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與角度

朱仲華/張宇理

朱仲華

我不同意世界上人人都有罪,也不同意思想和言語上犯錯,更不同意自我為主和自我中心是罪。如果說這是基督教對罪的看法,那我不反對;但基督教的觀點不應強加在其他人身上,因為那些觀點帶有猶太人的傳統和信仰。中國人自應有中國人的傳統和信仰。例如:「萬惡淫為首,論績不論心,論心自古無節婦;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績,論績家貧無孝子」,「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俗語便說明一切。況且現今的法律也明文規定「除非已證實罪行,任何人都算是清白無罪的」(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而且如果以自我為中心是罪,那麼基督教的神和耶穌自己首先便犯了這罪。耶和華創造人類又要人類信祂,敬拜祂,聽祂話,榮耀祂;達到順我者生,逆我者死的地步。難道這不算自我中心和以自己為主嗎?耶穌說自己是好牧人,但牧人養羊的目的是甚麼?一是生財,一是食慾。所以牧人即使為羊捨命也不過是應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說法而已。耶穌又要求門徒要捨己來跟從他,並且要愛他比愛父母,愛妻子兒女更甚;這是極端自我中心和以自己為主的作法。但基督教處處強調耶和華是聖潔的,耶穌是無罪、也不會犯罪的;那正好證明了以自己為主不算是罪的看法。

張宇理

人有很多需要

為了生存,活下去,人有最起碼的需要:食物充飢、衣服禦寒。

活著,人又需要伴侶,需要群居。

這還不夠,有了,就希望多得:經濟條件改善,擁有更多,支配更多,更有安全感,有更大的權力,更有名望,更為人所知道、接納、歡迎、了解、愛戴、崇敬、欽仰、羨慕,更成功,社會地位更提高等等。

人的慾望無窮:求生慾、性慾、物慾、貪慾、功名慾、權力慾、擁有慾、支配慾、統治慾……人單為自己的慾望服務,一生也夠忙的了。

奈何人生不帶來,本身甚麼也沒有。

而且,自人犯罪以後,地被咒詛,人要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要汗流滿面,才得餬口。

人要覓食,當人多糧少,食物不夠時,人就要和別人爭食,搶個你死我活。覓不到食,搶不過人的時候,就會「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慾望的催逼,與環境的惡劣,在人心裡造成很大的不安全感。

因此,人很難了解另一種沒有缺乏、不用朝朝暮暮營營役役去追求這個那個,以填補內心飢渴空缺的存在──就是說,人很難了解神。

神無所缺

「食色性也」,這只是人性,不是神性。神並不需要解決衣食住行等基本問題。祂是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的神。祂創造萬物,托著萬物。神恰與我們相反,我們是靠賴百物維生,神卻是萬有靠祂而立。

神豐富極了,祂不必去爭,也沒有人能與祂爭。萬有本來都屬於祂。祂曾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出埃及記三章14節;啟示錄一章8節;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一章3節;詩篇五十篇10~13節)

神不是人,人為財死食亡,神以祂的大能,若要殺要宰,螻蟻小民,哪一個可以偷生?祂要受敬拜嗎?有天使天天歌唱頌讚。祂要言聽計從的順民嗎?有星球按軌道運行,四時花草樹木按序更替。祂要收回人的自由或性命,易如反掌。神無須自我犧牲,即可滿足權力慾、控制慾、統治慾與虛榮感。

只有一樣叫祂非自我犧牲不可的,就是愛──很深的愛,非死不足以表達。

利己與利人的愛

這又是人很難明白的,人習慣於自私自利,許多浪漫、羨煞旁人的愛情,其實都不堪在顯微鏡下一照──有為情慾一時衝動的,有為解決個人心理苦悶的,有為飯碗的,有為改善經濟環境、提高社會地位的,有為面子問題,有為移民的,有為人有我有的……總之,各懷私心,不一而足。而感情的付出,不過像一項投資,最終以個人獲利為主要目的。即使是天下間最常被人歌頌的母親,也不是個個偉大的;當中也有些不是自己想要孩子的、養兒防老的,為穩固自己在家中地位的……。

人心自私,又活在自私的人當中,極目所見,盡是自私自利的人。因此,他很難相信,世間還有另一種愛,另一種人。

我們誠然太孤陋寡聞了!先且別說上帝的愛罷,就是在人間,也不至於只有一種如我們自私的人──有母親終身服侍弱智的兒子,有妻子服侍窮困癱瘓的丈夫,有宣教士遠征蠻荒,服侍痲瘋病人,以致於自己患染痲瘋病而死。這些人的犧牲,於己全無利益可言。動機嗎?「只因為他是我的兒子。」「只因他是我的丈夫。」「只因為我們有這種關係。」甚至推而廣之:「只因為我們同是人類,同是一位上帝所創造的。」或「只因為主耶穌就是這樣愛我。」這些人,如果說,也是動機自利,倒不如說我們自己心中沒有良善,不知良善為何物,所以才以己度人了罷。就像心中無神的人,見了神蹟,只說碰巧。

神為愛而愛

一個凡事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的人,不知道愛,看到了別人犧牲,他會想:「一定看到了甚麼好處,所以才會這樣做。」

事實上宇宙並不是這麼小的。世界上並不是只有一種人。聖經告訴我們,神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處。以色列先哲摩西跟同胞們說的話,值得我們參考:「……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申命記七章6~8節)

我們不必夜郎自大,以為神非有我們不行,所以才逼不得已「鳥為食亡」。並不是這樣的。神愛我們,只因為祂的愛和信實。

神誠實守信,祂答應了,就照諾言愛我們到底;並不是我們有利於祂。相反,是祂不和我們計較那麼多:「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7-8節)

祂為我們死,是看到我們需要赦罪、蒙拯救,「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羅馬書三章23節,六章23節;約翰福音三章16節)

別弄錯了,不是神沒我們不行,是我們沒祂不行!神看到了這點,所以毫無保留的為我們犧牲──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我們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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