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短暫的,得著永遠的
陳維屏
編者按:這是一個非常感人的真實歷史故事。一個小人物不只是口裡說,「朝聞道夕死可矣。」他是活了出來。對那些說「你們基督徒信耶穌,只為得著好處」及「信耶穌一點好處都沒有」的人,作者以他父母,以他年輕弟妹們的性命,和自己的經歷來作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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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年時期,我曾夢想將來做一個偉大的軍人,救國救民;因我深願中國能在世界上成為一個強國。在大學時期,我的思想轉變為致富方面,我的目的是將來成為有錢有地位的人。當我做了基督徒後,所有的野心全部消滅,惟一志願就是做一個忠心愛上帝的人。
家父聞道
初期西國宣教士來中國時,只局限於南方若干市鎮。早期的英國宣教士介紹醫療,隨街佈道,同時售賣聖經單行本,像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之類。
當時如果看見洋人,穿了他們本國的服裝,步行於北京城中,那是多麼的稀奇!因此他們後面常跟著一大群人,特別是孩童。一天有兩個英國傳教士來到北京花市大街一間頗具規模的商店前,推銷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索價僅兩個銅錢。店東討厭那麼一大群人擠在店門外妨礙生意,勉強買了一套,隨即馬上將書丟到廢紙簍裡。剛好我父親是那裡的店員,在閒時檢起書來看,竟被吸引住了。於是他趕快將其餘四本亦如寶貝似的檢起來仔細閱讀。其他店員將這事報告老板。經過一次警告後,父親並未介意。於是老板大怒,把他解雇,父親因而失業。
他帶著沮喪的心情,漫無目的地徘徊於北京街道上。有一天很巧地來到一間基督教堂,看見裡面有一位好像那兩位賣聖經一樣的洋人,站在講台上講道。父親留心細聽,非常高興,從此每天都去。那段時間,他廢寢忘食的研讀聖經,與那宣教士成了莫逆之交。不久,家父便在北京米市大街東單牌樓倫敦公會禮拜堂受洗。之後開始公開證道。
一八四六年,美國美以美會差派第一位美國宣教士來中國,初抵福州。嗣後另兩位美國宣教士於一八六九年來到首都北京。他們不懂中國話,對中國情況懵然無知,所以要求倫敦公會借出兩位中國基督徒前去幫助他們。兩位被派去的青年是德瑞和家父陳大鏞。他們後來便是中國北方美以美會最初按立的兩位牧師。
兒子悔改
一八七六年七月三十日,我誕生在這個基督化家庭。雖然幼時即受洗,可是沒有真正認識耶穌基督。那時我國尚無官辦的新式學校,一切新式學校都是教會辦的。學生所用的筆墨紙硯等文具,也都由教會免費供給;甚至還管伙食。學校的建築很好,設備齊全,冬天還有洋式的火爐取暖;雖然如此,學生總共不到七十人。那時國人迷信很深,到處有謠傳說:若入教會學校讀書,就會被灌迷魂藥去信耶穌。家父獨排眾議,將我送進教會學校。可是在教會學校讀書,必須參加校中的早晚禮拜,而且又必須練習唱詩、讀聖經、祈禱。當時我覺得,我之所以謹守學校規矩,是因學校教英文、數學和其他科學等科課目,而且管吃又免費供給書籍文具,但認為做禮拜、唱詩、禱告是討厭的事;內心總是這樣想:待畢業離校後,我就永遠不再進教堂。
當我在北京匯文大學(燕京大學前身)二年級那年,學校請了一位美籍白雅各牧師來講道。他講得十分動聽,同學們都主動出席。有一天,他的講題是「人人都有罪」,他說得甚有說服力。我不得不承認自己有罪。講完後,幾位同學上前表示認罪悔改,相信耶穌。我則怕同學嘲笑,不敢出去。忽然聽得白牧師問:「你怕人恥笑嗎?耶穌為你背十字架,當眾受奇恥大辱,他怕人笑嗎?」這話好像直衝著我說的,嚇了我一跳。覺得這是聖靈感動,於是上前跪下禱告認罪。一跪下便看見耶穌釘十字架的景象栩栩如生的逼現眼前。我深深領悟祂是為我的罪受苦受辱,於是誠懇的認罪悔過,直至心裡漸感到輕鬆,覺得上帝赦免了我的罪。當我起來要回到座位時,牧師正為他人禱告,看見我急忙站起來拉著我的手說:「恭喜你。看你的臉,就知道你的罪已得赦免。」會後回到宿舍,同室的同學尚未回來,我一個人又跪下祈禱,覺得主已聽了我的禱告。打開聖經一看,其中有無窮的意味。從這天起,我就成為一個真實的基督徒。
天天禱告
有一天在操場上體操課時,我和同學發生口角,他罵我信洋教,作了洋奴,當我國和外國打仗時,你就是漢奸賣國賊等難聽的話。我就打了他一拳。他鼻子被打流血。我事後很難過,告訴一個同學我打了人。他問我:「你幾天沒有禱告了?」我說:「打人與禱告有甚麼關係?」他說有關係。我說因早晚用功讀書,至少有三天沒有禱告。他說:「就因你幾天沒有禱告,所以私慾惡念來時即勝不過。」於是我們找到被打的同學,三人一同跪下禱告認罪求赦免;流鼻血的同學從那天起也信了耶穌。我信耶穌實在是聖靈的帶領和感動。總之,信主後,每天都讀經,禱告,靠主勝過罪惡,再也不敢犯罪。
扭轉人生方向
距我畢業尚差幾個月時,有一天早禮拜的主講人宣讀詩篇第一三七篇:「他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我們把琴掛在那裡的柳樹上,因為在那裡,擄掠我們的,要我們歌唱;搶奪我們的,要我們作樂,說:給我們唱一首錫安歌吧。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我若不記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過於我所最喜樂的,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讀完這篇經文後,他簡略的以耶路撒冷城比作今日的教會,勉人不可忘記教會;將彈琴和唱歌比作寫字畫圖和講英語。簡單幾句,竟使我深受感動,成為我生命中重要的關鍵。
原來那時,我正在考慮畢業後的出路。父親有個外國朋友,受我國政府聘請,辦理煤礦及修築鐵路,聽見我大學將畢業,就對父親說要聘我替築鐵路的英國工程師當翻譯,月薪三百元大洋(銀圓)。當時我讀的是文科,所以趕緊埋頭自修了一些鐵路工程方面的科目,滿以為自己能寫能算,英語流利,畢業後專心做鐵路工作,賺大錢做大事,從此一帆風順,前途遠大不可限量。
不料那天早上,上帝藉著那篇詩篇感動我。我想:如果我忘記了上帝的教會,舌頭要貼住上膛,還能說英語嗎?如果右手忘記了技巧,還能寫能算嗎?這篇詩抓住了我!要躲也躲不掉,內心痛苦至極。那位主講人看出我心中的掙扎,會後便邀我入書房跪下祈禱。從那天起,我清楚上帝呼召我終生作傳福音的人。那是一八九五年。
錢的誘惑
同年六月,我大學畢業,即應聘在一個鄉下小教會做試用傳道,月薪大洋四元,折合白銀二兩八錢。兩個月後升為正式傳道,月薪加到大洋五元,折合白銀三兩五錢。兩年後天津一個自立教會(衛斯理教會)聘我做牧師,月薪十二元,收入較增,又為了教會方便之故,就結了婚。一年之後,北京有一間大教會聘我。北京是當時滿清帝國最繁盛的首都,那教會的禮拜堂可容一千五百人,所以我未經考慮,就很高興地應聘了。這個教會對我一生非常有意義,我父親曾在那裡被按立為牧師,也在那裡任牧職;我讀大學時就在這裡做禮拜。我父親被按立二十年後,我也在這裡被按立為牧師。我以為一切的問題都解決了,可是我的自我安全感在第一個月底領薪時粉碎了。教會的工友把我的月薪送來,原來是一大包很重的銅錢。那時北京仍用銅錢,以銅錢為兌換的最低單位。我拿到的薪水是一百吊銅錢,看看很多,折算起來只有大洋八元半。數月後銅價下跌,只合大洋七元半。那時我已有了家,且有一個三個月的孩子,靠這微薄的薪水,生活自然不甚充裕;換句話說,去年在天津時,我獨身一人還拿十二元月薪,如今在這大城市裡,生活水準高,又需要養活妻兒,拿的薪水反而少。我默默無聲地接下這一百吊銅錢,不過這件事也驅使我更長地跪在主的面前,跪的時間之久是我前所未有的,也使我更親近主。
兩年半後,一天我的一位同班同學來到北京,當時尚無旅館,我就招待他在牧師館中住下。那時他擔任某煤礦鐵路的總翻譯,收入甚豐。住了一兩天和我談話中,才知道我一個月只領到八塊半銀元,而他們的薪水每月三百塊銀元,相差懸殊;所以他就對我說:「我們是知心朋友,不必客套。我看你現在生活太苦了,何不到我們公司去當翻譯,每月可拿三百塊銀元。中國需要多築鐵路,做鐵路工作就是愛國。目前公司尚缺七、八個翻譯,你馬上跟我去吧!」我雖心動,卻未能即刻答應,就藉詞說必需與內人商量。他臨走時仍口口聲聲關照我,何時決定何時就可以去,連信都不必寫,到了一定有事做。
決志獻身
他走後的那天晚上,我獨自點著煤油燈坐在書房裡,我在禱告中與主商量,我說:「主啊!我是個愛國的人,中國需要開煤礦修鐵路;我離開這個教會後還有別人能負責。」那時妻兒均已入睡,在寂靜的夜間,我在主面前不斷的掙扎。禱告完畢,低聲唱一首詩,再把燈捻亮來讀幾段聖經;這是很熟稔的經文:「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六24)接著又讀到:「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提摩太後書四10)「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翰一書二15)這些經文深深的剌進我心的深處。再默想,又把燈捻暗來禱告,如此一直循環不已。不久我低聲吟哦著一首聖詩:「我曾為你捨棄天家,你捨何物為我?我曾為你受盡苦楚,你受何苦為我?」
想起主這樣愛我,心中大受感動。後來又讀到羅馬書八章第卅五至卅九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讀完這段經文後,腦海中旋即浮現起「思念十架」這首聖詩,於是我低唱著:「我每仰望十字寶架,榮耀救主在上捨身;世上所有富貴榮華,今願為主一齊丟盡……假如萬物都歸我手,盡以獻主仍覺可羞;主愛如此長闊高深,當獻我心我命所有。」
唱到這裡,我宛如看見主被釘懸掛十字架上的情景,不禁淚如泉湧,跪下禱告說:「主啊!我就是餓死,赤身露體,也願意為你傳福音。」起來看錶,已是清晨兩點半鐘。我叫醒了妻子,告訴她我與魔鬼搏鬥的經過。我倆便雙雙一同禱告讚美主,於是非常愉快地接受了主的指示。那是我一生難忘的一夜。自那時起,我一生堅守傳福音的崗位。
全家遭害
當時非基督徒稱我們為「吃教」,他們認為信耶穌的人都是為了有飯吃,有衣穿。一九零零年,發生了義和團拳匪之亂。這次暴亂是由慈禧太后和幾位清廷顯要所策動的,以扶清滅洋為口號,到處煽動造謠,叫人習拳念咒,詆毀洋人禍害中國。鄉愚皆信以為真,於是盲目起亂,焚燒教堂,屠燒信徒,無法無天。起初在山東省,逐漸蔓延到北京,這時父親在鄉村的禮拜堂擔任牧師,而我本人在北京城裡美以美會禮拜堂擔任牧師。有一天我對父親說:「我可否把妻兒送到鄉下,以免在城裡遭害?」他說:「戰亂時,大城市比較安全。」我答道:「如果是這樣,你為何不把家搬到北京城裡?」父親說:「我的職務在鄉下,特別在動亂之時,我必需與教會的會友在一起。」翌日他便回到他的任所了。
拳匪之亂猶如燎原之火,不久整個中國北部都遭受其害。但父親的見解是絕對正確的,我的小家庭和我個人留在大城市中比較安全,而我父母親、年輕的弟妹留在鄉間,均慘遭殺戮,為主殉道。
五年後,在年議會中,我獲准接任我父親生前最後階段所擔任那間教堂的牧職。從村民口中,才知悉家人遭難的詳情:
在慘案發生的前一天(一九零零年六月廿七日),主管縣長告訴父親說,拳匪行動甚為凶暴,他已不能控制,亦無法維持地方秩序;但他特別顧慮到基督徒們的安全,因為他們與洋人有關,所以勸父親設法逃避,以防遭受殺害。就在那天晚上午夜過後,整個大地被黑沉沉的夜幕籠罩著,我家中四人和一位當地基督徒,拋棄一切,離開了家,準備到五六里遠的一座山林中避難。他們想,那地方較為安全。不幸他們迷失了路,天亮時,他們來到一個小村莊,既疲倦又饑餓,那時正有一位老翁在井旁汲水,他們便走前去討一口水喝。
依慣例,一群年青拳匪每天清早便到廟裡做晨操。行經井邊,瞥見五位陌生人這麼早在那裡,立刻想到他們必是基督徒無疑,於是異口同聲大喊:「洋鬼子的走狗!」接著他們包圍並強迫這五位基督徒來到佛廟。拳匪逼我父親第一個跪在菩薩前叩拜;但我父親斷然拒絕說:「我做基督徒已經三十三年了,從未拜過偶像,我現在也決不拜。」不料這群瘋狂的拳匪氣勢洶洶,激昂野蠻地把這五位無辜的人趕到廣場去,沿途人越集越多,都來看個究竟。待他們舉行了念咒儀式後,其中一個殘酷的青年人好像被鬼附身似的,手握一柄大刀,猛然一揮,父親立刻身首異處。我十歲的妹妹嚇得邊跑邊喊的投奔到母親的懷抱中,哭泣著說:「媽,我們怎麼辦?」母親環抱著妹妹,安祥地回答:「我們將一齊到天上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會面!」此時另一拳匪揚起長矛,凶猛的剌在妹妹背上,因為用力太猛,長矛不但貫穿妹妹的胸前,並且刺進母親的前胸。母女二人便悽慘地倒在血泊中。這時,第三個拳匪揮動一柄大刀,把呆立在群眾面前我十七歲弟弟的頭砍了下來。接著,同行的那位基督徒,也被第四個拳匪斬頭而死。那是一九零零年六月廿八日,我的家人與那位基督徒同時為主殉道。
光陰一代一代過去,然而母親臨終前告訴我妹妹的話以及家人遇難的情景,卻使我終生難忘。雖然為主殉道,並不徒然,更堅定了我的信心,激勵我更堅貞不渝,畢生見證我父母所信奉的基督。
意外賞賜
光緒廿六年,八國聯軍攻陷北京,全城遭殃。亂定後,有一天下午,我以牧師的身分,去拜訪教會中的一位執事,發現五六個人在他家談話,顯然是進行一宗買賣。原來有一塊被火燒過的房地產,欲賣六塊銀元。我不願打擾他們,於是便告辭了。臨行前,我帶著開玩笑的口吻說:「六塊錢倒很便宜,如果沒有人買,我可以買下來。」可是我說過這句話,便忘得一乾二淨。
過了幾天,這房地產的主人來找我,要把土地賣給我。其實我當時不過是開玩笑吧了!我想傳道人何必置不動產,而且聽說那地有問題,更不願買。後來他一再懇求,說他目前陷於非常窘迫之境,刻不容緩的需要錢用,我為了幫助他,而且當時月薪已增至三十元,所以就答應他,並講明若契約齊全,當天下午即可成交。
這人走後,我就去見原來想買該地的人。他告訴我許多為何不買的原因。其中有一原因是該地「骯髒」。因這房子在未燒掉前,曾有一女子住在裡面上吊而死。從那時起,誰住在這屋子裡,一到夜間,便聽到女鬼哭泣之聲;因此這屋子便被燒掉。他勸我不要買那塊地。但地主在那天下午,卻帶了所有契約來找我。我告訴他我已改變主意,不打算買。他幾乎要哭出來。我只好勉強買下,辦好一切手續。真沒想到,像我這樣一個收入微薄的牧師,竟然也有不動產!
兩年後.那地附近漸漸繁榮起來,隔鄰都蓋了大房子。有一天左鄰屋主向我商量,要在我土地的一邊准許他建築圍牆。因我無經濟能力加以重建,所以就一口答應了。過了兩年,他又來找我,希望借我的土地蓋房子,約定三十年後連房子一起還給我。這當然很合算,所以我毫無異議地同意了。又過兩年,這位鄰居屢出高價要收買地產權,結果以六千元成交。真是令人難以相信,因為六年前我只花了六塊銀元買下這塊地;而在一九零八年售出時,竟獲得一千倍的利潤。啊!主的賞賜超過百倍。
我得到這筆錢後,拿小部分到美國深造,把餘款交給妻子。畢業後,即於一九一五年回國繼續聖工。在我出國期間,內子購置兩幢房子,生活得很舒適。待我返國後,還繼續收了一段日子的房租,貼補家用。後來幾個孩子出國留學,就是用賣不動產的錢。等孩子一個一個都送出去,不動產也賣光,這都是主的恩典。
後來我到了台灣,一天有一位遠親帶了一位太太來看我,她開門見山的說,她丈夫目前潦倒不堪,因她認為只有教會傳道人才能幫助他,所以要求我救濟一下。我盡自己的力量幫助了她一點。過了些日子,她偕丈夫前來向我道謝,一問之下,才發現她的父親原來就是當年勸我去當翻譯的那位同班同學。談話中,知道她父親當時因待遇優厚,揮霍無度,以致家道一落不起。唉,真是主的恩典,叫我這個月薪八元半的人,能救濟一個月薪幾百元者的後代。當時我若知道,即使典當衣服,也要多救濟他一點。上帝是信實的,主在路加福音應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十八28至30節)祂的話實在毫不落空!(本文原載《見證集》,劉聖藝主編,中國平信徒傳道會出版,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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