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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超越求與得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太6:9)

很多教會用主禱文開始或結束敬拜,太熟了反而忘記主禱文的含意。禱告這件事好像很平常,卻是很多基督徒的挑戰,我們在禱告生活上常常有虧欠。

有些弟兄姊妹以為禱告就是求與得,有就不必求,也就不需要禱告了。神既然知道我的需要,神已經預定了,我為甚麼還要禱告求神賜給我呢?我甚麼都有,再求豈不是貪心?

其實禱告是超越求與得,涉及四個方面,有人用英文ACTS來總結:敬拜(Adoration)、認罪(Confession)、感恩(Thanksgiving)、代求(Supplication)。我們禱告應該有這四個層面:為了神的所是和神的作為奇妙偉大來敬拜祂;為著自己的罪(得罪神或得罪人)向神認罪;數算神的恩典感謝祂;為弟兄姊妹和教會的需要代禱。

禱告也應該以愛為基礎。有人說愛的英文不是Love,而是Time,意思是如果愛某人,就會願意花時間聆聽、交流,專注在那人身上。愛神就是願意花時間在神面前,因神就是愛,祂愛我,我也愛祂,就喜歡與神同在,向祂禱告。

~林祥源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260421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6年3-4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