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財死
王其昌
我現在非常迷茫,為什麼會落到這個田地呢?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是耶穌十二個門徒之一,但現在大家都叫我做賣主的猶大。
記得三年多前,耶穌叫我跟隨他,我真有些受寵若驚。耶穌的確有很多值得我敬佩的地方,譬如他人品高潔,智慧過人。他講的道理,奧妙精湛,卻同時顯淺易明,連小孩子都能意會。他對人無比關懷愛護,常為幫助別人廢寢忘餐。
唯一叫我不能接受的,是他對錢財視若糞土。相信大家都同意,錢是很實際的,我們的衣食住行,無一不需要錢。沒有錢,什麼都不行;有錢,則可以做更多善事。
譬如有一次在伯大尼,我們隨耶穌應邀吃飯,馬利亞帶來一瓶極貴的真哪噠香膏,進來不說一句話,一下子就打破瓶子,把香膏都澆在耶穌身上。唉,多麼浪費呀!這香膏能賣三十兩銀子哩,如果用來賙濟窮人,該發生多大的作用!可我發表意見後,竟招來老師一頓教訓。沒趣極了。
其實,何止窮人需要錢?我們這小小團體也常常捉襟見肘。耶穌曾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可想而知我們的生活多麼貧困。但每次和耶穌談到錢不夠用時,他總叫我要有信心,不要憂慮,說什麼天父必看顧等等。這太不實際了。若指望靠他發財,簡直就是緣木求魚。我只好自己想辦法。故此,當我看見那些宗教領袖們,對耶穌不懷好意,便找他們商量給我三十兩銀子,我告訴他們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捉拿耶穌最不會引起群眾暴亂。不過我實在無心害老師的,我只天真地以為,老師又沒有犯過罪,樣樣光明正大,我們和他一起生活三年多,都找不到他的錯,何況官府?所以必會沒事放人的。到那時,錢我已入袋平安,恕不退回。
唉,沒想到竟鬧出這麼大的事來!羅馬巡撫彼拉多被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挾制威脅,判了耶穌死刑。這下就要釘他十字架。呀,是我害死老師!我害死了一個好人!我罪大惡極!我真是後悔莫及!我沒臉面再見任何人……。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六10)
(取材自路加福音廿二3至6;約翰福音十二1至8、十三21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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