對!您也是個罪人,只是蒙了主的恩,是個蒙恩的罪人。您當初不知道弟兄的行為,帶他信了主。現在這個女人和他有甚麼兩樣?為甚麼她就不能信主?上帝既然揀選了她,您就應該接納。」我說:「上帝不會要這號人,她也配?」女兒回答:「她到教會就哭,喊著要信主。不是聖靈的感動是甚麼?!」我恍然大悟,知道做錯了,立即跪在上帝面前認罪。第二天打電話給弟兄。弟兄的第一句話是:「妳找我幹甚麼?」我們之間的距離一下子拉遠了。我知道是我傷了他。我向他道了歉,並歡迎那個女人來我家,我願帶她作決志禱告。他感動地說:「太好了!沒想到上帝用這樣的辦法讓我解脫,上帝真偉大!這樣她不會死了。我也能悔改了。」我問弟兄當時有甚麼感覺?他說:「我現在想回家(回到妻子那裡)。」

那個女人來到我家。我當時對她雖然接納,但仍好像履行義務般,按上帝的話去做就是了。我首先對她講基本要道,有關福音的知識。當她跪在地上決志接受上帝時,她突然放聲大哭,泣不成聲。做完決志禱告,我避開弟兄,領她到我的臥室。她邊哭邊說:「我從小失去了母親……,當我一人來到北京,舉目無親,便一頭栽到他的懷裡,不能自拔,過著孤獨寂寞、見不得人的日子。」哭後她抬起頭來,用渴望母愛的眼光望著我說:「您能抱抱我嗎?」就在我抱她的瞬間,我的感情變了。她哭得顫抖的心,使我的心也碎了,我也哭了。我感覺抱著的不是一個淫婦,彷彿抱的是我的女兒。我想如果我的女兒落到今天這個光景,我會丟棄她嗎?我心疼地給她擦眼淚。安慰她說:「妳現在信上帝了,有一個疼妳的阿爸父,再也不孤單了。上帝說:『我是聖潔的,你們也要聖潔。』妳要知罪悔改。妳已經是新造的人。耶穌的寶血潔淨了妳的罪,以後要有一個新的開始。人的感情是靠不住的。他與妳已經在一起七年了,為甚麼他還不離婚和妳結婚?只有上帝的愛才靠得住。妳還年輕,後半生在上帝裡是有盼望的。」她點頭謝我。我說:「上帝愛妳,妳是被上帝揀選的。也是上帝讓我接納妳,愛妳!」

羅馬書十二章9至16節講到「愛人不可虛假……要心裡火熱……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我當初僅見過她一面,還用鄙視的眼光看她,無一句可言。今天與她同哭,為她擦淚、安慰她的話從我口中出來。我此刻感情的變化,不是我所能行出來的。我們抱著哭了許久,她向我傾訴了壓在她心底裡多年的話。聖靈動工,我們都很感動。

她走了後,我還一直跪在上帝面前哭,心裡激動,久久不能平息。上帝的愛使一個靈魂得救了。在主愛的力量裡,我也得自由、得釋放了。我當初沒有愛,即使明白基督徒該去傳福音,但當答應帶她決志時,仍不懂甚麼是愛。想到耶穌為拯救罪人來到世上。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講到,有人把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拉到祂面前,按律法要用石頭把她打死。耶穌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耶穌對婦人說:「沒有人定妳的罪嗎?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在約翰福音第四章,也講到耶穌在井邊等候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向她要水喝。這有五個丈夫的女人在中午正炎熱時來打水,為的是避開人們對她的鄙視。當耶穌告訴她,喝了祂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她竟跑去到處為主作見證,告訴人們耶穌說出她素來所行的事。是上帝的愛釋放了她。彼得後書三章9節講到:「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上帝告訴我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我知道自己有罪了。是上帝潔淨了我這個器皿、使我懂得上帝的愛,拓寬了我愛的肚量。把上帝的愛流了出去,使福音得以傳出,一切榮耀歸於主。後來弟兄帶了三個人信耶穌,並與妻子和合。他的妻子也信了耶穌。又帶她的同事和同事的孩子信了主。

那個第三者的女人決志後,我們常交談。她也曾懷疑信仰是否使她上了當,因為接受主後,她甚麼都沒有了。日子反而更掙扎、更痛苦。一次在主日的前一晚,曾寫了遺書,嘗試自殺。我和弟兄主日跪在教會的台前,為她禱告。我對恐慌的弟兄說:「我相信上帝既然揀選了她,就不會讓她自殺。」上帝奇妙地釋放了她,她放棄自殺的念頭,來到教會。感謝主,一年來,在我們的鼓勵下,她心態恢復了健康,獨立起來。現已開始物色對象。

我感受最深的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8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讓我們在基督的愛裡把福音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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