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未婚媽媽
曉君信箱
親愛的曉君姐姐︰
不知從何時開始,愛上了「曉君信箱」,妳簡單而又成熟的答案,令我很是佩服,以致現在大膽地向妳請教我的難題。
我是一個大學生,還沒有完成大學課程。原因是我懷孕了!不幸的我還沒有結婚。最使我痛苦的是:我並不愛那男人。或許妳會疑惑,我為何和他發生性行為?我的答案不是因我寂寞、孤單,而是我對神一種放肆的態度。曾經多次想拿掉這嬰孩,但因為自己是基督徒,深知神愛惜生命,自己也不想一錯再錯。然而我又不想作個未婚媽媽,更不想和我不愛的男人生育。胎兒在我肚裡已有三個月了,我從沒感受過愛他,反感到厭惡和害怕。可能因為這是我第一次懷孕。也曾求助於一位基督徒輔導員,她建議我把嬰兒生下來,由其他人領養。而另一方面,那男人又很想要這嬰兒。他不斷要求我生下來給他養育。只是我對他一點兒信心也沒有。但我又沒有能力撫養這嬰兒。心裡一連串的無奈、矛盾:我究竟該把孩子生下來抑或墮胎?(我清楚兩者都有長遠的後果,即使我把孩子給人領養,也可能會掛念那孩子。)如果我保存嬰孩,應該怎樣走前面的路?又應抱著甚麼態度去面對?盼望妳能送給我一些經文,作為日後的支持與鼓勵。
~心急人上
親愛的心急人妹妹︰
看完妳的信,知道妳要面臨抉擇,並盼望得一些經文﹐作日後的支持和鼓勵。我的腦海裡就記起在舊約聖經申命記第三十章十九節裡,摩西臨終時給以色列民的勸戒:「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妳知道嗎?今天在妳的手中,掌握了另一個生命的生死判決權,這是一個何等大的責任和權利。正如妳所說:「神愛惜生命,自己也不想一錯再錯」。所以妳要揀選生命。這是最簡單、最直接的答案。
妳說,妳不想作個未婚媽媽,更不想和妳不愛的男人有孩子。但胎兒在妳肚裡,已有三個月了,無論妳千萬個不想,妳肚裡漸大的孩子,仍在告訴妳不能改變的事實:妳因放縱任性,犯了不想犯的錯,以致留下後果。現在妳要面對。所以,妳要停止逃避,回頭來接受現實。求神賜妳力量,不要一錯再錯。反之,要負起責任,好好的看顧這小生命。
在中信刊物《傳》第四十四期中,有幾篇文章:「生命的孕生與墮胎種種」、「胎劫餘生」,和「仍是祝福──我沒有打掉胎兒」,相信對妳的情況和心境會有幫助。茲隨信附上。
至於孩子生下來該怎樣處置?有幾方面妳可以思考:
一、請妳家人幫忙照顧。妳有家人嗎?他們知否妳現在的處境?若他們知道了,會幫助妳帶孩子嗎?
二、把孩子交給領養機構。妳要清楚所在國家的法律,是否准許妳在孩子的父親反對下把孩子送人。資料可向基督教的領養機構詢查,並請他們給妳輔導和幫忙。
三、把孩子交給他父親照顧。妳不是說孩子的爸很想要這孩子嗎?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把孩子交給他總好過妳親手殺死孩子。
四、給孩子一個完整、有父母的家,和孩子的父親結婚,並一生廝守,共同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現代人不信上帝,不信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故無所謂是非、善惡,一切惟由自己的情慾主宰。但信上帝的人不應該這樣。信上帝的人應負起責任潔身自守,不在婚姻以外有性行為。一旦不慎犯錯,就立刻悔改認罪。做錯了事,就負起責任善後。那怕這責任是多麼難負,所需的代價是多麼的大。是的,我明白,妳若負上責任,實不容易;才這麼年輕,就為家小所纏累,況且你並不愛孩子的爸。可是,罪的後果從來就不易負的,我們做每一件事前,早該就考慮清楚──所以更格外留意,不隨便犯錯。
最後,我實在不明白妳解釋懷孕的原因:是因對神一種放肆的態度?神作了甚麼使妳放肆?許多時候,人做了錯事,就將原因和後果都推在神身上,自己不願負責任,也不願去處理尋求解決真正的病癥!我希望妳不會這樣。聽我的勸勉,繼續尋求輔助,無論是專業的或是屬靈的。願妳因這件事的磨煉,在靈性、思想、感情上、都得以成熟。
願妳與神同行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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