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打我

曉君女士:

客氣話不說了。我是台灣的過埠新娘,十六年前來北美結婚,七年之後離婚,歷盡艱難困苦,獨自撫養女兒。如今女兒已十二歲了,獨居滋味不好受;但第一次婚姻失敗之陰影驅之不去,使我遲遲不敢進入第二春。直到去年,我認識了一位比我大五歲的工程師,雖是大陸背景,但英文、學識、職業都不錯。而且給我很多坦誠的指導,經過差不多一年的交往,我們在今年六月結了婚。 這次再婚使我陷入精神分裂的邊緣,他的大男人主義使我無法抵受,他希望我相夫教女,留在家中做家務,說他個人收入已足維持三人生活有餘。他管教女兒更不遺餘力,連買條名牌牛仔褲他也說太奢華,說女兒早已有六、七條類似的褲子,大可不再添了。偏偏女兒也服他管,我們母女相依為命多年,我又獨立成性,而且這兒是北美,憑甚麼我要做家庭主婦,我現在用自己的錢他也管,真的由他養活豈不更無自由?我主張男女平等,他要求男主外女主內,由此頻頻齟齬。最近爭吵時他竟然出手打我,事後他雖然道歉,但再爭吵時,他又打我,這種情形幾乎一個月兩三次。你說我應該怎麼辦?我提出離婚,他又不肯,再下去我會精神崩潰,請你教我一個解決的辦法。

~凌女士

凌女士:

在新婚的日子裏、因意見不合、爭吵又被打,箇中苦味實在不足為外人道;但妳能冷靜面對困境,尋求幫助,這種勇氣值得我的敬佩!

在美國,許多家庭慘劇是由爭吵、毆打開始,一般被打的婦女,通常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制止丈夫,以致容讓毆打繼續下去,其實她們雖沒有能力改變丈夫,也應能保護自己,不使自己常處於被虐待或危險之中。換句話說,妳雖不可能改變丈夫,但妳有責任和能力保護自己和孩子。

我建議妳與丈夫商討事情時,儘量避免與丈夫當面衝突。衝突使人情緒激動,若不知道怎樣疏導和控制,就會用武力來解決了。當你們僵持不下時,不妨跟他說:「我想冷靜一下,讓我們再找機會商量罷!」或者,妳自己出去走走,洗個冷水澡等,儘量不讓毆打的事情再發生。

若家中暴力越來越嚴重,住在家中常受威脅,我建議妳隨身備一小手提包,帶備重要文件、日用品和便服,在緊急時帶同妳的女兒到親友家或「被虐婦女收容所」暫住。假如妳因被打,身體任何部份受到損傷,應馬上進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將證據保存,以備需要。

從來信中,我覺察妳的婚姻有幾個基本問題,需要儘快解決的。第一,是你們對婚姻的期望、夫婦角色的扮演,因着文化背景的差距、不同的人生體驗,產生不同的觀點和角度,以致在新婚的日子裏,產生許多適應上的困難。其次是兒女管教問題。妳有八、九年時間獨自撫養女兒,母兼父職,母女相依為命。如今結了婚,妳處於女兒與丈夫之間,不能再如以前一樣將全副精神專注於女兒了,可能為了補償之故,當丈夫希望盡他作父親的責任時,妳會不自覺地處處維護她,想她和以前一樣富足。其實,妳現在不再是一人獨力苦撑船隻了,而是船上多了一位能與妳同舟共濟的人。妳可以與他分擔管教、供養女兒的責任。重新訂下家規、教養的決策等等。第三,我相信夫婦產生磨擦,不能找到共同解決的辦法,是因為不知道怎樣表達自己或聆聽別人的思想和感受。溝通和技巧需要學習、運用得當。好的溝通是維繫人際關係的橋樑,也是良好婚姻關係的基礎。希望你們能多用時間,藉溝通彼此認識、多了解、多接納。接納和尊重對方的意見,是你們雙方都需學習的功課。最後,找個專業的婚姻輔導員幫助你們,也不愧是個好主意!

美滿的婚姻和家庭需要有「愛」。夫妻若能以愛為出發點,凡事為對方着想,肯為對方犧牲,定會減少許多爭吵,加增溫暖;但人的愛是有限的,若得不到回應,就愛不下去了。神的愛無限,祂無條件的接納我們、為我們犧牲。祂是愛的源頭。妳抽空聽聽道理,了解耶穌基督的愛,觀感和做法就會完全不同。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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